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一年送給兒子20位通房”的孫母,惡婆婆還需悍婦治

文/張小暖

原著中,淑蘭回孃家訴苦說:

自婚後,婆婆說不可打擾相公讀書,一個月中同房不過三五日,肚子打不起來,婆婆就埋怨我無能,我便要為相公納妾,可相公又嫌棄我給他找的妾室通房無趣,叫我如何是好?

淑蘭相貌平平,而孫志高又自詡才子雅士,老婆、通房都看不上,成日裡流連在勾欄瓦舍之中,漸漸對“邊緣”女子產生了興趣。而淑蘭又是那種老實懦弱的性格,根本管不住孫志高,更何況,孫志高身邊還有一位“強助力”的母親,淑蘭根本招架不住,只能哭哭啼啼的回孃家搬救兵。

《知否》原著“一年送給兒子20位通房”的孫母,惡婆婆還需悍婦治

及時止損

當初淑蘭嫁給孫志高,是父母都看上了孫志高秀才的頭銜,好歹也算個文化人,另外,淑蘭的母親覺得,孫家當時窮困潦倒,多給淑蘭帶一些嫁妝過去,孫家母子定會高看淑蘭一眼,淑蘭不會在婆家受委屈。

可事實卻是,淑蘭父母的如意算盤打錯了。

婚後,淑蘭過得並不幸福,孫志高好色成性,娶了淑蘭這個有錢媳婦兒,就像是跨越了一個階層,過上了上流社會公子哥的生活,成天“附庸風雅”,喝酒狎妓;而孫母,也實現了階層跨越,過上了貴婦的生活,越發的張揚和刻薄。

《知否》原著“一年送給兒子20位通房”的孫母,惡婆婆還需悍婦治

孫家母子的生活都在走“上坡路”,只有淑蘭的生活在走“下坡路”。上有恬不知恥的婆母,下有好色成性的老公。

明蘭曾對祖母說:

與人相守,最終依靠的還是那最低處,品性的最低處。與人相守幾十年,最終要看的還是最低處的那兒,你能不能忍得下去。

很顯然,淑蘭的母親當初擇婿的思路不對,淑蘭母親當初看的也是最低處,不過她看的是財富的最低處,她覺得孫家窮酸,自家有錢,貼補一些,女兒也會幸福。

可殊不知,這過日子,看的是對方品性的最低處,而不是財富的最低處。缺錢,你可以給他補一點,可品性殘缺,你要怎麼補?

再者,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不好,看的不是他有多少錢,而是看他願意付出多少心。忠勤伯府那般的高門顯貴,華蘭嫁過去,不也照樣過了十年的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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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到底,淑蘭的婚事,還有一點是源於她母親的貪心。盛家大房這一門,全是做生意的,在古代商賈出身並非尊貴身份,而盛家二房(也就是盛老太太)這一門,都是做官的,且盛紘和長柏的仕途都是走上坡路的。所以,淑蘭的母親看著眼紅,就想自己這一門也出一個走仕途的,便給女兒選了孫秀才。

其實,淑蘭母親大可不必這麼做。一來,他們大房這一門遇到什麼事兒,盛紘和長柏一直都是幫襯著的,畢竟是近親;二來,盛家大房在宥陽老家一帶也算是有頭有臉的家庭,要尊貴有尊貴,要體面有體面,何必再拿女兒的婚姻大事做改變命運的賭注。

《老子》中有這樣一句話:禍莫大於不知足。

說到底,淑蘭掉進孫家這窪大坑裡,和她母親李氏的“不知足”有著直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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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高搞大了青樓女子的肚子,執意要將那女人納進門,可大老太太(淑蘭的祖母)是萬萬不允許的,原著中這樣寫道:

