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靈政治:作為盛世瑞獸的文字與影象記憶

“麒麟”,也可以寫作“騏麟”,簡稱“麟”,是中國古人幻想出來的一種獨角神獸,按照《爾雅》的記述,麟的形狀類似鹿或獐,獨角,全身生鱗甲,尾象牛。《史記·司馬相如傳》“上林賦”:“獸則麒麟。”《史記索隱》稱張揖曰:“雄為麒,雌為麟,其狀麇身牛尾,狼蹄一角。”以為麒麟之雄性稱麒,雌性稱麟。這是以天然的鹿為原型衍化而來的神奇動物,具有趨吉避凶的含義,被尊為“仁獸”“瑞獸”。中國人對麒麟的崇拜由來已久,《孟子·公孫丑》稱:“麒麟之於走獸”如同“聖人之於民”,“出於其類,拔乎其萃”。東漢王充《論衡·講瑞篇》亦稱:“麒麟,獸之聖者也。”中國古代常把“麟體信厚,鳳知治亂,龜兆吉凶,龍能變化”的麟、鳳、龜、龍四獸並稱,號為“四靈”,而麟又居“四靈”之首。這一靈獸的出現,往往是與盛世聯絡在一起,所謂有王者則至,無王者則不至。《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獲麟”,射殺麒麟被視為是周王室將亡的預兆。民間一般稱麒麟是吉祥神寵的靈獸,有主太平、長壽,並有麒麟送子之說。因此,麒麟也可分為送子麒麟、賜福麒麟、鎮宅麒麟,麒麟在民間風水中類似萬金油,具旺財、鎮宅、化煞、旺人丁、求子、旺文等作用,各方面都可以使用。“鳳毛麟角”“麟吐玉書”,都是古人由麒麟引申出的文化讚語。

至於真正的麒麟究竟是何形狀,其實古人亦不得而知。漢代《麒麟碑》《山陽麟鳳碑》以及陝西綏德漢墓畫像石上面的麒麟紋,漢代磚上的麒麟圖案與馬和鹿的樣子相似,頭生一角,角上有圓球或三角狀物,以表示角為肉質角。江蘇徐州賈旺的東漢畫像石中更清晰地刻畫了數頭神態各異的長頸鹿形象,都是軀高頸長、似鹿非鹿、身被紋彩、頭生肉角、尾如牛尾的動物。此外,在徐州茅村漢墓的畫像石中也有與長頸鹿形象相近的麒麟畫面。魏晉南北朝時期,陵墓雕刻藝術復興,除了繼承漢代石刻的雄渾氣勢以外,更加註重吸收印度、希臘、波斯的藝術因素,這些外來因素也賦予了麒麟形象更為豐富的內容。這一時期的陵墓石雕分為石道神柱、石碑、石獸三種,石道神柱與希臘神殿石柱風格同出一轍,而石獸則以麒麟、天祿、辟邪為主。此時的石刻注意了左右對稱的特點,並形成了一定的制度,陵前的石獸或雙角,或單角,肩上或腿部均雕刻有翼,通稱為“麒麟”。宋武帝劉裕初寧陵、齊武帝肖頤景安陵、齊景帝肖道生修安陵前的石麒麟,都是中國古代雕刻藝術吸收外來藝術因素而成的代表之作。如果說漢代麒麟形象與鹿類相近,那麼魏晉南北朝的麒麟形象多為頭長一角、獅面、牛身、尾帶鱗片、腳下生火,與獅、豹的形象更為接近。

早先出現在古代其他器物上的麒麟形象,或為古人根據自己的幻想創造出來的虛幻動物,原是想把龍的飛翔、馬的奔騰和魚鱗的堅固等優點合而為一,所以麒麟是建立在幻想基礎上的,有著更多的美好寓意;或象徵威猛,以符合能人志士的形象,於是一些能人志士就喜歡將麒麟透過各種方式表達出來,以此來展現自己威猛無敵的形象。中國古代傳說中盛世有“麒麟”出,這是國泰民安、天下太平的吉兆,但是這個時代往往只是百姓心中的嚮往,誰也沒見過這種古籍中形容為鹿身、牛尾、獨角神獸的模樣,甚至一直有人懷疑這一動物存在的真實性。典籍中關於長頸鹿的記載,最早可能出自晉代李石所著《續博物志》,記錄非洲索馬利亞沿岸撥拔力古國出產異獸,身高一丈餘,頸長九尺。宋代趙汝適著的《諸蕃志》中,稱非洲長頸鹿為“徂蠟”:“狀如駱駝,而大如牛,色黃,前腳高五尺,後低三尺,頭高向上,皮厚一寸。”但該書並未將長頸鹿與麒麟聯絡起來。

