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科普—“對偶婚”

每日一科普—“對偶婚”

對偶婚,[1]普納路亞群婚與一夫一妻制個體婚姻之間過渡形式,是指在群婚過程中一對男女之間在一定時期互為“主妻主夫”的現象。對偶婚不是一種穩定的關係,一般只能持續幾年,並且這種關係隨時可以解除。對偶婚的早期形式是“[2]暮合晨離”,晚期形式過渡到“[3]夫居妻家”。也就是說,對偶關係的男性是寄居在女性所在的氏族的,其生產活動的展開及其成果的歸屬都發生在女性的氏族之內,並且其所生子女也理所應當然地歸女性及其氏族所有。這就意味著,雖然在夫妻關係中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他們共同負責照料子女。由於男性並不屬於女性所在的氏族,故其在女性的氏族中幾乎沒有任何的地位,但一旦對偶關係破裂,男性只能“全鋪蓋走人”,什麼都帶不走。到了對偶婚階段的晚期,隨著男性在生產地位中地位的巨大提升,已經無法讓男性再心甘情願地接受對偶關係的寄人籬下,他們迫切需要將群婚當中這種偶然的對偶關係固定下來。於是,就有了後來的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婚姻就取代了共有共享的群體婚姻。

[1]普納路亞群婚:普納路亞婚姻是一種規定了同輩之間禁止通婚的群婚形式。

[2] 暮合晨離:從字面意思上講就是說夫妻兩人晚上在一起到早上就會分開,形容夫妻關係不穩定。

[3] 夫居妻家:指夫妻之間,男方居住在女方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