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史啟示:共工、三苗、鯀、歡兠,不是“四罪”,而是“四傑”

學史啟示:共工、三苗、鯀、歡兠,不是“四罪”,而是“四傑”

共工、三苗、鯀、歡兠,這四者不是“歷史四罪”,而是“歷史四傑”,悲劇的是這“四傑”在五帝時期的歷史被後世尊中原文化為正統的儒士(春秋戰國)定位成了吃飯睡覺打豆豆的那個“豆豆”,他們對中華歷史貢獻巨大,但被“二元觀”有意無意地忽視了。

學史啟示:共工、三苗、鯀、歡兠,不是“四罪”,而是“四傑”

被歷史誤判的這“歷史四傑”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申請“國家賠償”和“國際補償”,因為這些“豆豆”的一部分在被佔了地盤後要麼主動逃亡,要麼被動流放、給驅逐到了四方。

這部分競爭失利者很可能影響了中亞乃至西亞的文明程序,促進了東西方上古文明的“交流”的,也算是中華上古文明對人類文明共同進步作出的別樣貢獻

定“四凶”、論“四罪”的做法似乎成了中華歷史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評價傳統,此種作為最大的弊端就是模糊,甚至混淆了後世對上古史的客觀認知。

自西周起便是興起了削足適履般的“文化修正主義”,春秋時期的諸子百家更是嘔心瀝血大聲疾呼,漢時的司馬大人則以能人而不能的大意志大堅強做了個階段性的意識收官。

這種非主觀惡意的做法有客觀的歷史背景,說好也好,因為這樣的認知傳統在幾千年來一直在激勵著後人“斬三尸”,說不好也不好,因為“斬三尸”在已發生過的歷史程序中從未實現。

學史啟示:共工、三苗、鯀、歡兠,不是“四罪”,而是“四傑”

人類歷史其實就是人性發展史(個體與集體),人性無所謂善惡,都是基於生存的思考和物質的選擇,所謂的“歷史真相” 可不太美好,現實中或許就能找到一些線索,關鍵看我們自己能否認清現實勇敢接受,還能充滿希望。

《尚書·酒詔》載:在今後嗣王酣身,厥命罔顯於民,祗保越怨不易。誕惟厥縱淫泆於非彝,用燕喪威儀,民罔不衋傷心。惟荒腆於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國滅,無罹。弗惟德馨香祀,登聞於天;誕惟民怨,庶群自酒,腥聞在上。故天降喪於殷,罔愛於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意思是:商朝滅亡是自己作死,周取代商是天命,這樣周稱天子便有了合法性!這個看法楊寬在《上古史導論》第71頁也有類似評價:周本小國,並嘗受封於殷,及國力既盛,乃並其宗主之國而滅之,此明為侵略之行為,而周人諱言侵略,乃對殷人力加詆譭。

實際上就是這樣的,“經研究決定:你有罪。”才是歷史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