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發生交通事故,這些情況下一定不能“私了”!(附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範本)

注意!發生交通事故,這些情況下一定不能“私了”!(附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範本)

開車在外,小擦小碰避免不了。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會首選“私了”的方式,覺得省時、省力、成本低、賠付快。但

如果不區分情況就“私了”,不僅事情得不到解決,反而可能產生更多後續問題,以及不必要的麻煩。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私了”那些事~

什麼是“私了”

私了:

意思是指不經過司法手續而私下了結。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透過私下協商或者交警協調的方式解決問題。

對於一些輕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是允許雙方“私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此,在法律層面,自行協商(私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哪些情況下不能“私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13、14、15條規定,以下這些情況不能“私了”,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1。 事故致人傷亡

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比較複雜,當事車主很難判斷具體責任情況。首先需要做的是報警,以便及時搶救傷者。

2。 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 和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與缺乏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標誌、車輛保險標誌三者之一或以上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4。 和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

指與載運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的。

5。 致公共設施毀損的事故

指事故車輛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 無證駕駛或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駕駛證過期、失效或者沒有駕駛證開車上路,需由交警判定具體是無證駕駛還是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

7。 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

這是指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8。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9。 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或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私了”程式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 檢視財產損失情況。

2。 拍照或標劃位置後撤離現場。

3。 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4。 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法條連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17修訂)

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私了”流程注意事項

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一定要拍攝能反映實際情況的現場照片,留下證據。

2。 如有人員受傷一定要及時送往醫院,不可在事故現場就決定是否“私了”以及怎樣“私了”。

3。 根據傷員檢查結果再判定能否“私了”,如果發現傷勢較重不要選擇“私了”,應及時報案。

4。 傷員傷勢較輕微,並且協商私了的,雙方要簽署《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其中應包括雙方當事人資訊,事故描述,事故處理方法、檢查結果以及賠償金額等資訊,簽字按手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交通事故“私了”後,還能反悔嗎?

一般來講,自願達成的賠償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但若“私了”之後檢查發現傷勢較重,存在重大誤判的,可協商撤銷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撤銷後,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賠償。一般保險公司都規定,事故之後48小時內如果不報案,則不立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及時上報保險公司,冒然“私了”,後續賠償就得自掏腰包了。

法條連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17修訂)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私了”交通事故後出現爭議怎麼處理?

1。 如果當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離現場後,對事故事實或賠償問題又產生了爭議,可以要求交通隊繼續處理。但是,當事人必須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事故文字記錄材料,由交通隊辦案人員確定當事人責任並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 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事故證據或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交通隊辦案人員只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怎麼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21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以下選取部分《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

精簡版

《交管12123》當事人自行協商版本

注意!發生交通事故,這些情況下一定不能“私了”!(附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範本)

全面詳細版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範本(一)

甲方:XXX,男,身份證號碼: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男,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為本的原則,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達成賠償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一次性賠償乙方各種法定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 (小寫: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賠償款項,並放棄對甲方的其它一切權利,不再要求甲方進行任何形式的賠償或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應積極協助交警機關處理事故,保險公司理賠事項,不得相互設定障礙。

四、本協議簽字合法有效後,乙方保證沒有其他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張權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交警大隊的見證下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 XXX交警大隊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交警部門: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姓名____,籍貫____,身份證號:____,聯絡方式:____。

乙方:姓名____,籍貫____,身份證號:____,聯絡方式:____。

20xx年x月x日x時x分許,xxx與xxx在xxx地點xxx發生交通事故,導致xxx受傷(或死亡),車輛不同程度受損。(具體事實經過詳見第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以上事故經調解,甲乙雙方就賠償事宜,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包括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車輛損失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_____元。

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理賠工作。甲方理賠所需證據材料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提供。甲方與保險公司理賠事宜無論結果如何與乙方無關。

三、本協議所涉及的人身損害賠償事宜處理終結後,乙方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任何補償事宜。甲乙雙方的其他責任互不追究。

四、本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原則下共同商議決定的,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等情形。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範本(三)

甲方:_____,男,X族,X省X州XX縣XX鎮XX村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 ,系_____ 號X車駕駛員。

乙方:_____ ,女,X族,X省X州XX縣XX鎮XX村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駕駛證號_____ ,系該交通事故受害人。

20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駕駛X車在XX市XX縣XX鎮XX村把在路邊行走的乙方撞傷,致使乙方XXXX(描述傷情)。甲方立即將乙方送至XX縣醫院緊急救治。住院期間,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顧。20XX年X月XX日,乙方治癒出院。現雙方友好協商,並經雙方家屬同意,就該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間已經產生的醫療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二、出院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營養費XXXX元、誤工費XXX元、護理費XXXX元、住院伙食補助費XXX元、複查費XX元等費用,合計XXXXX元。

三、以上各項費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賠償責任完全消除,乙方自願承擔該事故可能導致的隱形傷害風險,不得再次要求甲方承擔該次交通事故有關的任何其它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XX交警大隊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範本(四)

甲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住址、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住址、電話)

年 月 日 時 分,XX駕駛小客車(內乘XX、XX)由西向東行至****市XX區XX與XX國道交叉口西***公里處時,車輛駛入路北側與路樹相撞,造成XX 搶救無效死亡。現駕駛人XX(甲方)與死者XX的***名近親屬(乙方)就XX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X人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萬元。

二、甲方將上述****萬元於本協議簽訂後X日內匯入乙方X人共同指定的銀行帳號。帳號為: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X人後,由乙方X人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後果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後,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共X人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共X人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X人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X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來源:台州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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