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大家好,我是臉臉,今天我們來聊聊香蕉!

香蕉的軌跡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前文提過的原生米(明尼蘇達的野生湖米,參見第四章“人類為什麼要務農?”一節)並不能反駁此點,因為它其實是不同屬的植物(菰屬,而非稻屬)。殖民時代,在小麥無法存活的地區,稻米有重大的貢獻。

稻米在16世紀晚期被引入巴拿馬,17世紀晚期被引入南卡羅來納,從而使得這兩個地區分別成為西班牙和英國這兩個帝國的穀倉。在加勒比海大部分地區,稻米成為傳統飲食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英國人引進的印度勞工移民之居住地,或西非黑奴集中居住的地方(西非居民原先就種植當地品種的稻米)。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雖然這種稻米和在新世界居大宗的亞洲品種大不相同,但是隻要習慣吃其中一種,就不難適應另一種的口味。加勒比海稻米烹飪有一特徵,就是將米和豆子混合,這不但補充了蛋白質,還實踐了“混血”原則,即本土食材和外來殖民者食材的混合。在19世紀晚期和20世紀,移民美洲的華人和日本人為稻米創造了新市場,並引入新的烹調方法,比如日式甜麻糬是墨西哥人至今愛吃的一種街頭小吃。美國如今則是世界主要稻米生產國之一,不過大部分的稻米用於外銷。

雖然新世界的稻米委實是令人敬佩有加的例子,我卻偏要把第二重要作物的寶座交給香蕉。有關這件事,個人的偏見或許矇蔽了我的判斷。我青年時代有兩年在牛津的聖約翰學院做研究,每逢週日晚餐,人人穿上小禮服,常常有女士受邀出席,我們還要招待應邀在晚禱會上演講的貴賓。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大夥兒在教職員聯誼會邊聊邊用餐後甜品時,常得搜腸刮肚地想話題,到頭來為了省事,往往又談起以前重複多次的老話題,起碼對演講貴賓來說是新話題。由於每次的甜品中都含有香蕉,香蕉的歷史和傳說遂成了經常出現的主題。香蕉果如伊斯蘭傳統所云是天堂的水果嗎?香蕉最早在哪裡栽植,又是在何時?香蕉有多麼普及?不同品種各有什麼歷史,又各有什麼優點?想到這話題是如此了無新意,大夥兒卻又如此認真探討,真讓人奇怪那麼長時間的討論居然沒有進展。不過從此以後,我對香蕉的認識還真多了不少。

我們今天吃的香蕉最可能的遠祖,是生長在東南亞的野生品種。雖然歐洲人早在古代就知道香蕉,香蕉當時卻是包含了強烈異國風情的一種水果:根據古希臘和羅馬民間的植物知識,香蕉的起源地遠在印度。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古希臘哲學家泰奧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認為,聖賢之士會聚集在香蕉樹蔭下吃香蕉。到中世紀的全盛時期,人們已開發出能適應各種熱帶和亞熱帶氣候的香蕉;中國華南以及非洲東岸到西岸間許多地區都種有香蕉。在摩爾人統治西班牙時,香蕉甚至是花園植物,不過後來打敗摩爾人的基督徒並未繼續種植。

加那利群島的殖民者則是唯一的例外,他們是第一批種植香蕉的歐洲人,到16世紀初期,加那利群島上已有許多香蕉樹。西班牙歷史學家貢薩洛·費爾南德斯·德·奧維多(Gonzalo Fernández de Oviedo)密切注意新培育品種來到新世界的過程,根據他的記述,從加那利來的首批香蕉在1516年運抵美洲。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有關這批香蕉的品種,可在英國人撰寫的第一篇相關記述中找到蛛絲馬跡。作者為英國糖商托馬斯·尼科爾斯(Thomas Nichols),他曾在加那利的宗教裁判所受審,後來撰文回顧這番經歷,文章在1583年出版。他寫道:“它(加那利的香蕉)長得像小黃瓜,黑掉的時候最好吃,比任何蜜餞都甜。”如果尼科爾斯的口味不算特別古怪,那麼上述這番話暗示出,他指的是一種學名為Musa x paradisiaca,又稱“矮蕉”(Dwarf Cavendish)的酸香蕉,此蕉以前曾是東非人的主食,大概在古代便已透過印度洋越洋貿易被引入非洲東部。

如今,香蕉的異國風情早已蕩然無存,是世上最常見的食物之一。以水果而言,它的產量僅次於葡萄,而大多數葡萄都用於釀酒。我們很難想象有朝一日蔬果商人會說:“沒錯,我們沒有香蕉。”這都是美洲大範圍種植香蕉帶來的結果。雖然非洲生產並消費了世上大多數的香蕉,但是四分之三的香蕉貿易卻在加勒比海一帶進行。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玉米的遷徙