大老太太立直身子,決然道:贖回祖屋那一天,我老婆子對著老天立誓,族中其他人我不管,可凡我這一支的,無論男丁女眷,絕不與娼門女子來往。若違此誓,老婆子我不得好死。

原來,大老太太年輕時,大老太爺也是與青樓女子有染,還將那女人納了妾,寵妾滅妻到令人髮指,大老太太的一個女兒也死在了這場家宅的血雨腥風中。

不單單是大老太太的原因,淑蘭自己也受夠了孫家母子的嘴臉,想要逃離這煉獄般的婚姻,或許後半生還能博得一個不錯的未來。

《知否》原著“一年送給兒子20位通房”的孫母,惡婆婆還需悍婦治

明蘭曾在京城時,看著曼娘欺負餘嫣然,冒頭替餘嫣然撐腰,而如今淑蘭可是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姐姐,她又豈會坐視不管。

明蘭勸解淑蘭:

既入窮巷就該及時調頭才是,不可等一世消磨悔之晚矣。

既然在婚姻裡看不到希望,那就應該趕緊調頭,給自己另尋出路,而不是日復一日的熬日子,等把自己熬成了老婆子,再想調頭就難了。

不要用自己的底線和爛人爛事糾纏,如果遇人不淑,婚姻不幸,就一定要學會及時止損,這才是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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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婆婆遇悍婦

在大老太太的撐腰下,淑蘭與孫志高總算是和離了,為了息事寧人,盛家還將淑蘭嫁妝的一半“施捨”給了孫家母子。

和離後孫家母子和淑蘭各自的生活狀況,電視劇裡省略了,可原著中寫的別提多精彩了,簡直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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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高愛憐的那位娼門女子所懷的孩子,根本不是孫志高的,而是另一個男人的, 給孫志高

戴了一

頂綠帽子後,還攜孫家的錢財和自己男人連夜潛逃了。

淑蘭那一半的嫁妝,被孫志高母子“糟蹋”的所剩無幾,為了以後的日子,孫母不得不再為兒子討一個帶著嫁妝的兒媳。

孫志高早已臭名遠揚,還能討到什麼好姑娘,最終討了一個二婚的,還是個悍婦,把孫母和孫志高治的得

服服貼貼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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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蘭再回祖宅時,在路邊偶遇孫志高母子,便使喚車伕將馬車停在路邊,和品蘭兩人好好地看了會兒熱鬧。

原著中,這樣寫道:

一身狼狽的孫志高蹲在地上,抱著腦袋瑟瑟發抖,身上的敝舊長衫已處處髒漬,旁邊站了一個身材高壯的婦人,手握著一根大棒,孫母在一旁指著叫罵:哪兒來的婆娘,這麼霸道,自己男人不過去外頭喝點小酒,你竟敢打男人,瞧把我兒打的。

結果那悍婦卻說:打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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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孫志高“踹了”淑蘭這個富婆,身上那些被慣出來的“有錢人的消遣”並沒有改過來,還是喜歡逛“花花世界”,以前是糟蹋淑蘭的嫁妝,如今是糟蹋這位悍婦的嫁妝。

當初淑蘭唯唯諾諾,大氣不敢支一聲,如今這悍婦可不同於淑蘭,將孫志高當街臭罵一頓。

就像是大老太太所說,女兒家要是懦弱不爭氣,到哪裡都讓人瞧不起。

而孫志高如今這位媳婦兒,與淑蘭可是雲泥之別,特別能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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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母眼看著兒子受了欺負,便要撲上去揍那婦人,怎料,那婦人一個閃躲,孫母重重摔在地上。手腳上沒占上便宜,便破口大罵:你個作死的寡婦,自打入了我家的門,三天兩頭氣婆婆,捶男人,天下哪有你這樣做媳婦兒的?

儘管孫母一副狼狽樣,那婦人絲毫沒有扶她起來的意思,反而毫不掩飾地笑道:

婆婆,我以前是寡婦,可如今已經嫁給了你的兒子,你還整日寡婦長寡婦短的,莫不是咒你兒子短命?

