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案”審判過程到底揪出來多少官員?後續來了~

近日,在一場關於18大以來政法改革的新聞釋出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春雷透露,孫小果案中有12名違反檢察職責人員被處理,最高檢對錯誤關押十年以上的22個案件進行掛牌督辦,截止到2021年的十月底,基本完成了刑事錯案追責。說到孫小果案,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

“孫小果案”審判過程到底揪出來多少官員?後續來了~

2019年,孫小果被雲南昆明市官渡區法院決定逮捕。這個名字讓很多昆明人震驚了,因為20多年前就有個孫曉果,因犯下許多惡劣的大案,當時已經被判了死刑。為什麼20多年前就該伏法的人卻離奇復活了呢?紀檢監察機關專案組與政法機關聯合辦案,最終挖出了背後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也查清了案件涉及到的公職人員徇私枉法的問題。孫小國的復活有幾個重要步驟,首先是強姦犯保外就醫。孫小果首次犯罪是1994年,他和另外幾個人將兩個年輕女子拉上車到郊區輪姦。當時他不是主犯,且未滿18歲,被判了三年。但是到了九七年,本來應該在監獄的他卻出現在了社會上,再次強姦四名女性,其中還有一名幼女。

而且手段極其殘忍,女孩兒被他折磨的慘不忍睹。經過調查,原來是孫小果的母親和繼父在九五年找的關係,透過取保候審和保外就醫等一系列操作,讓孫小國一天監獄也沒蹲。第二個關鍵步驟是死緩,改判有期徒刑。孫小果的母親,市公安局民警,繼父當時是分局副局長,兩個人因為包庇孫小果的事情被查處,那孫的母親呢,被開除公職,並且判刑了五年,繼父留黨察看加撤職處分。1998年2月,孫小果本來是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的。但是孫小果被判死刑之後,又被兩次改判了,第一次是1999年雲南省高院二審改判了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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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依法服刑的話,也不可能再次出來危害社會,但2003年孫小果的母親刑滿釋放後,又讓孫小果繼父去找關係撈人。當時繼父的師徒有了變化,成了當地城管局局長。兩人多番運作,孫小果由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這顯然是極不正常的。雲南省紀委、監委的工作人員說,當時啊,只要有一個人嚴格執法,他的事情就走不下去,每個人鬆了一小口氣兒,最後就撕開了大口子。第三個關鍵步驟是多次違規減刑。孫小果的母親和繼父繼續在監獄系統活動,操作前行。多名監獄的管理者在省監獄管理局政委的授意下,幫孫小果各種想辦法,什麼考核滿分、勞動改造積極分子,什麼發明專利、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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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孫小國得以減刑出獄。孫小果20多年來犯下了無數罪行,還做著諸多違法勾當,開設賭場、放高利貸、故意傷害。2019年,中央掃黑除惡組進駐雲南督辦孫小果案。2020年2月20號,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只是這個死刑遲了22年。就像楊春雷在釋出會上說的那樣,錯案追責意義重大,健全司法責任追究體系將倒逼檢察人員提高辦案能力,明白有權必有責。辦案終身制不是說說而已的,也讓檢查人員明白了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這樣才能防止檢察權濫用和司法腐敗問題的發生。也能防止下一個孫小果的出現,關於這事兒你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