在哥倫布交流過程中,新世界有失也有得。玉米和馬鈴薯是印第安人真正的珍寶,它們不同於金銀,可以繁殖與移植。然而在哥倫布交流之前,馬鈴薯仍只是安第斯的區域作物,其他地區的人並不能接受。玉米則已從中美洲的原生地遷徙擴散到西半球大多數地區。在適合種植之處,玉米早已獲得主食的地位,在不易種植之處則被當成神聖的作物。在玉米來到北美洲以前,那裡早期農業試驗的物件都是本土作物,研發的方法也是就地取材。

例如名稱易引人混淆的菊芋,它最早於公元前3千紀在原產地北美林區開始人工種植,或至少經由人工“管理”。其他品種的向日葵和水坑草(sumpweed)有含油的種子,藜麥、虎杖和虉草可搗碎制粉。原生於同一地區的葫蘆瓜和南瓜則特別適合人工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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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狩獵、採集為生的社群中,這些作物都只能充當副食品,並沒有一種澱粉類主食可以大量供給主要營養。當源自熱帶的神奇玉米好不容易來到北美以後,卻有好幾個世紀被人忽視:玉米早在3世紀就從美洲西南部傳入北美,卻直到9世紀末前後才改變了當地農藝,當時開發出一種生長期較短的新地方品種。

玉米一旦得勢,它在美洲其他地區顯露的專橫特性便展露無遺:種植玉米需要群策群力以及精英合作。土壤必須按照各地特性來整治,有的地方必須修築田埂或將土堆高,有時必須剷平森林。充裕的食物需要權力結構來達成:必須有人處理儲存糧食的事務,管制儲備品,規範糧食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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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勞力被動員修築土墩,建造防禦工事,進行宗教儀式,替統治者修建高大的平臺來舉辦浮誇的政治儀式。靠近儀式中心的田地應該是用來種植、生產儀式食物,或展示個人財產;四周大片的公共田地則應該是用來種植穀物和澱粉類作物的種子。

玉米的栽植過程與上述發展同時進行,但這不代表玉米靠一己之力促成這些發展。當時務農為生的人(就我們所知)以本土種子和南瓜為主食,散居在小村落和獨立農場,但即使這些務農社群的發展方式都會令人想到他們栽種玉米。他們也創造了精確幾何圖形的土石工事,精美的陶器,以黃銅和雲母製作的工藝品,還有看似用於安葬酋長的墳墓。即使以嚴格的飲食角度來看,我們也不該認為玉米的奇蹟是福不是禍。玉米在驅離本土植物後,並未使人更長壽或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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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在密西西比氾濫平原一帶出土的食玉米者的骨骼和牙齒,顯示出這些人比他們的前輩多病,也感染到較多致命性的傳染病。舊世界的入侵者初期也同樣不大情願食用玉米,而且吃了以後的後果還更嚴重。因為烹煮時有所疏失,食用玉米的黑奴出現營養不良。對逐漸仰賴玉米為主食的易洛魁(Iroquois)印第安人而言,玉米始終未曾消除其外來感:在他們的語言中,小麥和玉米是同一個詞。

因此,玉米擴散到原生地以外的過程如此緩慢,也就不足為奇了。歐洲雖率先取得新世界農藝,但其黃金地帶的氣候卻多半不適合種植玉米,歐洲其餘地區的人則覺得玉米不好吃。玉米所到之處,都被冠上含有異質意味的名稱,比如西班牙苞谷、幾內亞苞谷、土耳其小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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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不大清楚玉米來自何方,卻覺得原產地必定不是很乾淨。玉米比較適合“拿來餵豬,不宜給人吃”,甚至直到今天,歐洲生產的大多數玉米還是拿去喂牛。美國人將生產的玉米大部分製成玉米糖漿,其餘的主要用於飼料;相對而言,直接用於給人類消費的很少。後來玉米的優點逐漸為人所知,人們漸漸肯吃玉米了。玉米產量大、易收穫,而且只要陽光夠充足,便可以在高海拔地區生長,小麥就不行。玉米因在18世紀時“突飛猛進”而廣泛獲得接受。

通常認為,稻米僅次於小麥,是從舊世界傳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

在中國人口快速增長的時期,華南和西南山區的農民開始種植玉米,把高地開墾為新農田。在中東,玉米成為埃及農民的主食,他們種植其他種類的作物純粹是為了繳稅;不過在中東其他地區,玉米仍是邊緣作物。要是沒有玉米,18世紀以來的巴爾幹政治會呈現相當不同的面貌;玉米使得高海拔地區也能形成社群,不再受土耳其精英階級的控制。在收稅人到不了的地方,玉米有效地滋養了自治社群,在山區搖籃裡培育未來的希臘、塞爾維亞和羅馬尼亞獨立政體。所以,在歐洲的這個角落,有一個美利堅產品的確孕育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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