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大型中介升級服務承諾

五一前夕,記者從中山樂有家獲悉,為升級服務承諾,華南地區大型房地產中介樂有家集團近期將原本“七大承諾七大保障”升級為“十大承諾七大保障”,新增“30天退房,換租退傭”“房屋續租,免費簽約”“帶看遲到/爽約,補償200元/次”三大承諾,針對租房及帶看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痛點升級服務,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據悉,這三個承諾將於5月1日起正式對外推行。

“30天退房,換租退傭”承諾。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客戶租了房,但因為某種原因需要換租,如果這兩次租房都是透過同一家中介,那麼佣金該如何支付呢?

對此,樂有家在本次升級服務中承諾:自5月1日起,經樂有家居間成交的租賃住宅商品房,在簽約之日起30天內,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且在此期間承租方透過樂有家承租了其他租賃住宅商品房並支付了佣金,樂有家承諾於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承租方/出租方就已解約租賃房屋實際支付的全部佣金。

市內大型中介升級服務承諾

“房屋續租,免費簽約”承諾。目前很多租房人所簽署的合同期限大多為一年期,一年過後,合同到期該怎麼辦?如果租賃雙方口頭協商繼續保持租賃關係,往往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如委託經紀機構再次簽署租賃合同,服務佣金則增加了租賃雙方的經濟負擔。

針對這種情況,樂有家在本次升級承諾中明確:經樂有家居間成交的租賃住宅商品房,自5月1日起,若原承租方對原物業要續租的,樂有家免費協助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帶看遲到/爽約,補償200元/次”承諾。無論是買房還是租房,看房都是重要環節之一,也因此需要花費不少時間和精力。如果碰上“不靠譜”的經紀人,遲到或爽約會導致看房者浪費寶貴的工作、休息時間。

中山樂有家負責人李功鎮表示,公司一直以來都在致力於提升經紀人的專業度及服務質量,明確要求經紀人在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無故遲到、爽約等行為。對於帶看過程中樂有家經紀人出現的遲到/爽約,樂有家承諾自5月1日起,經樂有家推薦帶看的二手住宅商品房、租房及新房,經紀人遲到、爽約導致客戶或業主枉跑的,樂有家將補償客戶200元/次的交通費。

◆中山商報

◆文 / 記者 梁展宏

◆圖/ 記者 洪喜鵬

◆編輯: 閆瑩瑩

◆二審:賴傳洪

◆三審:賴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