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穿高跟鞋駕車撞死橫穿馬路3歲男童,誰主責,誰次責?

車禍猛於虎,每個交通參與人都必須遵紀守法,小心謹慎,不管是駕車司機還是路人,都應儘可能確保萬無一失,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一萬次僥倖,吃不住一次意外。生命不可以重來,安全容不得挑釁。

女子穿高跟鞋駕車撞死橫穿馬路3歲男童,同等責任?雙方:不服!

四川女子穿高跟鞋駕車撞死橫穿馬路3歲男童,誰主責,誰次責?

四川綿陽的鄭女士,四個月前失去了她3歲的兒子,這讓作為母親的她傷痛欲絕至今不能自拔。事發當時,鄭女士帶著孩子去買菜時,讓孩子在一酒店窗戶處看小金魚。而在買完菜喊孩子回家時,發現兒子在橫穿馬路過程中,被一輛黑色越野車撞上了。

現場圍觀了很多人,但當大家

合力

抬起車將孩子抱出來的時候,孩子渾身是血,120趕到現場也已無用,孩子已經當場身亡。

而相關照片資料顯示,涉事司機為一名打扮時尚靚麗的女士,當時穿著高跟鞋,這可能造成她對事故處理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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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中表示,涉事司機駕車

時著高跟鞋及未盡到觀察義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小孩遇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以及家長未盡到監護人保護職責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於是確定雙方應承擔同等責任。

而對於上述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認定,12月9日媒體接著獲悉,雙方均不富,都提出了複核申請。當地有關部門也認為

此前認定書

因果關係分析不準確

”將其撤銷,責令重新認定。

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對死者和旁觀者或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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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發生,令包括事故雙方在內的所有人感到遺憾和痛心。但是,事故發生了,一切還是應該按照法律依法來解決相關後續和追責問題。就是古本身而言,很想讓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警方此前認定書分析的事故原因也確實

都存在,現在雙方爭論的焦點,就是誰是主責,誰是次要責任的問題,而這一切,作為旁觀者,我們還是靜等官方進一步調查,根據事實來作出的認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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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雙方任何一方謹慎一點,抑或任何一個事故原因不存在,都會避免悲劇的發生。對這位逝去的孩子來說,誰是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已沒有任何意義。

看好孩子,是監護人最重要的責任

而對於更多眾人,這件事只能告訴大家,任何時候都必須嚴格恪守遵紀守法的原則,切記安全駕駛,謹慎駕駛。對未成年人監護,尤其是3歲的孩子,更不能讓孩子離開監護人視線。尤其是後者,或許更關鍵。

四川女子穿高跟鞋駕車撞死橫穿馬路3歲男童,誰主責,誰次責?

未成年孩子在人機混合車道上橫穿馬路,實在是太危險,即便是女自己不是穿高跟鞋,也未必能避免事故的發生。孩子不穿馬路,怎能出現事故?當然,女司機能夠及時剎車,能夠及時處理,或許可以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害。人機混合車道上,女司機應該減速慢行,時刻注意行人或路況變化。

但,孩子無看管情況下橫穿馬路,也是最重要的事故原因之一。看好孩子,是我們每個監護人的首要任務。孩子不橫穿馬路或有人監護,事故肯定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