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父安樂死 四川嶽池男子網購假劇毒藥品被追究刑責

幫父安樂死 四川嶽池男子網購假劇毒藥品被追究刑責

氰化鉀資料圖片。

封面新聞記者 汪仁洪

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某鎮村民粟某乙,長期患病,痛苦不已。他要求兒子粟某甲購買毒藥,以備劇痛時服用自殺,結束痛苦。粟某甲購回劇毒藥品氰化鉀並存放家中備用。存放期間,當地警方及時發現並從粟某甲家中搜出氰化鉀。幸運的是,粟某甲網購的氰化鉀是假毒藥,權威機構未檢出氰化物。

儘管如此,嶽池縣公安局仍以粟某甲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嶽池縣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2021年4月6日,嶽池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粟某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粟某甲的行為系犯罪預備、有坦白情節等因素,決定對粟某甲不起訴。6月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嶽池縣公安局獲悉,粟某乙已經病逝,縣公安局未對縣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提出申訴。

網購氰化鉀 鑑定是假藥

粟某甲,1978年生,初中文化。其父粟某乙長期患肺癆病,久治不愈,痛苦不已。

2020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粟某乙與其子粟某甲商議:粟某甲購買毒藥,粟某乙在疼痛難忍時服用自殺。

粟某甲基於孝心不願父親承受更多痛苦,遂同意購買毒藥。

2020年8月1日,粟某甲透過微信付款50元,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在網上購買“氰化鉀”一瓶。8月5日10時許,粟某甲透過快遞收到購買的氰化鉀,並支付尾款750元。後粟某甲將購買的氰化鉀存放在家中,以備父親需要時使用。

當地民警走訪中,掌握到“兒子網購氰化鉀,幫爸爸結束病痛”線索後,立即介入調查。8月12日,公安機關在粟家中搜出網購的氰化鉀。

在我國,“安樂死”未被法律允許,實施安樂死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8月13日,嶽池縣公安局以粟某甲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依法監視居住。2021年2月11日,粟某甲被嶽池縣公安局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不久,出現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3月22日,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鑑定中心鑑定,粟某甲購買的氰化鉀未檢出氰化物。

雖然是假藥 刑責仍難逃

3月29日,嶽池縣公安局向嶽池縣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警方稱,雖然粟某甲網購到假藥,但粟某甲的行為仍然涉嫌故意殺人罪。

嶽池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粟某甲透過網購“氰化鉀”幫助他人“安樂死”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故意殺人罪(預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粟某甲案後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其認罪認罰,且與本院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粟某甲的行為系犯罪預備,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月6日,嶽池縣人民檢察院根據本案的犯罪後果、性質、社會危險性,以及粟某甲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發出不起訴決定書,決定對粟某甲不起訴。

6月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嶽池縣公安局獲悉:嶽池縣公安局收到該決定書後,未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粟某乙的家人收到該決定書後,也未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或提起自訴。

另據悉,粟某乙在案發後兩個月內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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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鉀是一種無機化合物,呈粒狀或結晶性粉末,劇毒。接觸面板的傷口或吸入微量粉末,即可致人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