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北京這個區域將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
近日,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釋出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中稱,決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
,在市級限行區域的基礎上對門頭溝區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根據市政府相關部署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措施的通告》(京交發〔2018〕102號)要求,結合門頭溝區實際情況,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市級限行區域的基礎上對本區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採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進入石擔路由新橋大街北口至石門營路口之間路段(不含)、雙峪路由雙峪路口至六環路之間路段(不含)、六環路由雙峪路至108國道之間路段(不含)、108國道由六環路至臥龍崗橋之間路段(不含)、108國道輔線由臥龍崗橋至石門營路口之間路段(不含)、馮石環路(不含)、新橋大街由葡萄嘴路口至高家園路之間路段(含)、高家園路(含)、大峪南路由高家園路至增峪路之間路段(含)、增峪路由大峪南路至東辛房街之間路段(含)、東辛房街(含)、西辛房街(含)、西趙路由門頭溝路至西辛房街之間路段(含)、門頭溝路由圈門公交車站至黑山小橋之間路段(含)、黑山小橋(含)、橋西街由黑山小橋至新橋大街之間路段(含)、新橋大街由新橋大街北口至橋西街之間路段(含)圍成的區域以內道路和中門寺南路行駛的
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透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列印)。
門頭溝區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示意圖:
二、
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
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標誌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三、下列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上述範圍內行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已經領取外埠客車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特此通告。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政策解讀
《通告》中規定
一年限辦12次中的“一年”是指自然年。
該《通告》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每年辦理進京證12次,12次辦證次數統計週期為自然年。自2021年起,辦證次數統計起止時間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透過“北京交警”APP辦理進京證的需自行下載列印,並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側左下部,以便於相關部門檢查。
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不包括臨時入境的外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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