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江西曾春亮案一審宣判,受害家屬:第一時間到父母靈前告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劉雲鶴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曾春亮當庭表示不上訴。

死刑!江西曾春亮案一審宣判,受害家屬:第一時間到父母靈前告知

2020年8月8日,江西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因盜竊罪入獄的刑滿釋放人員曾春亮,潛入康家造成兩死一傷後又殺害駐村幹部的刑事案件轟動全國。在這次案件中,康女士的父母被曾春亮殺害,外甥被打成重傷。“得知這個結果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父母靈前告知。”康女說,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也算是對死去的父母有所交代。

此前,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曾報道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曾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0年5月8日刑滿釋放;2013年3月17日再次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2020年5月12日刑滿釋放。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從浙江省金華監獄刑滿釋放返回撫州市樂安縣。因無生活來源遂起盜竊之念。7月22日,嫌疑人曾春亮非法進入山碭村康家被發現;8月8日,曾春亮再次進入康家將康氏夫婦殺害,並且重傷其外孫,隨後當地警方釋出通緝令。8月13日,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一名駐村扶貧幹部被害,系殺人嫌犯曾春亮在逃過程中再次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