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舉制度

明朝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朝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明朝科舉制度

參加鄉試的有監生,生員。

而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

童試

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

主持人: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

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

在童試中左光斗錄取了史可法為生員,當時史可法二十歲。

《左忠毅公逸事》記載:

及試,吏呼名至史公

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

廩生:成績最好,由政府提供津貼和生活日用的學員。

增生:為候補廩膳生之屬。

附生:為增廣生之預備。

每年由學政考試,按成績等第依次升降。

鄉試

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

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地點

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

考期

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期在秋季八月。也稱秋闈。

應試者

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

主持人

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他官員若干人。

考試時間

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

考後釋出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

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明朝科舉制度

會試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

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考期

鄉試的第二年,逢醜、辰、未、戌年舉行。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

應試者

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

考試時間

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

主持人

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階的官員擔任。

殿試

考期:

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

應試者

各省貢士,而且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主持人

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

錄取分三甲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

第一名稱狀元。

二名榜眼。

三名探花。

二甲賜進士出身。

第一名皆稱傳臚。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

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明朝科舉制度

【進士卷】

考試內容

明朝科舉文體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考試內容為《四書》與《五經》。

凡是鄉試、會試都考三場,選《四書》中的文句做考題,讓考生據以作文,闡述其中義理。

應考者只能根據特定的註疏發揮,不能有自己的見解。並且必須把文章寫成八股文,文體不能違背八股的格式。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

八股文

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

“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

“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

“入手”引入文章主體。

起股、中股、後股、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末尾又有數十字或百餘字的總結性文字,也稱大結。

從起股到束股,每組都有兩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所以稱為八股文。

顧炎武《日知錄》記載:

經義之文,流俗謂之八股,蓋始於明憲宗成化年間,

如《樂天下者保天下》文,起講先提三句,即講‘樂天’四股,中間過接四句,復講‘保天下’四股,復收四句,再作大結。

如《責難於君謂之恭》文,起講先提三句,即講‘責難於君’四股,中間過接二句,復講‘謂之恭’四股,復收二句,再作大結。

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虛一實,一淺一深。若題本兩對,文亦兩大對,是為兩扇立格,則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復如之。故人相傳謂之八股。長題則不拘此,亦有聯屬二句四句為對,排比十數對成篇,而不止於八股者。”

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係到一個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升官。

安排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

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內特設的教習館肄業三年期滿舉行“散館”考試,成績優良的分別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討,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分發到各省任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