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打電話是否算口頭傳喚,接到派出所的傳喚電話可以不去嗎?

派出所打電話是否算口頭傳喚,接到派出所的傳喚電話可以不去嗎?

傳喚是指公檢法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到案接受訊問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兩種,治安傳喚是一種行政措施,它適用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刑事傳喚是一種偵查行為,它適用的物件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傳喚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傳喚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對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傳喚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派出所打電話是否算口頭傳喚,接到派出所的傳喚電話可以不去嗎?

傳喚的方式主要有四種,第一種是書面傳喚,是指由執行人員將公檢法機關簽發的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要求其到公檢法機關接受訊問的傳喚方式;第二種是口頭傳喚,是指由辦案人員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後,要求其到公檢法機關接受訊問的傳喚方式;第三種是強制傳喚,是指辦案人員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採取強制方法讓其接受傳喚的傳喚方式;第四種是拘傳,是指辦案人員強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傳喚的傳喚方式。

派出所打電話是否算口頭傳喚,接到派出所的傳喚電話可以不去嗎?

派出所打電話通知被傳喚人接受傳喚是合法的,當被傳喚人到達派出所後會讓其在傳喚證上簽字。如果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後不接受傳喚,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或拘傳。實踐中,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後,當事人最佳的選擇是積極配合,因為按照法律規定,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到案的,視為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以自首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電話通知後拒不到案的,將作為量刑和處罰的情節考慮。所以接到電話通知後及時到案接受傳喚也是保護犯罪嫌疑人和違法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一種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