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賭”輸掉的錢能否要回

“網賭”輸掉的錢能否要回

筆者最近經常接到諮詢,當事人稱其在網上賭博,輸掉十幾萬甚至上百萬,諮詢是否能夠追回損失。筆者認為主要應當區分當事人陷入的是賭局還是騙局。本質上是區分圈套型賭博與賭博型詐騙。

圈套型賭博,本質特徵是以營利為目的,設定圈套引誘他人進行賭博。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定圈套誘騙他人參賭獲取錢財的案件如何定罪問題的電話答覆》,對於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設定圈套,誘騙他人參賭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以賭博罪論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設定圈套誘騙他人參賭又向索還錢財的受騙者施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行為應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規定:“行為人設定圈套誘騙他人參賭獲取錢財,屬賭博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以賭博罪定罪處罰。”

賭博型詐騙,本質特徵是利用賭博作為形式進行詐騙。受害人基於錯誤認識交付財產。

圈套型賭博與賭博型詐騙的區別是,其一,主觀目的方面,圈套型賭博設局的人主觀目的是營利,賭博型詐騙設局的人主觀目的是非法佔有;其二,欺詐程度方面,圈套型賭博的欺詐是增加設局的人贏的機率,賭博型詐騙的欺詐是控制賭局的輸贏。

筆者認為,如果參與的是圈套型賭博,此時參與者為賭博參與者,那無法追回損失,如果參與的是賭博型詐騙,此時參與者為詐騙的受害者,則有可能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