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神志不清與人打架將人打傷,能減輕法律責任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喝酒是必須的事嗎?既然喝酒是自己主動選擇的後果,因為喝多了而發生了一些違法犯罪的行為,那麼憑什麼減輕責任呢?要是以後大家都以我喝酒了為由請求減輕法律責任,那麼許多違法犯罪勢必會在喝酒後大膽而為,所以,肯定不能因為喝酒鬧事就減輕責任。

酒後神志不清與人打架將人打傷,能減輕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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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喝了神志不清是自己主動選擇的結果,任何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一個人是否喝酒,喝多少酒,通常情況下自己是有決策和判決能力的,而且喝酒後的神志不清是在自己要放開多喝酒的情況下就已經能判決和預見到的,這種情況下不能控制自己而與別人打架,還將人打傷是不是有一種間接故意的情形在裡面?

法律規定對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以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為由,對其犯罪後果進行重新衡量。而喝酒後神志不清感覺與精神病人不能完全控制和辨認自己行為相近,應該享有同樣的減輕責任待遇。但是,精神病人並不是自己想病,而喝酒是自己主動選擇的結果,差別在此就體現出來了。

酒後神志不清與人打架將人打傷,能減輕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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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喝酒後許多事情不能做,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

喝酒誤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多休息,與喝酒有關的提醒很多,這就說明人們對喝酒容易造成事故是有意見的,所以才會反覆提醒喝酒後要禁止一些行為,最明顯的就是駕駛車輛,因為人在酒後容易失去清醒狀態下的分析和判斷能力,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所以,同樣的道理喝酒後去打架,如果你不能控制自己,那麼可以喝酒後就去休息為什麼要打架呢?而且我們都知道人喝酒後神志不清會做出一些過激行為,那麼在喝之前不告訴自己少喝點呢?一個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有判斷和鑑別的能力,所以需要為此後果承擔責任,不能以喝酒為由來豁免責任。

酒後神志不清與人打架將人打傷,能減輕法律責任嗎?

結語

喝酒並不是法律要求每個人必須具備的能力,相反在法律上許多規定是禁止酒後去做的事,所以自己主動喝酒後與人打架,肯定與法律無關,而是以自己的分析和判斷能力,與自己的自我控制與辨認能力有關,怎麼能叫法律為此買單,這樣對待因為喝酒後受到傷害的人來說,又怎麼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