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對於取保候審的人來說最擔心的是何時收監,或者是否能夠判緩,對於判緩的人也時刻擔心是否會被收監,還有同樣焦慮的是假釋人員。

如果真的存在這些焦慮,那麼就說明還有餘罪未清。

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比如一些經濟類的案件,根據偵查時間和起訴的時間會有不同,最終的判決時間已不盡相同,有的在審查階段就要經歷很久的時間,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經濟案件都是一兩年甚至兩三年以後才立案的,也許當時是很慶幸,案件的金額比自己的預期少了很多,最終的判決結果也比較滿意,但是最後的事情卻往往出人意料。

入監服刑被重新帶回審查的人很多,緩刑收監的也不在少數,假釋出去沒幾天又被帶回來的也經常發生,這些都涉及一個問題,那就是餘罪未清。

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當然也不止是經濟類的案件,尋釁滋事,危害公共安全,幫信,隱瞞犯罪所得,職務侵佔等等這些都是餘罪高發罪刑,因為隨著案件的調查,後續的證據持續更新,並不代表之前的結案就不再追究。

萬一被發現餘罪會怎樣那?如果是緩刑和假釋在外的,那肯定要收監重審了。

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對於已經在監獄服刑的,那也要回到看守所重新走一遍程式,這個就比較麻煩了,在監獄期間的所有積分將會被清零,而且萬一加上罪名,那就要麼算前科,要麼算累犯,這都是將來影響減刑的。

也有一種情況是,對方起訴後,公安立案,將人從監獄帶回看守所,但是經過審查之後,發現其犯罪行為不足以刑事處罰,這樣的還會被重新送回監獄,但是積分同樣也是清零。

坐牢最怕的事之一,判刑入獄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貪汙的案件也經常有餘罪追訴的可能,之前裡面有一位法醫,因為幫助黑惡勢力作偽證,被判了三年,因為是曾經的法醫,被安排到了醫務室工作,很快就爬到了骨幹位置,積分很高,根據當時的積分推算最少是可以減半年的,結果突然之間就被帶回了看守所,因為有人舉報他曾經利用職務之便貪汙一萬元,說實話不多,但是他是國家公職人員,一萬就已經一年起步了。更倒黴的是在公安偵查期間又有舉報的,還是一萬。最終這個倒黴蛋合併被加刑一年八個月。所有積分清零,兩年之內不能申報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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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知道自己有餘罪未清的人大部分還是抱有僥倖心理的,這個不做分析,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再說萬一本來就沒事,何必自己找事?但是對於那些明明知道瞞不住的人,還是勸慰一句,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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