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同一個人,兩人寫一份起訴狀?是共同訴訟嗎?

口袋的錢不能買車、買房、買高檔用品、旅遊等,或許向身邊的親戚、朋友、同事等借錢。假如朋友間借錢,對方不還錢,他們或許一起到法院起訴還錢,那麼兩人一起到法院起訴,要寫一份起訴狀?還是兩份起訴狀?是共同訴訟嗎?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將為您一一介紹。

借錢給同一個人,兩人寫一份起訴狀?是共同訴訟嗎?

網友諮詢:我自己借給朋友3萬元,另一個朋友小紅借給朋友5萬元,我們都是借給同一個人(小華),他說借錢來買房子。現在借錢的人拖了半年,一分錢都沒有還給我們。我們現在準備一起到法院起訴他,我們是分開寫起訴狀,還是一起寫起訴狀?請律師費用是給一份的錢?還是兩份錢?

借錢給同一個人,兩人寫一份起訴狀?是共同訴訟嗎?

一、借錢給同一個人,起訴狀是一份?還是兩份?

網友借給小華3萬元,小紅借給小華5萬元,是兩個民事法律行為。因此網友和小紅要到法院起訴小華,需要分開起訴,也就是兩份起訴狀,繳納兩份訴訟費,法院給他們兩個案號。如果要聘請律師,那麼需要支付兩份律師費。

起訴狀要怎麼寫?原告和被告的相關資訊、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祝所以。

二、借錢給同一個人,兩人一起到法院起訴,屬於共同訴訟嗎?

上面提及網友和小紅一起到法院起訴小華,要寫兩份起訴狀,他們不屬於共同訴訟。那麼共同訴訟是怎樣的?

原被告一方或者雙方是2個人以上的,他們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的,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為共同訴訟。(民事訴訟法第52條規定)共同訴訟又分為必要共同訴訟和普通共同訴訟。

借錢給同一個人,兩人寫一份起訴狀?是共同訴訟嗎?

必要共同訴訟和普通共同訴訟又該如何區別?

1、訴訟標的。必要共同訴訟(下面稱為前者),共同的一個訴訟標的;而普通共同訴訟(下面稱為後者),多個,屬於同一種類訴訟標的。

2、法律特徵。前者,不可分之訴。後者,是可分之訴。

3、是否需要當事人同意。前者,無需當事人同意就能合併審理。後者,需要當事人同意後才能合併審理。

4、審理和裁判方式。前者,必須是一同起訴應訴,法院一併審理和判決。後者,可以共同起訴應訴,也可以分開起訴應訴,法院也是可以合併審理或者分別審理。

5、內部關係。前者,一方的行為需要經過其他共同訴訟人的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有效。後者,獨立的,訴訟行為對自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