物靈政治:作為盛世瑞獸的文字與影象記憶

第一次“麒麟貢”,是永樂十二年(1414)榜葛剌國新國王賽勿丁進貢的一頭長頸鹿,引發了朝野轟動,因為中國人從未親眼目睹過這一形態和習性的動物。百官們雖然稽首稱賀,不過當時朝野對長頸鹿究竟屬何種動物均很難確定,或稱“錦麟”“奇獸”,或稱“金獸之瑞”。《天妃靈應之記碑》中稱“麒麟”“番名祖剌法”,系阿拉伯語的音譯,鄭和的隨員費信所著《星槎勝覽》稱“阿丹國”作“祖剌法,乃‘徂蠟’之異譯也”。而“徂蠟”可能是索馬利亞語“Giri”的發音,將之與“麒麟”對應,實在是鄭和及其隨員或朝臣們聰明的譯法,這一音、意合譯詞很反映中國文化的特點,即將動物與祥瑞之兆聯絡在一起,給動物賦予人事的褒貶,由此,這一動物譯名瀰漫著中國典雅的品質,可以說是贏得了一種翻譯上的詩意表達,富含情感內涵,迎合士大夫的期待視野,當然也是翻譯者對於皇權的認可。“麒麟”的譯詞也成了“權力轉移”中的一個例證。

由於明朝官方對於鄭和下西洋的材料沒有有效儲存,甚至認為“舊案雖有,亦當毀之以拔其根”,因此造成目前所見的官方文獻的記載多比較簡略。特別是到了明末,官方的“鄭和記憶”逐漸進入失憶狀態,清前期留在官方系統中的權威資料,主要就是乾隆時期張廷玉等撰的《明史》。而我們所知的關於鄭和下西洋的民間記憶主要儲存在使團隨行人員馬歡《瀛涯勝覽》、費信《星槎勝覽》和鞏珍著《西洋番國志》之中,其中馬歡《瀛涯勝覽》和鞏珍《西洋番國志》有若干關於貢麒麟的記錄。如馬歡的《瀛涯勝覽》在“忽魯謨廝”一條就記述:“國王將獅子、麒麟、馬匹、珠子、寶石等文物並金葉表文,差頭目跟同回洋寶船,進獻朝廷。”稱:“麒麟前兩足高九尺餘,後兩足約高六尺,長頸,抬頭頸高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生二短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跆,匾口,食粟豆麵餅。”鞏珍《西洋番國志》記載“忽魯謨廝”在永樂中期,“國王脩金葉表文,遣使寶舡,以麒麟、獅子、珍珠、寶石進貢中國”。

長頸鹿這一動物譯名“麒麟”,可以向世人表示因為大明上有仁君,才有此瑞獸的到來。明成祖自然非常高興,令畫師沈度作麒麟圖,並作《瑞應麒麟頌並序》。獻上“麒麟頌”的還有楊士奇、李時勉、金幼孜、夏原吉、楊榮等諸大臣,《瑞應麒麟詩》彙編起來厚達十六冊之多。楊士奇有《西夷貢麒麟早朝應制詩》稱:“天香神引玉爐燻,日照龍墀彩仗分。閶闔九重通御氣,蓬萊五色護祥雲。班聯文武齊鵷鷺,慶合華夷致鳳麟。聖主臨軒萬年壽,敬陳明德贊堯勳。”永樂十三年(1415),麻林國貢麒麟,大臣夏元吉撰《麒麟賦》,其序文:“永樂十二年秋,榜葛剌國來朝,獻麒麟。今年秋麻林國復以麒麟來獻,其形色與古之傳記所載及前所獻者無異。臣聞麒麟瑞物也,中國有聖人則至。昔軒轅時來遊於囿,成康之世見於圃,是後未之聞也。今幾歲之間而茲瑞再至,則聖德之隆,天眷之至,實前古未之有也。宜播之聲詩,以傳示無極。”

盛世貢麒麟也見於民間文獻,如明《五雜組》中描述的麒麟形象,亦為長頸鹿:“永樂中曾獲麟,命工圖畫,傳賜大臣。餘常於一故家見之。其全身似鹿,但頸特長,可三四尺耳。所謂麕身、牛尾、馬蹄者近之。與今所畫(按這是指傳統的麒麟圖畫),迥不類也。”明祝允明《野記》“四”中說:“先公說: 正統中在朝,每燕享,廷中陳百獸。近陛之東西二獸,東稱麒麟,身似鹿,灰色,微有文,頸特長,殆將二丈,望之如植竿。其首亦大概如羊,頗醜怪,絕非所謂麇身牛尾,有許文彩也。乃永樂中外國所獻。”“頸特長,殆將二丈”雖不免誇張,但此獸無疑是長頸鹿。

