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身份證件郵寄給他人幫忙辦理業務,能放心嗎?

近日,有工作需要到外地辦理業務,卻又沒辦法本人親自去。經過電話諮詢,可以透過委託辦理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困擾。委託辦理的條件有三:

寫一份委託書,並附上本人的身份證;

本人與委託書合影,併發給受委託人;

受委託人持委託書和雙方身份證件原件。

把身份證件郵寄給他人幫忙辦理業務,能放心嗎?

首先感謝現在相關機構的人性化,電話諮詢就可以把流程瞭解的明明白白。而後,又可以簡化辦事流程,需要點贊。

不過,因為要把自己的身份證件寄出去,心裡面還是有些忐忑的。畢竟現在這社會也是人心不古,身份證件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誰知道會不會有“被貸款”“被代理”的事情發生呢。

把身份證件郵寄給他人幫忙辦理業務,能放心嗎?

為了給自己一個委託辦理的信心,上網查詢了一下相關的注意事項。果然,委託辦理還不在少數。看了不少諮詢和答覆,多數都是闡明有風險的,但是這個風險若變成現實,是可以透過法律渠道解決的。主要提示有:

目前很多業務的辦理,一般都是要求本人持身份證件辦理的;

異地辦理相關事項,一般需要代辦人需要出具委託書,並持本人身份證件;

出具授權委託書的事項,一定要寫明辦理事項的具體內容和期限;

受委託人一定要比較靠譜了(這個一般都是基本條件吧)。

把身份證件郵寄給他人幫忙辦理業務,能放心嗎?

所以呢,就算是有了信心,畢竟自己也沒時間去跑這一趟。只能選擇相信受委託人,選擇相信法律層面會提供可能發生的維權保障,選擇相信自己不會遇人不淑。

當事人遠在外地無法親筆簽字,委託律師竟然讓家屬將授權委託書帶回簽字,最終給自己埋下“隱患”。案件到了執行程式,案外人以該案涉嫌虛假訴訟為由,向法院申請筆跡鑑定。最終,法院認為,李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據相關懲處法規,決定對律師李某罰款15000元,限5月31日日前交納。

PS:在寫上述文字的時候,百家的創作大腦一直提示相關熱點事件,引用過來給大家看看,以便更加安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