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我國曆來就是一個講究禮儀道德,文明孝道的古老國度,而許多的鄉風民俗更是這方面的具體體現。比如在已流傳了幾千年的喪葬文化風俗中,就特別強調孝字當頭,過去的時代裡更是程式繁雜,規矩很多。那麼,親人去世了,為什麼都要“停屍3天”呢?其實這種做法,不僅僅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傳統民俗,而且這其中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俗話說,“逝者為大,入土為安”。當家中有親人去世時,只有把死者的後事處理好,入土安葬後,親戚朋友鄰里鄉親們才會各自散去,家人也才可能恢復正常的工作生活。可是,在入土之前,人們總是會把逝者停屍3天,過去有的地方還有5天或7天,甚至更長一些時間的,看來這確實是一個流傳很久的古老民風習俗了。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古人認為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投胎轉世”,而第七天是“回魂夜”,死者會在這一天回家來看一眼,看到家人忙碌,家庭和睦的樣子,才能安心離去。當然,這純屬迷信的說法,絕對不能相信。但是,作為一種民間風俗,停屍3天,還是被沿用了下來,況且,停屍期間,家人還是非常忙碌的,要做好許多安葬前的準備工作,也確實需要一定的時間的。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在科學和醫學都不發達的古代,停屍3天,是可以防止人假死現象發生的。有時候人只是暫時深度昏迷或者休克等等,從表面上看好像是已經停止了呼吸,其實並沒有完全死亡,因此,古人在人死後並不急於草草入土,而是要停屍3天,就是為了避免誤埋活人。其實,即使是在現代,這樣事雖然罕見,但還是發生過的,筆者就親身經歷過。本人的一個堂伯父,曾經兩次“死”去,被放在停屍鋪上,第一次是兩天後,第二次是第3天,他竟然“活”過來了,後來居然一直活到95歲才去世,這就是典型的假死現象。當然,現在的這種情況要少之又少了,現在的醫學不僅可以從呼吸、心跳、血壓等方面判斷,甚至可以判斷出腦死亡了。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停屍3天,應該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等待身處遠方的親人趕回來,見上最後一眼,做最後的告別。過去尚且需要這樣做了,現在就更是如此了。如今人們的工作生活的範圍非常廣,一家人以及一個家族,分佈於天南地北,甚至是全國乃至世界的各個地方都有。因此,如果家中的親人一旦離世,往往會讓人措手不及,根本無法及時趕回來“奔喪”。而停屍3天,既可以了卻亡者的心願,讓其安心上路,又可以讓生者最後一次目睹死者遺容,對生命做最後的告別,從而不留遺憾。人的一輩子都不容易,幾代人的血緣親情,總是難以割捨。所以,在陰陽兩隔的時候,的確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和儀式,讓生者與死者從容別離,這也是對生命的尊重,對親情的緬懷。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此外,假如是意外的突然死亡,更會讓親人們的心理遭受巨大的打擊,一時難以承受。而停屍3天,可以讓親人實際地面對,承認現實,有個過渡和緩解過程,逐漸平復心態,從情感上接受,從而更好地活下去。由此可見,停屍3天,並不完全是封建迷信的做法,其中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現在,國家大力提倡婚喪大事從簡,移風易俗,因此,很多人家甚至已不再設靈堂,也不廣而告之,儘量低調處理,不接受禮金,不款待客人。親朋好友前來弔唁,獻上花籃花圈,鞠躬向逝者告別,安慰一下親屬。這樣做看似有點無情,其實對大家都有好處,還可以營造出良好的社會文明風俗環境來。大家以為如何呢?

停屍3日不僅是歷史傳統民風習俗,而且含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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