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隨著電視劇《風起霓裳》的播出,大唐名臣裴行儉表示他最近很忙,自從他和繼室夫人庫狄氏成為新網紅後,他夫妻倆的婚姻狀況也被無數人挖掘關注。

在網路隨手去檢索“裴行儉兒媳婦”字樣,就能看到滿網都是翁媳婚、不倫戀的小網文,非常的博人眼球。

好奇的猴格去追根溯源,發現那些描寫“裴行儉娶兒媳婦庫狄氏”的網文依據,可能都源自盧向前先生的論文《唐代胡化婚姻關係試論——兼論突厥世系》之《裴行儉結姻之分析》,原載於《紀念陳演恪先生百年誕辰學術論文集》,由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8月出版。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猴格認真閱讀那篇論文,竊以為盧向前先生所說的“裴行儉繼妻庫狄氏是裴行儉早亡長子裴貞隱妻子”這個觀點的論據略顯不足,還有待商榷。

首先,不才猴格先丟擲自己的觀點:由於華陽夫人庫狄氏資料的缺乏,目前並沒有史料和出土碑銘能證明庫狄氏曾嫁給裴貞隱,也不確定庫狄氏嫁給二婚男裴行儉時,是初婚還是二婚,所以,個人不認同裴行儉和庫狄氏是翁媳婚。

接下來,

猴格也敘述一下盧向前先生所謂的“裴行儉繼妻庫狄氏是裴行儉早亡長子裴貞隱妻子”這個觀點的論據,大致有三條

其一,盧向前先生認為庫狄氏的“婦德”十分可疑,論據就是張說撰寫的《裴行儉神道碑》上的詩云,其中有句“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小君有焉”,有“微含譏刺之意”。

《詩》雲:「文武吉甫,萬邦之憲,」上公有焉;又曰:「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小君有焉。(裴行儉神道碑)

盧向前先生認為,張說用和親兄私通的魯夫人孟姜的典故,就是故意來諷刺華陽夫人庫狄氏的“婦德”有問題。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其二,盧向前先生認為,庫狄氏的“婦德”問題,還反應在她的祔葬上,論據就是“考《文苑英華》諸多神道碑、墓誌銘,皆有前後夫人祔葬於一處之情狀,”但庫狄氏並沒有祔葬裴行儉。

裴行儉葬於老家聞喜之東良原,至於他的原配夫人陸氏葬於何處,碑文沒說,大概也葬於聞喜;但庫狄氏卻葬於終南山鴟鳴堆信行禪師靈塔之後。

盧向前先生認為,“雖然庫狄氏信奉佛教,但因信佛教而不合葬與聞喜裴行儉處,恐有難言之隱,這隱秘據筆者分析,乃是因其先嫁裴貞隱,後妻裴行儉,成翁媳婚之胡化狀態,假若她歸葬聞喜,則其位置將使她處於難堪的境地。這一心境,作為庫狄氏少子的裴光庭也深深理解,於是對於她的不葬於聞喜而葬終南之主張便也聽之任之。”

其三,盧向前先生認為,“裴行儉、庫狄氏之翁媳婚還有一有力證據,”就是各種版本的裴行儉神道碑敘述他的子嗣情況。

“既然參玄、延休、慶遠、光庭四人之名緊接著庫狄氏事蹟之後,而七子中又僅列四人,則此四人為庫狄氏所產無疑,也就是說庫狄氏先嫁貞隱(貞隱似為裴行儉原配陸氏所產),因其早卒,又妻裴行儉,成為翁媳相婚的胡化形式。”

盧向前先生還認為,裴行儉娶兒媳婦的翁媳婚,並不能狹義的認定是鮮卑化的結果,“很可能倒是裴行儉在西域從徵七八年間的產物”。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以上三條,就是盧向前先生“裴行儉繼妻庫狄氏是裴行儉早亡長子裴貞隱妻子”這個觀點的論據,對全文感興趣的讀者朋友可以在網上自行搜尋盧先生的論文看,接下來

猴格就試著逐一反駁盧先生的三條論據

第一條“彼美孟姜”的用典,盧向前先生還覺得這首《有女同車》在唐初被孔穎達解釋過,就是

批評孟姜“當時佳耳,後乃有過”的

而身為唐朝人的張說,不可能不知道孔穎達的解釋,知道他還故意在《裴行儉神道碑》上如此用典,可不就是在譏諷裴行儉和庫狄氏?

