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3月1日進入禁漁期 今年四川各流域禁漁時間表出爐

四川線上記者(記者 王成棟)2月27日,記者從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獲悉,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四川長江流域將進入禁漁期。同時,四川黃河流域禁漁期為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而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雅安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禁漁期,但禁漁時間不得少於4個月。

此外,四川省內各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為常年禁漁區,實行全面禁漁。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要求,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嚴禁扎巢取卵、挖沙採石和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等特殊需要採捕水生生物的,須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同時,各地要開展禁漁期巡航執法檢查,確保各項禁漁措施落實到位;進一步加強與地方公安(水警)的執法合作,加大對水生生物保護區、天然水域、漁港碼頭、水產品市場、涉漁餐館等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挖砂採石、涉水建設專案的執法檢查;嚴厲整治禁漁期違法捕撈、運輸、經營野生魚和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建立和完善跨部門聯勤聯動、聯合執法、協同辦案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加大對群體性、團伙性非法捕撈案件的查處力度,依法懲處嚴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涉嫌犯罪行為;嚴禁“有案不送”“以罰代刑”,不斷增強執法震懾,提高非法捕撈成本。

此外,今年四川省將繼續推進長江水域全面禁捕,在漁民轉產轉業過程中,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轉產轉業生活困難漁民保障機制或救助體系,組織培訓一批素質高、熱衷於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退捕上岸漁民作為護漁人員納入公益崗位,推動建立“專管”與“群管”相結合的護漁機制,逐步構建由漁業主管部門主導,群眾性護漁組織共同參與的群防群護網路化管理體系,形成禁漁管護合力。

根據此前農業農村部安排,今年將是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退捕攻堅之年,也是長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後一個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