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陌陌做這種事,結果被騙,警方:不要貪圖一時的“刺激”

網路招嫖詐騙是什麼?

網路招嫖詐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網上開設釣魚軟體,以提供色情服務為誘餌,要求被害人先繳納“押金”、“保證金”等,然後提供服務為理由,對被害人層層設套,騙取錢財。近日,有位慈先生透過網路尋找“美女”提供“特別服務”,不料被嫌犯層層設套,落入圈套,最終“美女”無沒看到,錢卻被騙走。幸好,海南萬寧市公安局抓獲網路招嫖詐騙犯罪嫌疑人2人,併為慈先生追回被騙的錢。最近,這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男子利用陌陌做這種事,結果被騙,警方:不要貪圖一時的“刺激”

據悉,兩名嫌疑人分別名叫薛某和馮某,均為男性,來自海南省瓊海市。二人透過他人獲取手機、陌陌app等作案工具,然後將陌陌app定位於上海市,在陌陌app上新增有招嫖意向的男子,透過男子聊天,然後實施詐騙。

2020年12月29日,薛某透過陌陌app將受害人慈某加為好友,詢問慈某是否需要性服務。在慈某的同意下,雙方新增微信好友,詳談價格,聯絡方式,酒店地點等。在薛某、馮某讓慈某先交100元“誠意金”後,薛某、馮某二人要求慈某再付1400元,馮某將支付寶的二維碼發給慈某,慈某按二維碼將錢轉到慈某的賬戶。薛某、馮某又以需要付200元購買情趣道具為由,讓慈某再轉200元。此後薛某、馮某又以怕慈某是警察要交“安心費”為由,再次詐騙慈某1300元。到目前為止,慈某總共被騙三千元。

這時,慈某覺得自己被騙了,才停止向薛某、馮某繼續轉錢。這一年1月11日,萬寧市公安局網警部門根據線索展開調查。2月24日,萬寧警方在瓊海市大路鎮新村村委會金竹湖村將薛某、馮某抓獲。

薛某、馮某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網路招嫖詐騙的事實。2月25日,薛某、馮某被萬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31日依法執行逮捕,現已移送審查起訴。經過工作,馮某的家人已經將慈某被騙的3000元退還給了慈某的銀行賬戶。

警察提醒:

網上有很多虛假資訊,不法分子利用網際網路釋出虛假的“嫖娼”資訊實施網路詐騙。公民們發現這類資訊時不加理睬,要潔身自愛,一旦忍不住誘惑很容易就落入騙子的圈套。與此同時,市民也應加強對個人資訊的保密意識,保護好個人資訊的安全,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尤其是微信使用者,不要隨便透露自己的資訊,不要隨意接受陌生人的邀請,不要為了一時的“刺激”而“火上澆油”。每個人都應該做好自我防範,讓這類犯罪從根本上喪失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