其實,

盧先生在這點上明顯是過度解讀了

,不管怎麼說,《詩經·有女同車》本身就是一首貴族男女的戀歌,詩以男子的語氣,讚美了女子容貌的美麗和品德的美好。

即便是孟姜失德,那也是後來的事情,人孔穎達都說那是孟姜後來有過,又不代表該詩出現時她就不好。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再說,如果張說真的想譏諷裴行儉和庫狄氏的翁媳婚,何必用和親兄私通的孟姜典故,直接用《詩經·邶風·新臺》的典故多好?

用該詩主角、奪取兒媳婦宣姜的衛宣公,來諷刺同樣翁媳婚的裴行儉和庫狄氏多合適啊!除了衛宣公,還有魯惠公、楚平王甚至晉文公等等備選,何必去用孟姜的典故呢?

特別是,盧先生還認為,“考慮到是時裴光庭官運亨通,張說卻在宦途上走下坡路,暗地裡踹上一腳也不足為怪,何況,裴光庭身為武三思之婿,政治見解的不同使得張說投放冷箭也是可能的,或者當時社會風氣本來如此,一點也用不著忌諱的。”

這段說辭就更不嚴謹了,個人揣測能充當論據嗎?

何況,張說和裴光庭還曾是伯樂千里馬的關係,庫狄氏去世時人家張說也沒混得不如裴光庭,犯得著嫉妒裴光庭藉此機會踹他一腳?

所以,盧先生認為“彼美孟姜”就是譏諷裴行儉和庫狄氏的說法過於牽強,其餘又是沒有一點實錘的個人揣測,也不能充當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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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第二條庫狄氏祔葬的問題,

在這一條上,盧先生的論據也過於單薄,因為他忽略了唐朝奉佛女性死後與丈夫分葬、以及三階教徒隨葬教祖的普遍現象。

唐朝和前代一樣,流行夫妻合葬,而身為繼室夫人的,雖然生前享有和原配夫人一樣的地位和名分,但在死後卻未必能夠夫妻一體的與夫合葬。透過唐朝已經發現的墓誌,考察唐朝那些繼室夫人的喪葬情況,大致可以分為四種:

第一種是繼室和丈夫單獨合葬,目前從唐朝已知墓誌中只發現4例,分別是:

①志主南陽範奕,沒有和原配河南獨孤氏合葬,而是和繼室隴西李氏合葬,因為他們的

喪葬是由繼室李氏舅舅家辦理的

②志主滎陽鄭金齋,沒有和原配清河張氏合葬,而是和繼室天水趙氏合葬,因為原配張氏無子,繼室趙氏生一子一女,長子承嫡辦理喪事。

③志主晉陽白敬宗,沒有和原配吳興姚氏合葬,而是和繼室隴西李氏合葬,理由同上,因為原配姚氏無子,繼室李氏生二子一女,長子承嫡辦理喪事。

④志主清河崔玄籍,沒有和原配渤海李氏合葬,而是和繼室河南屈突氏合葬,理由同上,因為原配李氏早亡,所生兒子都夭折,繼室屈突氏生五子,長子承嫡辦理喪事。

從這4例可知,唐朝繼室和丈夫單獨合葬的比例非常低,在極力推崇丈夫和原配合葬的唐代,繼室要單獨合葬丈夫是需要一定條件的,

要麼是繼室親族負責喪葬,要麼是原配無子或者孩子夭折,由繼室所生子承嫡、母憑子貴的情況下,繼室才能和丈夫單獨合葬。

所以,在唐朝,丈夫和繼室單獨合葬這種事並不是普遍性的常態,而是非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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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是繼室和丈夫、原配合葬,這個是唐朝喪葬的常態,在這種常態下,

又分為三種:

