男子停車被堵,撞開寶馬被判刑10月,亂停車為何可以不負責任?

開車多的老司機應該都多多少少被人堵過車或者堵過別人的車。一般就是在前風擋那塊兒弄個電話號碼,怕洩露隱私的弄個二維碼啥的也行。因為有些地方是真不好停車,大家都互相遷就一下。但是故意堵車還不留電話,打了市民熱線等好幾個小時依然不來人。那任誰都要發飆了吧。

撞開堵車寶馬獲刑10個月

蘇州的田先生在吳江區一個停車場停車,等回來的時候發現了前面停了兩個車把他的車堵上了,開肯定是開不出去了。他先是找了一圈,發現車上都沒留電話。

男子停車被堵,撞開寶馬被判刑10月,亂停車為何可以不負責任?

這時候田先生依然是冷靜的,在停車場周圍找了一圈,沒找到車主。打了12345市民熱線,希望透過正規途徑讓車主來挪車。過了一會兒一位車主來了,把車挪開。但是另一位寶馬車主始終沒有出現。

在幾個小時的無效等待後,田先生失去理智了,決定不再做一個守法的好市民,駕車將寶馬強行撞開。沒想到換來的是判刑10個月,緩刑1年。大家來評評理,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男子停車被堵,撞開寶馬被判刑10月,亂停車為何可以不負責任?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故意把人車撞壞了總是要賠的。一般來說,這種事兒賠錢也就完事兒了,好傢伙,直接判刑。

法院判罰是否太重?

有律師分析,此次法院的判決如果單純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沒有問題。經過司法鑑定,撞車事件中寶馬車的損失達到了5萬元,屬於數額較大。因為田先生的行為屬於故意,適用於故意毀壞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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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都看到了,整個事件中寶馬車主同樣存在過錯,所以這樣的判罰大家都認為過重了。而且引申出一個問題,堵車的寶馬車主為何沒有被處罰?

有律師認為,如果法院認可車輛被堵可撞開的行為,這種導向是非常可怕的。確實不應該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可是當真的急著用車的時候,有多少人會保持理智?“學法學著學著就沒了人性”這句話放在這裡應該很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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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了被堵車主的無奈、憤怒,逐步升級,最終失控。給這位被堵車的車主判刑,很多人會覺得是變相認可堵車的行為。

如此一來,誰才是施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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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解釋了為何河南鄭州暴雨那次,賓士堵車後面都不敢撞,那隨便撞一下妥妥地超過5千元,數額較大沒跑。雖然事後有律師分析,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撞車這種緊急避險的行為。但真的撞了,會不會也像是這起案件中的被告一樣,坐在法院的被告席上?

遇到堵車如何解決?

任誰遇到這樣的事兒都難以保持冷靜,但我們依然建議大家不要太過沖動,前車之鑑擺在這兒了,雖然是緩刑一年基本上不用坐牢,但是留下案底怎麼樣都會影響生活。如果是公務員、國企央企可能工作都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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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事解決的方法無非就是那麼幾種,第一找車上有沒有電話;第二打市民熱線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熱線;第三可以求助物業,如果是小區裡應該會有業主登記的電話。如果真的無路可走,也別撞車,試試看找個拖車,但是有很大機率不幫你拖,畢竟是陌生人的車。

如果咽不下這口氣,那大可不必就這麼算了。首先佔道堵車影響了消防安全,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另外堵車構成了侵權,同樣可以起訴堵車的車主。而且物業同樣有責任保證道路通暢,收錢一個頂,出事兒否認三連,可不能慣著他們。

寫在最後

法院的判決會往往具有導向性,是不是我們以後都不能停在車位上,直接堵人車前,反正他撞我還要賠我錢,還要坐牢。現實往往比影視作品更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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