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婚生子女的相關規定

前不久,某明星之間未結婚生子的事情成為熱點。那麼我們看看非婚生子女在民法典中有哪些規定。

關於非婚生子女的相關規定

1、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很顯然,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不獨立撫養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二款: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不與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應當支付撫養費。

3、如何確定親子關係

一般來說,婚內生育的子女推定具有親子關係,婚外生育的,在正常的孕育過程中,生母是可以透過子女出生的事實加以確定,生父則需要透過血緣關係來確定,也就是說需要透過親子關係鑑定來證明。那麼如果父親不配合做親子鑑定的話,怎麼辦呢?根據最高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父或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也就是說,在請求做鑑定的一方提供相關證據後,如另一方拒絕的話,法院會推定親子關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