我雖是寡婦再嫁,但當日嫁時,也是帶足了嫁妝的。現下住娥屋子,耕種的田地,哪樣不是我出的?婆婆,你白吃閒飯不要緊,好歹管一管你兒子,她一個秀才要麼好好讀書考功名去,要麼開個私塾掙些錢,整日東跑西躥,一會兒與人飲酒作樂,一會兒又領上一群狐朋狗友吃一頓,家裡啥事兒都不管。我若不管

著他

些,回頭又要賣屋賣地,婆婆莫非打主意把我的嫁妝敗光後,休了我,好在另尋一個帶嫁妝的兒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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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惡婆婆還是需要悍婦治治。

當你兇狠地對待這個世界時,這個世界反而變得溫文爾雅。

在這悍婦的懲治下,孫志高母子乖順了很多。

人,貴在自知,孫志高母子就是太不自知了。根本就沒有掂量清楚自己到底幾斤幾兩,眼睛就長到了頭頂。要知道,自己斤兩不夠,眼睛若是長到了頭頂,頭重腳輕的,早晚跌大跟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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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淑蘭離婚後的生活,原著中這樣寫道:

話說,淑蘭似乎是要一雪前恥,改嫁後小宇宙爆發,噹噹噹當,兩年生了兩個崽,如今正

坐月子

呢。夫家從族中人丁單薄的家庭一躍發達為人丁興旺,公婆倆一改當初有些不滿她再嫁之身的態度,一看見媳婦就眉開眼笑的。

再嫁,還能博得這樣一個好前景,和家世背景是脫不開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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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淑蘭和離的時候,正值明蘭和小公爺情感遇挫之時,經歷了這“牛鬼蛇神”之事後,盛老太太更加鐵定地知道,明蘭和小公爺根本不會幸福。

盛老太太語重心長地對明蘭說:

你遇上淑兒這事兒,也算是經歷了人生世故。虧得孫家斂財魯鈍,咱家才能拿得住他,破財消災,不過是脫層皮,還能回頭。若你淑蘭姐姐嫁了高門顯貴,再碰到這樣的人,再想回頭,那就是叫天天不靈,哭地地不應了,那只有活活被折磨下去了。

老太太的意思是:高門顯貴之家不是一般人能嫁進去的,小公爺你還是再考慮考慮,齊國公府,並非你的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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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如果明蘭真的嫁給齊衡,就憑平寧郡主這位不好惹的婆婆,明蘭的婚姻生活會順遂嗎?如果像淑蘭那樣不幸,到時候,盛紘會為了一個庶女去拿自己的胳膊和齊國公府這個大腿較勁嗎?王氏會為了不是自己親生的閨女去和平寧郡主掰扯嗎?不會,到時候,明蘭只能靠自己。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老太太為明蘭的未來,可謂是籌謀得太多太多了,能替明蘭想的都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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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蘭卻不這麼認為,她含蓄地對祖母說:我還是為淑蘭姐姐委屈,淑蘭姐姐是高門低嫁,本應當是順順當當的,孫家的吃喝可全依仗著淑蘭姐姐的嫁妝,他們理應對淑蘭姐姐客客氣氣的才是,可這孫家反而對淑蘭姐姐吆五喝六的。

明蘭的意思是,祖母說攀高枝有風險,可是低嫁也不見得是安全的,淑蘭姐姐就是活脫脫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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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知道明蘭此話,是還沒有完全放棄齊衡,便語重心長地說道:我自己心底,還是要為你挑一戶人口簡單、婆婆慈愛,官人敦厚之家,過日子別有什麼波瀾,一眼望到頭那是最好的。

父母總是以過來人的身份對後輩進行經驗之談,然而,對於是高嫁還是低就,明蘭別有一番看法。

明蘭:

這世間萬事,豈能如意。就拿孫家來說吧,當初是寡母洗衣、童子中試,在大伯母眼裡就是好人家,可誰能想到最後淑蘭姐姐能如此收場;可見高門顯貴也好,小門小戶也好,都需要盡心經營、步步小心,最後才能和和睦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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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間沒有一成不變的事情,包括婚姻。所以,我們需要審時度勢,對婚姻的態度也要隨著婚姻裡的變數做出相應的改變。不是說高嫁了,就會如履薄冰,也不是說低就了,就能高枕無憂。婚姻的本質無關高嫁或低就,而在於你是否用心經營了。

“用心”和“經營”需要分開來看,“用心”是感性的付出,“經營”是理智的“籌謀”,雙管齊下,才會初見成效。

作者:張小暖,願你我在溫暖而舒心的文字裡相逢不晚,共同成長

原創不易,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