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兇手出獄!百次要見受害人,韓國為此實施“趙鬥淳法”

素媛案兇手出獄!百次要見受害人,韓國為此實施“趙鬥淳法”

韓國電影《素媛》取材自真人真事案件,2008年一名小女孩遇上了外貌猥瑣、渾身散發著酒氣的兇手的殘忍性侵和虐待,後來韓國方面將此案件翻拍成電影,引起外界高度關注。《素媛》劇情主要講述一名8歲女童娜英(化名)慘被兇手趙鬥淳在教會廁所性侵,令她的肛門及性器官喪失80%功能,大小腸同時流出體外,而犯人將於今日( 12月12日)出獄返回住處,令受害者及周遭的鄰居極為擔心。

首先案件發生在2008年12月11日早上,當年仍只得8歲的小學生娜英(化名)在上學途中經過京畿道某一間教堂,遭兇手趙鬥淳襲擊兼拖入教堂的廁所進行虐待和性侵,過程中娜英不斷被毆打,更被咬爛臉頰,頭部更被塞入馬桶的水箱中,性侵過程中更導致娜英盆骨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肛門及性器官80%壞死最終昏迷,最終需要裝上人工尿袋和人工肛門,大小便都需他人協助。

素媛案兇手出獄!百次要見受害人,韓國為此實施“趙鬥淳法”

事後趙鬥淳更為了清除自己的犯罪痕跡,倒了大量冷水在娜英的體內,洗去其體內的精液,後來社群居民發現娜英後,才將她送往醫院。

根據韓國法例,趙鬥淳的暴行本應判刑15年,不過他在強烈辯稱自己當時“喝醉”以及“記不起當時的事情”,因而獲得3年的減刑,僅判處12年刑期,並將2020年12月12日刑滿釋放。

在事件引起外界關注後,韓國國民對於判決均表示不滿,最終令到韓國國會在2010年時,將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也廢除了對於未滿13歲兒童下手之性犯罪者的公訴時效,並延長電子腳鐐的佩戴時間,最高可達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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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下七頁信喊冤

不過處分並不適用在趙鬥淳身上,在獄中的12年期間,他從不認罪,更不見他有悔改之心。2018年一封趙鬥淳的親筆信曝光,字裡行間只在表達自己的委屈之情:完全想不起來事情的經過,難道不代表我並沒有強姦傷害他人嗎?雖然我一直是個一飲酒便口沒遮攔的人,但絕對不是個會強姦孩童的人渣,還說我白天在教堂的洗手間裡做不見得人的事。若有確切我強姦人的證據,在施以刑獄的懲罰以外,那就割了我的下面吧。

另一邊廂,韓國國民看到如此不知悔改的犯人,紛紛發起到韓國青瓦臺網站聯署,在短時間內已有61萬人請願不要將趙鬥淳放監,可惜韓國政府發言人當時迴應稱:“在現行訴訟法律體系下,本案不會重審。”再到了2019年4月16日,韓國政府正式實施“趙鬥淳法”,根據此法案,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將在刑滿出獄後將會繼續受到24小時一對一的監視,所以趙鬥淳在出獄後必須佩戴電子腳鏈以及受全面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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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韓國節目講到原來一直以來,受害者和趙鬥淳兩家人所住的地方相隔只有短短500米,而趙鬥淳出獄後又會返回住處,他在12年來過百次喊話想要見娜英一面,十分令人擔心趙鬥淳出獄後,就會馬上找到娜英有所行動。

對此,娜英的爸爸極其無奈曾反問:“為什麼要被害者逃亡?”2020年9月,愈發接近趙鬥淳出獄,該區的市民愈發不安,超過3600位市民向市政府投訴,接受不到跟強姦犯住在同一區內,更發話威脅要是投訴不果他們就會搬離安山市。

2020年10月底,法務部曾跟女性家族部、警察廳等政府部門一同舉行會議,制定出應對方案來阻止趙鬥淳魔性再起,除了佩戴電子腳拷、一對一24小時全面監視外,更有擬訂在趙鬥淳住處半徑1公里以內劃定為“女性安心區域”,加設35部CCTV以及設立防範哨所,同時對趙鬥淳設有5項禁制令,包括:禁止接近受害人、禁止飲酒、禁止出入兒童設施範圍、限制外出、更需接受認知行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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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提案並不適用,事關趙鬥淳住處半徑500公尺內就已有5間幼兒園和1間小學的,而且娜英在得知趙鬥淳將會放監後,流著淚說:“感到非常不安,睡不著覺還總是會發惡夢。”最終靠著人民幫忙眾籌,才能成功搬家。

直到本月初再有趙鬥淳的訊息流出,有指他在獄中日夜不停鍛鍊身體,一小時內能狂做一千次掌上壓,68歲的他身體健壯得似30多歲,他更可在1小時內喪做一千次掌上壓,同時都有獄友指出趙鬥淳性慾十分旺盛,試過自慰被人撞破,他更曾自稱:“聽到監視器的電波聲就能讓我感到興奮。”非常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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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趙鬥淳犯下2008年性侵傷害女童案前,經已犯下17項前科,當中比較嚴重的包括1983年性侵傷害19歲少女案,當時法官輕判入獄3年;1995年趙鬥淳再對一名男性犯下傷害致死罪,他當時同樣以飲酒醉為由,法官輕判2年,再到後來娜英一案被判12年,在他多次犯罪下仍不見悔改之心,確實會令居民人心惶惶,不知所措,更深信他一定會再生事犯案。

現時得知趙鬥淳將於12日上午6時出獄,目前對他的限制為:佩戴電子腳拷、一對一24小時全面監視、禁止晚間外出(由晚上9時直到翌日早上6時為止)、禁止飲酒、禁止出入學校等教育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