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5日!實習期內酒駕貨車超速50%

四川線上記者 陳松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總有人抱著僥倖的心裡試圖矇混過關,結果只能是自討苦吃。

記者11月18日從四川省公安交警總隊獲悉,近日,廣安交警在廣華大道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一重型自卸貨車因涉嫌超速,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在詢問駕駛人唐某過程中,聞到唐某身上散發出一股濃濃酒氣。後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據唐某交代,其前一晚喝了酒,本以為睡一覺後不會有什麼事,便僥倖上路,同時該路段貨運車輛限速60km/h,唐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速度達到101km/h,超速50%以上。

經調查,唐某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目前還在實習期。最終,唐某因實習期內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超速行駛,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共處罰款5400元,同時還將面臨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請廣大駕駛人朋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平安出行。

【來源:四川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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