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葛晴案最不合理的地方,鄭天選擇作案的時機如此精準

《因法之名》這部劇的主體無疑是許志逸案,從各方面的訊息來看,許志逸案應該是有現實原型的。所以許志逸案給人的感覺比較真實,但是葛晴被殺這件案子就很假了。這種不僅僅是情感上的假,從整個案件的邏輯上來說也很假。尤其是兇手鄭天選擇作案的時機如此精準,已經沒有常理可言了。

《因法之名》葛晴案最不合理的地方,鄭天選擇作案的時機如此精準

葛晴案的兇手就是鄭天,這點已經不用多做解釋了,而鄭天殺害葛晴的目的就是嫁禍個許子蒙。一旦許子蒙被認定為兇手,那麼無疑對許志逸是巨大的打擊,這種結果證實鄭天想要的。但是鄭天選擇殺葛晴的時機,從邏輯上來說並不合理。原因在於鄭天殺葛晴是為了嫁禍許子蒙,也就是說僅僅是殺死葛晴,對鄭天來說並沒有意義。那麼覆盤一下葛晴案的經過,便會出現一連串無法解釋的問題。

《因法之名》葛晴案最不合理的地方,鄭天選擇作案的時機如此精準

劇中許子蒙和葛晴發生爭吵幾乎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鄭天為什麼會選擇在那一天動手呢?難道鄭天能夠未卜先知,知道許子蒙會在地下車庫待上一個多小時嗎?如果許子蒙和葛晴吵完架之後便直接開車走了,那麼也就意味著許子蒙沒有作案時間,鄭天就達不到嫁禍許子蒙的目的了。即使鄭天先尾隨許子蒙,發現許子蒙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然後再折回去殺害葛晴。那麼鄭天怎麼保證許子蒙在這段時間裡不會開車離去呢?哪怕許子蒙如鄭天所料,一時半會沒有離開,誰又敢保證這段時間內許子蒙不會遇到某人。如果一旦遇到了,同樣可以證明許子蒙沒有作案時間。

《因法之名》葛晴案最不合理的地方,鄭天選擇作案的時機如此精準

所以說葛晴案在邏輯上存在著漏洞,如果鄭天單純的想殺葛晴,這麼設計作案過程沒有問題。不過要以此作為鄭天嫁禍給許子蒙的手段,只能說鄭天是一個運氣逆天的人了。鄭天想要嫁禍許子蒙,許子蒙就在地下車庫裡待了一個多小時,硬生生把自己變成了第一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說葛晴案是全劇最大的敗筆,不僅情節上過於狗血,而且案件細節上也經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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