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禁止巡遊攬客 順風車禁止從事客運經營

本報訊 (記者 崔曜)12月14日,《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傳貫徹會召開。重慶日報記者從會上獲悉,新修訂的《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網約車計程車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市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修訂後的《條例》進一步規範了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明確從事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所需要具備的經營權數量、車輛、駕駛員、經營場地、管理制度等准入條件。

例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實行特許經營,車輛經營權無償、有限期使用,不得出租或者擅自轉讓。巡遊計程車以外的其他車輛不得在外觀、顏色、標識等方面與其相混淆。

另一方面,修訂後的《條例》明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客運(以下簡稱網約車)與巡遊出租汽車屬於出租汽車客運,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不過,兩者有不同的運營方式,網約車禁止巡遊攬客,只能透過網路平臺接單。”該負責人稱,巡遊計程車既可以透過巡遊攬客,也可以透過網路接單。

明確順風車概念

據瞭解,《條例》規範了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行為,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概念。同時,《條例》規定私人小客車提供合乘服務的,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禁止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為。

如何界定順風車服務與經營行為是否合法?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解釋說,主要從兩個方面來區別。首先是車主需提前釋出行程,透過網路平臺匹配合乘出行的市民;其次,費用也不同,合乘出行成本分攤費不能超過車主的出行成本,否則就涉嫌構成經營行為。

此外,私人小客車透過資訊服務平臺公司提供合乘服務的,資訊服務平臺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市交通主管部門實時、完整傳輸合乘出行相關訂單資訊,接受交通部門的監督管理。

連續2年信用評價不合格將被停業整頓

《條例》還建立了信用考核評價及獎懲制度,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被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納入失信記錄,推送至重慶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

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停止辦理有關業務;連續兩年信用評價不合格的,責令停業整頓;整頓後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止經營或者吊銷許可證件。

同時,《條例》建立嚴重違法主體禁業制度,明確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被吊銷從業資格證的,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從業資格證。

在打擊非法營運方面,《條例》也提出構建部門間資訊共享及執法協作機制。對未經許可從事巡遊車和網約車客運經營被依法處罰兩次及以上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暫扣駕駛證3至6個月。

【來源: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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