法國學者阿里·瑪扎海里的《絲綢之路——中國—波斯文化交流史》中指出明朝經常有攜帶 “奇獸”的使節,更像是一個流動的馬戲團或雜技團。他們經常護送鴕鳥、猞猁猻和經過狩獵訓練的豹子入朝,最多的還是中國人很難見到的獅子。明朝沿襲東漢和唐朝的舊例而懷有極大的興趣接受這些笨重的貢物,並賞賜中國的絲綢、大隼等中國土產。在紫禁城中有一個遼闊的萬牲園,裡面飼養了非常多的動物,“有數百頭各國國王進貢的獅子”。由此也激起了許多儒家學者的反對,但是他們的抗議卻徒勞無益,因為對於明王朝來說,這是一個有關威望的簡單問題。透過觀賞異域進貢的奇獸形象,建立起對於政治權威的認同感和畏懼感,包括政治上層以及普通民眾,使他們在觀賞這一異獸的過程中,因為個體對於自然界動物秩序的感受也參與其中,逐漸構建出一種對於政治權威的恐懼感和敬畏感。這種象徵,不僅僅存在於政治上層所設定的典章制度的層面,對普通民眾的觀念和行為也有很多觸動、影響、規勸和震懾。明代中葉,皇帝確實有一個滿是珍禽異獸的“御苑”。

物靈政治:作為盛世瑞獸的文字與影象記憶

明代“麒麟貢”的記憶不僅透過文字文獻進行塑造,也透過影象文獻來重新建構。能夠有機會見到“御苑”珍禽異獸的朱元璋的第十七子寧獻王朱權(1378—1448),約於1430年編成《異域圖志》一書,1489年由廣西地方官金銑主持刊行。該書寬19釐米,長31釐米,共計200單頁,已有缺損。該書後附的《異域禽獸圖》有14單頁,共14幅圖,即據其親眼所見異域進貢的動物描繪而成,依次為鶴頂(犀鳥)、福鹿、麒麟、白鹿、獅子、犀牛、黃米里高、金線豹(金錢豹)、哈剌虎刺(獰貓)、玄豹(黑豹)、馬哈獸、青米里高、米里高、阿萆羊(肥尾羊)。該書1609年曾經收入《萬用正宗不求人全編》,但流傳甚少。目前所知存世一本,現藏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

物靈政治:作為盛世瑞獸的文字與影象記憶

永樂十二年九月吉日,榜葛剌貢使晉見永樂帝,獻上長頸鹿,皇帝大悅,詔宮廷畫師、翰林院修撰沈度繪製麒麟圖,並將《瑞應麒麟頌》以工筆小楷謄錄在圖上。這幅《明人畫麒麟圖沈度頌》軸,現藏臺北故宮博物院,為榜葛剌所貢麒麟確為長頸鹿留下最真實的記錄。該圖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有摹本。

南京徐俌(1450—1517)夫婦墓出土的官服上,有一件“天鹿補子(形為長頸鹿)”,補子是補綴於品官補服前胸後背之上的一對織物,明代亦被稱作“花樣”。補子的構圖頗具規律性,通常為方形或圓形,以禽鳥紋或瑞獸紋為主題紋樣,四周間或有云紋,下有海水江崖紋。明代花樣禽鳥紋多以“喜相逢”的形式成對出現,而瑞獸紋則單獨出現。此件紋樣以麒麟為主題,四周有云紋,下幅有海水江崖紋,屬於典型的明代花樣的構圖方式。“天鹿”即為“麒麟”,所以“天鹿補”應該就是麒麟補。據《明史·輿服志》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規定,官吏所著常服為盤領大袍,胸前與背後各綴一塊方形補子,為示“上下有別,貴賤分等”,文官繡禽,武官繡獸。一至九品所用禽獸尊卑不一,藉以辨別官品:“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馬。”明代服飾制度中,並無關於天鹿紋補的規定。《中國古代服飾史》和《中華五千年文物集刊·服飾篇》認為,“天鹿補子”是宮中內臣的應景之作。亦有學者認為“天鹿補子”是“賜服”,“天鹿”即為“麒麟”,所以“天鹿補”應該就是麒麟補。而從制度來看,麒麟補為公、侯所穿用。南京徐俌夫婦墓的墓主人徐俌十六歲襲魏國公,其墓中出土麒麟補,正好與制度相合。

筆者所述的“物靈”並非僅僅指動物有靈,而是嘗試說明在古代中國的文化語境中,動物不僅僅包括今天意義上的自然動物,也包含幻想出來的動物,如龍、鳳、四靈等。“物靈政治”是指古代的動物大多與神鬼和精怪聯絡在一起,幻想出來的動物是以自然動物為基礎的,但幻想出來的動物大多具有某種超自然的“德性”,因此往往具備靈異性而高於自然動物,不僅可以轉化為人形,且往往與政治統治相關聯,在國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長頸鹿”原本並非是“麒麟”的原型,但因為“物靈政治”的需要,麒麟借形長頸鹿,成為明朝“物靈政治”的一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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