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薅羊毛瀕臨破產”?!知名電器旗艦店:放我們一條生路

原價62.9元的電水壺,

到手價僅為7.9元。

但賣家卻表示發不了貨

請求客戶取消訂單

怎麼回事?

10月11日,

一則長虹電器經銷商被“薅羊毛”瀕臨破產的訊息

登上微博熱搜。

“被薅羊毛瀕臨破產”?!知名電器旗艦店:放我們一條生路

10月11日,記者發現在“長虹廚房電器旗艦店””的一款電水壺已經下架,整個店鋪僅有2款商品在售,其他商品全都下架,店鋪首頁未顯示公告,但客服自動回覆為店鋪對買家的一段留言:

“我是長虹電水壺經銷商,

10月8日短時間內以遠遠低於成本價被拍20多萬單,此次已對新概念公司造成鉅額損失,面臨破產倒閉,訂單無法安排發貨。我們已向有關部門報案。

對您來說幾塊錢不算什麼,但是對於我們一個小經銷商來說,面臨鉅額債務。求求大家高抬貴手,放我們一條生路,懇請您取消訂單,感謝你們”。

“被薅羊毛瀕臨破產”?!知名電器旗艦店:放我們一條生路

店鋪公告

針對此事

記者致電該店所在電商平臺客服

↓↓

客服稱目前該店家已經向平臺報備,

客戶下的7.9元買熱水壺的訂單實際上無法發貨,建議客戶取消訂單

,平臺會給店鋪一定的幫助,但平臺方和店鋪無法直接關閉訂單,需客戶自行取消訂單,如果客戶不取消訂單對店鋪肯定是存在不利影響的,至於產生價格漏洞的原因平臺暫不清楚。

“被薅羊毛瀕臨破產”?!知名電器旗艦店:放我們一條生路

網友曬出“薅羊毛”價格

針對此次事件,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

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稱

↓↓

消費者與店鋪之間的買賣電水壺合同自消費者下單成功之時即宣告成立並生效,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退款或者繼續履行合同、交付電水壺。

如果消費者拒絕取消訂單或在店鋪釋出相關聲明後實際使用水壺的,店鋪如主張撤銷該訂單並獲得人民法院支援的,那麼被撤銷的合同自始無效,消費者就需要返還相關貨物或者支付貨物對應價值價款。

店家稱遭到了惡意欺騙,需舉證證明,店家可以透過合法途徑撤銷訂單或與消費者協商取消訂單,否則,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是生效的,

店家負有繼續履行合同的發貨責任,如店家撤銷合同的,還負有存在重大誤解事實的舉證責任。消費者享有要求店家繼續發貨的權利,在未能與店家協商解決問題之前,如已經收貨的,負有妥善保管貨物的義務,如店家撤銷成功的,負有配合取消合同或者支付對應貨物款項或退貨退款的義務。

網友聲音:

@iahe:

商家本來打算刷單,把價格調低,結果翻車了。

@順其自然:

網店炒作吸粉,把自己賠進去了吧。

@畫虎:

深切表示不同情!

@匯達:

賺錢的時候你怎麼不說?

@天天有瓜吃:

平時都是正常價買東西。幾塊錢的東西,如果是限量,我願意去搶,如果是商家失誤標的無限量,將心比心還是會理解別人工作失誤。

@海駿達: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薅羊毛是對是錯…

@建:

賣貴的時候怎麼沒有人替消費者說話呢?

這事兒,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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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宗

稽核: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