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之父——亞伯拉罕(3)

亞伯拉罕的失敗

這位信心的偉人也是一個常有失敗的人,離完全的地步甚遠。他品性中的瑕疵不是可以寬恕也不是可以模仿的,但對於一個深知自己有弱點而渴想事奉神的人卻富有鼓勵性。亞伯拉罕的失敗使我們知道

神願意使用普通的有過錯的男女

。亞伯拉罕的生活曾一再被不名譽的跌倒所汙損。他的信心有時也沾染上懷疑。聖經中許多其它人物所富有的優點在他生命中都找不到。

寶貝的確是有的,不過是在瓦器裡。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3)

他所以能為神使用,是因這些過錯是他奧運會中偶然的失敗,而不是他生命中的基本因素。如果他偶然離開信心的道路,神將他拉回時,他常常都立刻順從。一件頗值得注意的事是:他的主要軟弱便是成為他日後最堅強的一點,即他的信心。當我們感到他生命中的汙點而欲加以批判時,我們也應該想到當時的道德標準,同時也應想想我們自己,雖比亞伯拉罕享有更大得多的特權,仍然會辜負我們的主。

亞伯拉罕第一次的失敗是因意外的苦難而來。

通常,人們總會認為神會因他的信靠和順服賞賜他物質上的興盛。不料,亞伯拉罕向南旅行尚不多遠,“那地便遭饑荒”(創12:10)。在這新的危難中,他的信心動搖了。

“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埃及,是撒但的營寨

;據聖經的記載,他們的神是鬼魔。埃及並不是神指示要去的地方。他因離開信心的道路,使他遭受極端的愁苦。背判常常都會帶來煩擾。終於亞伯拉罕學習了一個功課,他重新回到神的道路上,也重新得著神賜福,回到他起先築壇的地方崇拜神(創13:1,4)。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3)

由於懼怕埃及王貪戀他美麗的妻子,亞伯拉罕決定用詭詐來保全自己,便對他妻子說:“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創12:13)。如此,神的朋友因膽怯而傾向詭詐,甚至願意犧牲他妻子的貞潔來保全自己的性命。不錯,這個謊話有

一半的真理

,撒位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子,可是,她也是他的妻子。亞伯拉罕這樣做法,不僅它本身是卑鄙的,而且會造成別人犯罪的機會,以致使神的名受羞辱(創12:18)。只有神的干預避免了悲劇的發生。亞伯拉罕離開了埃及,可惜不是光光榮榮地走。

亞伯拉罕第二個失敗是由於他親族的聯絡。

神對他的呼召是三重的:離開他的家鄉--他順從了。離開他的新族--他部份的遵從了。離開他父親的家--他沒有聽從。顯然,他沒有足夠勇氣與過去作絕對的脫離。在這一點上,許多要跟從神的東方人士辦不到,都會半途而廢,因為他們親族間的關係是很深厚的。如果要他們離棄親族,代價未免太大了。

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呼召是值得讚許的,可是,他的順從仍然是有保留。他最初的信心是試驗性質的,他只是有限度地與神同行。他的父親他拉和他的侄兒羅得都與他同行。當他們到達哈蘭時,他拉已厭倦這種冒險性的旅行,他們的旅行隊便停留在那裡。由於亞伯拉罕的順從不夠完全,他信心的旅程便受了攔阻,直到他拉死了以後。歷史的川流曾因一個老年人的偏見和一個年輕人的膽怯在哈蘭阻塞了一個時期。亞伯拉罕必須捨棄他親族和環境的束縛。因為這些東西會阻礙他信心的長進和發展。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3)

從這件事實看來,我們曉得

神子民的難題並不一定繫於罪惡昭彰的事情上

。這裡所提及的一點不過是亞伯拉罕想享受與他親人在一起的天然慾望。可是,這慾望違反了神向他顯示的旨意。他的親屬並沒有與他一樣蒙神的呼召,因此,不能同情那有如瘋狂的旅行。這樣便阻止了他的程序。他的經驗與我們今日許多人的經驗相似。在傳福音的事工上,許多時候,至親的人士可能沒有看見宣教事工的需要,也完全不明白蒙召的意義,所以,他們經常會在宣教士的路程上放下一些障礙物。主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10:36)。

亞伯拉罕第三次的失敗是起於卑怯的心理。

他重蹈在埃及失敗的覆轍。“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創20:11)。是他想減輕罪咎的藉口。再次地,他傾向於虛謊詭詐。為了保全自己,不惜犧牲妻子的名譽和地位。如果我們不是熟悉自己內心的詭詐,便很容易會認為亞伯拉罕上一次在埃及的經驗,應該使他學習了畢生難忘的一課。但事實並不如此。經驗告訴我們:

以前犯過的罪並不會銷聲匿跡,永不再來。年青時所犯的罪,往往會更狡黠的地中年時再出現。

亞伯拉罕這次的失敗不但牽涉他的妻子,而且會使基拉耳王遭遇性命的危險(創20:7)。神再一次向他施憐憫。亞伯拉罕因此知道神是容忍的神。

亞伯拉罕最後的失敗是由於神遲遲未況現他要給他一個獨生子的應許。

亞伯拉罕所有的希望都系在那蒙應許的孩子身上。這孩子不僅能滿足亞伯拉罕要有後裔的慾望,也是神實現他向他啟示的目的之明證。這些年日腳步不滯重地遲遲度過,一切天然的希望也消失了,依舊看不見神在這件事上的應驗。由於撒拉的聳動,他決定自己來幹,收使女夏甲為妾,生了一個以實馬利(他20:7)。

神的動作對他而言未免太遲緩

,所以,他勉強神實現他的應許。用我們自己的手來辦事常常是一件危險的事。因為我們想用屬情慾的方法來實現屬靈的目的。神有他自己的時候,他有他的計劃和主張。亞伯拉罕必須熟悉等候神的艱難功課。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3)

當我們想到亞伯拉罕缺乏信心這件事是發生在神緘默了十五年以後時,我們對他這種行動便不致加以太嚴厲的判斷。令我們感到安慰的是:

神對人的判斷,並不是以他零星的失敗事件,而是看他整個的為人如何。

一般說來,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總是真實的。神因他的恩惠和憐憫,赦免了他的失敗和罪過,恢復他的特權,重新申述他的應許,而且應許給他更大的福氣。永活的神何等奇妙,何等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