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真實夜生活是什麼樣的?別被影視劇騙了

古代人沒有燈,天黑了會做什麼呢?

相信大多數朋友一定以為古人夜生活越豐富,越能證明這個時代的繁榮,然而事實卻是恰恰相反。

如果一個封建時代的夜晚街道非常繁華,那說明這個時代的朝廷一定出了問題,沒了最基本的約束力。

古人的真實夜生活是什麼樣的?別被影視劇騙了

達官貴人的夜生活確實豐富

那些歌舞昇平,夜夜笙歌是屬於享有特權的達官貴人們的,和普通老百姓沒有任何關係,老百姓的夜生活非常乏味。

第一點:古代的蠟燭是一種奢侈品

首先就是照明問題,黑糊糊的,想幹啥都不方便。

老天爺如果賞臉,還有點月光,否則就只能摸黑了,你問為啥不用蠟燭?不好意思,真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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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蠟燭是一種奢侈品

拿清朝的物價來說吧,一支蠟燭的價格大概是120文~150文錢,曾國藩做七品縣令的時候,曾經自己書信裡提到過工資是45兩銀子,也就是說,平均下來一天只有120文錢,一個七品縣令不貪汙,一天夠買一根蠟燭,老百姓就甭提了,肯定買不起。

第二點:宵禁制度

那你說,趁著月亮地不錯,我出去溜溜怎麼樣?你要是在村子裡住沒人管,如果要是在城裡,那我勸你,如果不是元宵節這種朝廷明確規定放開宵禁的日子,還是老實在家待著吧,因為一個比蠟燭價格更要命的東西限制了古人的夜生活品質:宵禁制度。

封建社會為了社會穩定,歷朝歷代都有宵禁的制度,那就是在黃昏到來時,開始響鼓,響上400下城門關閉,再響600下,所有的坊門(坊是古代城裡用牆隔開的區域)關閉,鼓聲一停,路上再有行人,那就是犯了夜了,要被抓進衙門打板子的。

《太平廣記》裡就有一個故事說,一天傍晚,一個人正在著急忙慌往家走,也不知道那天敲鼓的是不是犯渾了,沒敲夠數就停了,這下尷尬了,那個倒黴蛋兒就只能窩在就近的橋洞子裡對付了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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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夜生活也就剩下那啥了

所以,無論是從經濟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導致古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的夜生活都非常乏味,除了抹黑睡覺,估計就只剩下摸黑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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