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如果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後代,外甥或侄子有贍養義務嗎?

在農村,如果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後代,外甥或侄子有贍養義務嗎?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黑嫂先說一件我們村的事兒。

我們村有個人,他小時候父親電死了。這都好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候農村電線拉得並不規範,他是在冬天時去地裡修樹,當時都是楊樹,他是想把那些亂長的樹枝給砍下來,好讓樹直直向上長。

他本人沒有上樹,是在樹下拿個鉤子勾,結果樹枝把電線砸斷後,電線搭在了樹枝上,而這個樹枝又落在了他身上,直接就把他給電死了。

他死的時候年輕,二十多歲,剛有個兒子兩歲多。他年輕,媳婦自然也年輕,人家不能這麼年輕就守寡吧?所以人家改嫁了。

改嫁是改嫁了,但是這個孩子她帶不走,就留在了家裡。但是誰養活呢?孩子大伯就承擔起了養孩子的義務。孩子大伯是個光棍,那個時候三十多點,沒有娶媳婦。

養了這孩子後,他更加娶不上媳婦了,後來索性也不娶了,就帶著這個孩子。孩子慢慢長大,大伯是當親兒子養的,給蓋房子,娶媳婦。

可等這孩子娶過媳婦後,天天說一種奇怪的言論,說人家很多親生的孩子還不孝順呢,你只是我大伯,憑什麼讓我管你?所以我不管你。

可憐大伯有苦沒處說,最後把這孩子給告了。我們不去說這個告贏告不贏,因為不管告贏告不贏,大伯晚年的生活都不會幸福,就算是告贏了又能怎麼樣?事實上他也真告贏了,因為孩子的戶口在他名下,從小跟著他長大,戶口跟著他,以前他是孩子的監護人,現在他老了,孩子成為了他的監護人。

但是,告贏了也沒有辦法,孩子該不管還是不管,這個人很冤,很可憐。

這是真事兒,當然也是個例。那有人可能會有這方面的疑惑,說如果我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娶媳婦也沒有後代,當他們年齡大了以後,外甥或侄子有沒有贍養他們的義務?

黑嫂一直在農村生活,對這方面的事瞭解一些,另外也親眼見過一些,所以咱們來說一下這個問題,分別從法律和人性入手來說,再說一下普遍存在於農村的特殊情況。

在農村,如果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後代,外甥或侄子有贍養義務嗎?

Ⅰ:贍養義務是分對誰的

首先,每個人都是有贍養義務的,但這個是對父母,也就是直系親屬。

孩子小的時候,父母有養活的義務,父母老後,孩子是有贍養的義務。這是存在於我們這個民族的傳統,同時也是幾千年為人們遵守的做人準則。

那除了父母以外,還有什麼贍養義務嗎?對別的人有嗎?

農村有句老話叫隔輩不管人,就是中間隔輩了,那就沒有直接義務了,甚至是孫子對爺爺奶奶都沒有直接義務,這個贍養的義務在他父親身上。

所以,對於別人,就更沒有贍養義務了,比如說舅舅,或者是叔叔。

我們先來說這個舅舅,外甥對於舅舅是完全沒有贍養義務的,雖然孃親舅大,但這屬於外親,內親就是叔叔大伯那一類,外親就是姥姥家裡那群人。我們看古代皇宮裡面,對於皇后家裡的大臣都說成是外戚。

就算是民間常說的五服,三服這類話,其實也是分著內五服和外五服的,我們今天的題不在這裡,所以不多說這個,只說外甥對舅舅是沒有贍養義務的。

再來說這個對叔叔。

其實從法律上來說,侄子對叔叔也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前面就說過了,贍養義務是對直系親屬的,比如內對父母,外對岳父岳母,因為女兒其實也是父母的贍養人,那女婿和女兒本是一體,自然也是有義務的。

