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三訪”:讓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

今年來,獨山法院人民法庭秉承司法為民理念,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在辦案過程中形成了“三問三訪”的案後走訪工作機制,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助力法治鄉村建設。

涉負有給付義務的必問必訪

2021年3月,獨山法院基長法庭受理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庭組織下雙方達成調解,但未當場給付勞務工資。隨後,基長法庭庭長朱州接到原告電話反映稱“朱法官,我聽說被告最近身體不太好,我擔心他不能按期支付我的工資”。為妥善化解糾紛,朱州立即對該案進行回訪,經過溝通,被告蒙某某表示,“身體已無大礙,債務能按期履行”。該案回訪使得當事人消除擔憂,切實保障了其合法權益,減輕其訴累。

對涉及負有給付義務但未當場兌現的案件,不能簡單判決了事,應該進一步做好回訪。透過回訪,給當事人釋明不按時履行義務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督促其自覺履行義務,不僅能從源頭減少執行案件數量,還能減輕當事人訴累,保障當事人及時兌現勝訴權益,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三問三訪”:讓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

(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回訪)

涉婚姻家事糾紛的必問必訪

2021年2月,基長法庭受理的楊某某與陳某某贍養糾紛一案已經調解結案,但基長法庭庭長朱州仍與當事人雙方保持著聯絡。為了解該案協議的履行狀況,朱州於2021年3月到基長鎮獅山村進行回訪,在向被告陳某某釋明法律關係後,被告陳某某保證,能夠按照協議與老人楊某某一起生活,同吃同住,能夠保障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再無矛盾發生。

諸如婚姻家事類案件,因其涉及人身關係的特殊性,“判後回訪”便成了辦案後的一項重要工作。對經法院組織調解和好、判決不準離婚、撫養、贍養等型別的家事案件,案結後積極開展案件回訪、跟蹤工作,運用情理與法律相結合,以最大限度修復家庭感情,化解家庭矛盾,促進家庭和諧。基長法庭運用“判後回訪”方式督促義務人自覺履行義務,是人民法庭家事審判職能轉變的具體體現。

“三問三訪”:讓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

(贍養糾紛案件回訪)

涉鄰里關係糾紛的必問必訪

“今天對方自願兌現、履行協議,我們的土地糾紛問題到此全部結束,今後不再因此發生糾紛,兩家一定和睦相處”,剛拿到補償款的吳某某說道。

2021年6月,基長法庭庭長朱州到基長鎮江寨村,對一起該庭辦理的山林土地糾紛案件進行回訪,經過與當事人反覆溝通和釋法析理,韋某某當場兌現補償款一萬元,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握手言和,使得一起多年未解決的鄰里糾紛得到徹底化解。

農村鄰里關係錯綜複雜,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往往是多重關係疊加後形成的,看似一個問題,實則牽涉面廣事雜。獨山法院人民法庭對鄰里關係進行調解和判決後,均會對調解或判決執行情況進行訪問,對還未及時落實到位的,對案件雙方當事人登門回訪,力促圓滿解決糾紛。

“三問三訪”:讓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

(當場兌現)

人民法庭處於基層社會矛盾治理的最前沿,獨山法院人民法庭在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過程中形成的“三問三訪”工作機制,不僅限於案結事了,而是人民法庭幹警用辛苦指數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進而服務法治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的具體體現。

原標題:《“三問三訪”:讓矛盾糾紛化解更為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