其一

三人同穴合葬

,有夫妻齊體的意思,因為原配和繼室生前都是正嫡,身後自然也不分軒輊,所以能同穴合葬共侍一夫。從唐朝已知墓誌中發現,三人同穴合葬的事例足有53例之多。從而可知,

三人同葬是合乎古禮的,具有普遍性

其二

丈夫與原配合葬、繼室祔葬一旁

,這種情況墓誌可查的有9例,多半都是丈夫早死,繼室守寡時間長,不願意驚動丈夫和原配,自願祔葬在一旁的。

其三

丈夫後死,早死的原配和繼室同時祔葬丈夫

,這種情況墓誌可查的有2例。

如盧向前先生所說,丈夫和原配、繼室合葬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因為古人是以夫為天,不管原配還是繼室,她們不管是在生前還是死後,都歸屬於丈夫,所以必須同丈夫合葬或者祔葬,這也是封建男尊女卑社會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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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就是繼室歸葬孃家,這種情況例子不多,資料也比較缺乏,有兩個典型的例子。

其一是有個姓盧的,死後和原配鄭氏合葬,喪事是繼室河東裴氏出頭辦理的,等裴氏去世後,裴弟弟要把姐姐與姐夫合葬,卻被盧弟弟阻撓,裴弟弟不得已把姐姐歸葬到本家。

其二是楊某的繼室京兆韋氏,18歲就嫁給楊某,不但把丈夫與原配合葬,還撫育原配幼子成人,由於韋氏是個虔誠的佛教徒,所以並不執著夫妻合葬,她在死前囑咐諸子,不要與丈夫合葬,而是歸葬到孃家父親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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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就是繼室單獨下葬,沒有合葬也沒有祔葬,這種情況的,繼室多半都是奉佛女性,和上面的韋氏一樣信仰佛教。

雖然唐朝奉佛女性的喪葬有不少是合葬,但死後與丈夫分葬的現象也非常普遍。

拒絕與丈夫合葬的奉佛女性們,

通常會用“早悟佛門,脫於世緣”的理由,和“合葬非古,何必同穴”的託詞,來表達自己不願意遵從傳統的夫妻合葬之禮

唐朝女性墓誌有9000多方,奉佛女性有617方,佔總數的6。86%,其中在死後與丈夫分葬的,有56方,佔9。08%。透過已知墓誌材料發現,很多奉佛女性都在死前留下遺言,用“合葬非古”的理由,含蓄地表示要與丈夫分葬的意願。

她們為何選擇分葬呢?

顯然是受到佛教信仰的影響,佛教本身是一種禁慾的宗教,比丘修行時要時刻注意保持身、語、意方面的清靜,保持身的清靜,自然要禁斷情慾,所以,那些在喪夫後長久過著寡居而身清靜的奉佛女性,才選擇不願意祔葬丈夫。

這雖然能說明女性受到佛教影響的深刻性,也說明奉佛女性在精神上有自立、獨立的傾向,所以才能打破周朝以來就流行的、死後合葬或者祔葬丈夫的喪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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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室奉佛女性不合葬丈夫的形式,主要有

異穴而葬和禮佛而葬

等。

異穴而葬又分為:同塋異穴、分穴而葬、獨葬等等諸多型別。既能符合出嫁從夫的原則,也能滿足奉佛女性的精神需求。

禮佛而葬則分為:葬在佛寺周圍、葬在師傅旁邊,還有塔葬、火葬、巖葬、水葬、薄葬等等。

按盧向前先生的觀點,唐朝流行丈夫與原配、繼室合葬,庫狄氏卻留下遺言居然不與丈夫合葬,那就是她有難言之隱。如果盧先生的觀點成立的話,那是否唐朝所有奉佛女性選擇不與丈夫合葬,都是有難言之隱呢?

所以,以猴格之見,盧先生的論據過於單薄、牽強,綜合前面講述的唐朝繼室喪葬情況可知,奉佛的庫狄氏,很明顯是受宗教影響,才拒絕與丈夫合葬的,並不是什麼翁媳婚的難言之隱。

關鍵的是,庫狄氏信仰的三階教很盛行教眾陪葬教祖

。三階教教祖是隋朝的信行法師(540-594),他在圓寂後,選擇林葬(即野葬,棄屍體於林野施與鳥獸)起塔於終南山。

信行法師的弟子徒孫們有很多在死後,葬在信行法師靈塔的周邊地區。

而裴行儉家族多數人都有宗教信仰,他的繼室庫狄氏是三階教徒,他兒子裴慶遠的妻子賀蘭氏也是三階教徒,庫狄氏孫子、裴光庭兒子裴稹同樣是三階教徒,不過他還信奉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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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庫狄氏去世的前一年,開元四年(716)十二月,裴慶遠妻子賀蘭氏去世,就陪葬在信行法師靈塔;而裴稹在死後,也沒有歸葬祖墳聞喜,而是葬在長安春鄉神禾原。