但是這個對叔叔是沒有直接義務的。

說叔叔老了,沒人養了,必須要侄子來養,這個是不能強制的。因為兩個人其實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但是,有人看到這裡也許就會疑惑,你說沒有直接贍養義務,那上面你又說那件事,說侄子不養活大伯,結果大伯告了他,大伯和叔叔都是一樣的,怎麼大伯可以告他侄子?你自己說的前後矛盾啊。

其實黑嫂說的並不矛盾,侄子對於叔叔和大伯是沒有直接的贍養義務,但在農村裡,有很多特殊情況,也有太多人情世故,這就是我們下面要說的特殊情況及人情方面的原因。

在農村,如果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後代,外甥或侄子有贍養義務嗎?

Ⅱ:存在於農村的特殊贍養方式

首先咱們明確一點,所謂的贍養義務是分著情況的,一般情況下,誰養活,誰贍養,這是有直接關聯的。

什麼叫誰養活誰贍養?就是誰把你養活大了,你就有贍養誰的義務。

這就是我們說存在於農村的特殊情況。

在農村,很多孩子並不是在父母手裡長大的,因為種種原因,他們是在叔叔或者大伯手裡長大的,這些原因是非常多樣的,一般都是孩子父親出意外了,比如說車禍,比如說生病去世,而母親又改嫁了,只剩下孩子。

孩子需要有監護人,需要有人養活。一般情況下,孩子如果有叔叔有大伯,他們會自動負起這個責任,他們會把孩子養大。

當他們承擔起養活這個孩子的責任時,孩子的戶口會隨著他們上到一起,也就是說,從此以後,他們就成為了孩子的監護人。

當孩子長大後,對於這樣的叔叔或者大伯,他們是有贍養義務的,因為他們小時候的監護人是叔叔大伯,那叔叔大伯老了以後,孩子就成為了他們的監護人。

這也是黑嫂為什麼在上面說那個大伯告了侄子的緣故。

這是一種情況,另外還有一種普遍存在的情況,那就是人情方面。

在老一輩的農村,每家每戶都弟兄多,這些弟兄們有些能娶上媳婦,有些娶不上媳婦,娶上媳婦的有了孩子,沒娶上媳婦的成為了光棍,他們就是孩子的叔叔或者大伯。

當他們老了以後,侄子們也長大了,而他們因為是光棍,所以沒有兒子,沒有孩子來贍養,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侄子就會擔起這個贍養的責任,因為叔叔或者大伯沒有孩子,總不能讓他老了沒人管吧?所以這些侄子們就會承擔起來,這在農村很普遍,也很常見。

但要說這個孩子必須就要去贍養,其實並不是必須的,這是一種沉澱在人心裡的良心,一種善良。

這跟上面的從小被叔叔或者大伯養大是不一樣的,兩者不是一回事。這個還是要分清的。

在農村,如果舅舅或者叔叔沒有後代,外甥或侄子有贍養義務嗎?

Ⅲ:綜上,我們可以看出來,對誰有贍養義務,其實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誰養大了自己,自己小時候誰是自己的監護人,這非常重要。

但假如不是監護人,就不贍養了嗎?也並不是,很多光棍老了以後會被侄子贍養,這在農村很常見。

但對於這個舅舅由外甥來贍養,說句實話,這個黑嫂很小見到,但假如孩子從小被舅舅養大,那舅舅老了以後被外甥贍養這就很自然了。可假如是因為舅舅是個光棍,沒有後代,這個外甥去贍養的很少,大多都是由舅舅那邊的晚輩來贍養。

不管怎麼說,不管我們把人說得多麼高階,其實贍養還是一種因果關係,雖然這樣說很難聽,但事實就是這樣。種什麼樣的因,得什麼樣的果。孩子小時候無依無靠,有人承擔起了撫養的責任,那等孩子長大後,就得對這個人有贍養的義務。

這個不分什麼舅舅,叔叔還是大伯,有人撿到了一個孩子,從小養大,那就是他的孩子,那就是他的監護人,他老了後,這個孩子就要去贍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