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150碗熟肉被指“三無”賠五萬,小商戶如何避免“職業打假”

記者 袁野 實習生 姜雲琴 劉齊燕 馬曉潔

近日,重慶忠縣的王女士一家賣出150碗熟肉,之後買方邵某以“三無產品”為由將她們一家起訴,法院二審判決其退還貨款並給予邵某10倍賠償。共計金額五萬元。連日來,此事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賣150碗熟肉被指“三無”賠五萬,小商戶如何避免“職業打假”

目前,王女士稱,她遇到了職業打假人,會繼續向法院申訴,而邵某則稱,自己是懂法律的消費者,並表示要捐出判賠款項。

對此,相關法律人士認為,作為小商戶和小作坊,要增強法律意識,規範經營行為,有效避免“職業打假”。

賣150碗熟肉被指“三無”賠五萬,小商戶如何避免“職業打假”

銷售方擔心打假者還會盯上更多創業者

重慶王女士告訴記者,邵某在購買150碗熟肉之前,是先購買了3碗熟肉,邵某是見到這3碗熟肉沒有貼標籤,才又購買了150碗然後起訴她,邵某目的不純。

邵某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自己並不是職業打假人,而只是一個懂法的消費者。邵某說,他在2021年對小超市、小賣部的19次起訴,只成功拿到賠償款1萬餘元,除去維權成本沒賺多少錢,目前他也正式向法院提交了王女士名譽侵權起訴書。

賣150碗熟肉被指“三無”賠五萬,小商戶如何避免“職業打假”

邵某還說,他是直接下單了150份熟肉。

之所以在發現這150碗熟肉沒有標籤後,沒有向監管部門投訴,反而直接起訴,邵某解釋:“我之前瞭解過有關她的案例,瞭解她的為人。”據邵某介紹,2019年王女士在重慶市梁平區高速服務站售賣30罐三無曬醬,被其他消費者立案索賠過,索賠標的18000元。

對於邵某的這種說法,王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服務區那個銷售員的案子,確實是他們的工作失誤,沒用標註生產日期,那個銷售員賠了5000元,她自己也賠償了5000元。

王女士表示,粉蒸肉的案子開庭之前,邵某的律師建議她私了,但她拒絕了。她認為之前私了過一次,打假者除了她,還會盯上更多創業者,她不甘心。

銷售方準備繼續申訴

4月25日,邵某又稱,王女士名下有四家企業,背後還有一個微商團隊,每天銷售數百單產品,而網售食品必須標籤標識齊全,否則無法溯源。

記者透過天眼查發現,王女士名下關聯了重慶毛媽媽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忠縣毛媽媽土特產經營部、忠縣還元甲修腳店以及忠縣毛媽媽醬菜加工經營部,一共四家公司,其中後面兩家公司已經登出。

面對邵某的質疑,王女士表示,她們一直用的是小作坊證,沒有加工廠,也沒有銷售團隊。王女士說,她返鄉創業是想把生意做大,確實有過一個會員群,以預存方式獲得優惠資格,相互之間並無經銷、代理合同,沒有像正規的代理或者加盟一樣約定,必須購買多少貨或者提供多少利潤,相互之間沒有組織關係。

據瞭解,《忠州日報》曾發表文章《“毛媽媽”的老味道這樣飄出了山》,對“毛媽媽土特產經營部”的發展情況進行過報道。報道稱, “毛媽媽”傳統產品2019年的年產量達30噸,年銷售10餘噸50餘萬元,利潤25萬餘元,其中電商上行銷售額35萬餘元。透過務工、收購農產品等方式,還帶動了20餘個貧困戶脫貧致富。

目前,邵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王女士可以依法申訴甚至反訴,但他也絕不妥協。王女士則表示,她的底線是退還4500元貨款的一半,不接受額外賠償,目前她正在準備申訴。

食品包裝上沒有相關標識,依法該罰

此前,法院認定,王女士賣給邵某的食品的包裝均無產品名稱、生產時間、生產經營者名稱和地址、保質期等標識,依據關於散裝食品在包裝上標識相關資訊的強制性規定,案涉產品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此外,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王女士應支付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對此,有網友認為邵某是在知假買假,以營利為目的來打假不可取,法律也不該支援。也有網友認為,王女士打鐵還需自身硬,如果她所銷售的產品符合法律法規,就不會被打假人盯上。

山東誠信人律師事務所趙光緒律師認為,重慶這位商戶的遭遇值得同情,比如,她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小作坊,利潤不高,讓她賠償五萬元,付出的代價比較大。

“但從法律角度上講,就是她家生產的產品確實在包裝上沒有標明各種規定的資訊,確實是屬於‘三無產品’。”趙光緒律師說,“法院的判決,是基於她存在的這些問題,對她進行相應的處罰,而這個處罰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

職業打假人如果是牟利要挾商家,涉嫌敲詐勒索

山東誠信人律師事務所趙光緒律師認為,打假人並不是國家認定的正規職業,是在社會發展中,自發產生的。“首先,要把職業打假人和正常的消費者區分開。”趙光緒律師說,如果職業打假人不是出於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揭發某些企業的黑幕,這樣是沒問題的,也會獲得社會公眾的支援。

“但有的打假人是以此為職業,以此為生計。如果以營利為目的,那麼,這些職業打假人的動機就需要慎重對待。”趙光緒說,這也是部分職業打假人在打官司過程中要求懲罰性賠償,之後被法院駁回或者敗訴的原因。“法院認為職業打假人並不是消費者。”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釋出過有關職業打假人的回覆意見,意見中稱,職業打假人自出現以來,對於增強消費者的權利意識,鼓勵百姓運用懲罰性賠償機制打假,打擊經營者的違法侵權行為產生了一定積極作用。

“但有些職業打假人,透過打官司來要挾商家,甚至有的透過不法手段對商家進行敲詐勒索,產生了很不好的負面影響。”趙光緒律師說,這種所謂的職業打假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小商戶如何避免“職業打假”?

類似的小作坊商戶在網上售賣自制熟食存在哪些可能違法違規的風險呢?

“法律不會認為你是小作坊、小商戶,小本經營,當你出現違法時就不處罰你。”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明璐律師建議,國家對於食品安全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像類似的小作坊商戶從事食品生產和銷售,必須要提升法律意識。

“民間小作坊在製作和銷售食品時需要銷售以及食品經營的許可證。”董明璐律師說,法律設定的初衷並沒有區分賣家是生產食品的大企業還是普通的小作坊。“沒有辦理銷售許可等證件就銷售食品、藥品,法律上都是嚴禁的。”

“像是街邊有些小門頭或者是個體經營者售賣食品,他們也是要懸掛食品生產或者是經營許可證的。”董明璐說,有些時候消費者在街邊購買一些食物時可能並不在意這些。“但如果有消費者在意,那麼也會產生一些投訴,所以個體經營者還是要把相關證件和手續辦齊,這樣對自己和消費者都好。”

“像類似的食品小作坊和小商戶,想要規避職業打假人的打假,建議還是將相關手續走齊,辦理好相關證件,所售的產品上標明好法律規定的資訊,日常多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董明璐律師說,如果遭遇到職業打假人的惡意打假,面對對方不合理的要求堅決不妥協,可以保留好證據,訴諸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