太常協律郎裴公故妻賀蘭氏墓誌銘

夫人賀蘭氏,曾祖虔,隋上柱國。祖靜,皇朝左千牛。父元,潞州司士,並宏翰深識,布聲於代。夫人即協律之姑女也,童姿粉妍,笄態瓊淑,惟德是與。乃賓我裴公,宜其鏘鏘和鳴,晏晏偕老。女也不慝,天胡降災綿聯沉,三浹其歲。洎大漸,移寢於濟法寺之方丈,蓋攘衰也。粵翌日,奄臻其兇,春秋冊有四。即開元四年十二月十日,至十九日,遷殯於鴟鳴塠,實陪信行禪師之塔,禮也。夫怛化妙域,歸真香塋。衡之冥果,則已無量。有子大元等。(全唐文卷994)

所以,同樣信奉三階教的庫狄氏在臨死前,與賀蘭氏一樣,留下遺言不與丈夫合葬,而是陪葬在教祖信行法師靈塔之後,這是符合唐朝奉佛女性喪葬習慣的,更是三階教徒的喪葬習慣,怎麼能扯到翁媳婚上呢?

每讀信行禪師集錄,永期尊奉。開元五年四月二日,歸真京邑;其年八月,遷窆於終南山鴟鳴堆信行禪師靈塔之後。古不合葬,魂無不之,成遺志也。(裴行儉神道碑)

如果信奉三階教的庫狄氏,因為翁媳婚而不好意思與丈夫合葬,那麼,同樣信奉三階教的賀蘭氏又怎麼解釋?所以說盧先生這個不合葬的論據過於單薄,且禁不起推敲。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最後說說第三條,盧先生認為“參玄、延休、慶遠、光庭四人之名緊接著庫狄氏事蹟之後,而七子中又僅列四人,則此四人為庫狄氏所產無疑,”也過於牽強。

為啥說牽強?很簡單啊,

因為墓誌在介紹完志主事蹟後,不就是介紹妻室,接下來才是介紹子孫?身為裴行儉的兒子,不就該排在繼室庫狄氏之後麼?

墓誌的敘事習慣怎麼就能成為裴行儉、庫狄氏翁媳婚的有力證據呢?我有點想不通盧先生怎麼就以此為據了。

綜上所述,猴格認為盧向前先生所謂“裴行儉、庫狄氏是翁媳婚”的觀點,論據並不充足,結論有待商榷。而目前能看到的史料碑銘,並沒有直接能證明裴行儉和庫狄氏是翁媳婚的實錘。

歷史上的庫狄御正是裴行儉的兒媳嗎?不,那只是專家過度解讀而已

儘管不知道庫狄氏的生年、家世,以及嫁給裴行儉是否初婚,但所謂翁媳婚倒是絕對可以排除掉的,更不能憑空想象的認為是庫狄氏婦德有問題。

其實吧,從武皇徵召的女官人選看,不管是司馬慎微之妻李氏,還是殷履直之妻顏氏,張守讓之妻竇氏,以及韋餘慶之妻裴氏,都是德才兼備的貞節知性女,這從側面也說明庫狄氏的德行並沒有問題。

最後說說庫狄氏的姓氏,昨天猴格發文講述老夫少妻的裴行儉之妻, 還被讀者批評,你連姓氏都寫不對還扯什麼歷史?有位粉絲朋友也留言建議我介紹下庫狄氏。

庫狄氏,又作厙狄氏,音舍狄氏,不是苦狄氏

,按姚薇元先生《北朝胡姓考》厙狄氏雲,羌中有姓庫,音舍,可知庫本來就音舍,後人為了和庫ku區分,這才去除掉一點,以此識音別,

所以,庫狄氏是可以寫作厙狄氏的,但不該讀作苦狄氏,而是都應讀作舍狄氏。

這個姓氏也是名臣輩出,北齊書有厙狄幹、厙狄迥洛、厙狄伏連、厙狄盛等,周書有厙狄昌、厙狄峙等,隋書有厙狄嶔等等,厙狄氏從北朝到隋唐,從燕代到兩京,發展成名門望族,所以我才說裴行儉的繼室庫狄氏的門第不會低了,可能比原配陸氏的門第還高。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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