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嗎?

中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怎麼處置合理合法?

這件事有兩類處置方式,事中事後怎麼處理都不要緊,但最好把工作做到事前

無論是沒收、暫扣甚至銷燬學生上課玩的手機,都是合理合法的!這完全符合契約精神。當然,為了不激化矛盾,我們可以通知家長領回、告知家長代管時限。這些都是在學生玩手機之後的應對措施,屬於事中和事後了。

其實,我們更應該把措施前移,在預防上多下工夫:

勸告家長不要滿足孩子不正當要求,如果確有必要,給孩子配備只能接打電話的功能機;

學校使用遮蔽儀器,在上課時間遮蔽所有手機訊號(對老師也應一視同仁),使手機失去吸引學生的誘惑力;

教師要努力提高課堂教學的生動性、藝術性,把課上精彩,才是關鍵。否則,不玩手機,他還可以睡覺,不允許睡覺,他還可以開小差啊!就算能管得了孩子們的人,還能管得住他們的心?

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嗎?

這件事裡面有兩個認識誤區,必須加以澄清

第一,學生上課玩手機是什麼行為?該不該受到懲處?

在各類成人培訓上,主辦方似乎不大會禁止參訓人員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無論是記筆記、錄音、拍課件,還是聊天、玩遊戲、看新聞(電影、小說),只要不是鈴聲震耳,只要不是肆無忌憚地接打電話、語音影片,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大家一般都默許成年人在課堂上自由使用手機的權力。

同樣是在課堂上,同樣是在接受教育,為什麼成年人可以根據自我意願使用(玩)手機而中學生不可以呢?因為,這裡隱含著一條約定俗成的規則,即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而未成年人不能。

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嗎?

家長把孩子交給學校培養,等於和學校締結了契約,所以學校有義務教育好每一個孩子。而為了更好地履約,學校也必然會對委託方(家長)和受訓方(學生)提出相應的約束條款,學生及其家長同樣有遵守的義務。

不管事實上有沒有影響別人,上課玩手機一定觸犯了校紀校規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是違約行為,於理於紀於規都該受到懲處。

第二,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嗎?

一些具有私人財物屬性的物品,一旦在不被允許出現的場所出現,哪怕沒有使用,禁止方都可以予以收繳、罰沒,直至追究攜帶者和使用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嗎?

比如,絕不允許旅客攜帶管制刀具、不明液體乘坐飛機、動車,哪怕你帶的是家裡切菜的刀,杯子裡裝的是白開水。再如,你買了副谷歌眼鏡,在私人空間裡無論你怎麼用都無人干涉,但你一旦戴著它進入考場,就會被毫不客氣地收繳,直至取消你的考試資格。還有,公共場所管控易燃易爆物,你堅持說是私人物品,非要帶進去,看看會不會有人慣著你?

所以,學生上課玩手機,手機就失去了「私人財物」的固有屬性,不受法律的保護。以手機是私人財物為由,對學校和老師的處置拒不配合,本身就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課堂是個神聖的地方,理應受到尊重。我們沒有理由膽怯、退讓,對於一切違紀違規行為,我們都應理直氣壯地予以制止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