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后王政君與東平王姻緣指瑕及補佚

前景回顧:

《漢書·宣元六王傳》記載“元始元年(公元1年),王莽欲反哀帝政,白太皇太后,立雲太子開明為東平王,……開明立三年,薨。無子,復立開明兄嚴鄉侯信子匡為東平王,奉開明後”。

時隔三年,東平復國,東平思王劉雲的兒子劉開明又登上了王位。遺憾的是,這位福薄命短的東平王僅在位三年就一命嗚呼了。

更為遺憾地是,他並無子嗣。無奈,只好由他的侄子劉匡接班,成為第四代東平王。

這位王爺沒有了他叔叔、祖父的懦弱,但多了一副忠肝義膽和一腔熱血。

公元8年,王莽篡朝。九月,劉匡與其父劉信、東郡太守翟義(丞相翟方進子)決計起兵討伐王莽。

軍隊在無鹽會合後揮師西進。十二月據圉城(今河南札縣南),為王莽軍所破,翟義、劉匡慷慨就義,東平又一次被除國。

漢成帝第三任御史大夫張忠鎮墓獸銘文補佚

(一)東平王改邪歸正的原因分析(補佚):王相和諧相處,張忠教化之功

前33-前32年東平相王尊被東平王劉宇母子攆走之後,在前32-前30年,由張中繼任東平相。

鑑於東平思王劉宇不尊兄帝漢元帝,更不事侄帝漢成帝,作奸犯科,殺死家奴,趕走東平相王尊,多次被《璽書》告誡、懲罰。

後來在張忠的悉心調教下,才稍稍有所收斂、好轉、改邪歸正,並恢復了原來被削之地,終致“園葉(協)歡場,滿孤朝年”(張忠鎮墓獸銘文)。

又據《漢書·宣元六王傳》所載漢成帝詔書《詔有司復東平削縣》中說:

“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

這裡的“親近仁人”就是指筆者補佚《王相和諧,張忠教化》中的“張忠”,也就是張忠鎮墓獸銘文中的“鬱霜白東” 由於張忠教化有功,前29年張忠就轉任少府之職。

不久,又以少府和侯任御史大夫之職,接替因“河決不憂職”而自殺的御史大夫尹忠之職,督導校尉河堤使者王延世在黃河抗洪搶險。

功成,王延世受賞黃金百斤,張忠在一個年度時間之內,由“左官”(地方諸侯國官員)東平相到中央朝廷九卿少府,再到三公御史大夫(兼內外朝議事),連升三級。

在荀悅《漢紀。前漢。孝成皇帝紀卷第24》中,有“少府張忠御史大夫”這一人物職官結構和稱謂,是史書中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其歷史淵源就在於,張忠從少府升任御史大夫,中間僅相隔20余天時間,雖然跨越兩個年度,但實際連續時間卻是在前29年末到前28年初一年時間之內,即一年360天之內連升三級。

其間原由就是張忠以少府身份和侯任御史大夫之職,接替前任御史大夫尹忠,督導治河有功(注47)。

根據漢代《阿黨附益法》,如果張忠在東平相任上(前33-29年),對東平王劉宇的驕橫仍然放任不管的話,就構成“阿黨附益罪”,中央要給予嚴厲的刑事處分。

即指諸侯官吏與諸侯王結成一黨,構成“阿黨罪”;官吏與諸侯王交好,圖謀不軌者,構成“附益罪”。

《漢書。卷38。高五王傳第8》注引張宴曰:“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漢書。卷14。諸侯王表序第2》顏師古注曰:“附益者,蓋取孔子云‘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之義也。

皆背正法而厚於私家也。”前有削縣之鑑,後任相者張忠又豈敢相違。

(二)張忠鎮墓獸左側銘文證史補佚功用

在漢成帝第三任御史大夫張忠鎮墓獸左側《黃門郎東平相少府頌》銘文中有“鬱霜白東”之句,與漢成帝 詔書《詔有司復東平削縣》中有

“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

中“親近仁人”正相對應、合符。至少,這裡的“仁人”包括東平相張忠,從上述東平王事蹟以及東平傅相來看,其中大多為劣跡,只有張忠任東平相期間,東平思王才“改邪歸正”,受到漢成帝詔書的表彰。

1、鎮墓獸銘文圖例 (友家藏品,被騙刮除邊沿範石)

(三)皇后王政君與東平王姻緣指瑕及補佚

左銘《黃門郎東平相少府頌》36字

(三)皇后王政君與東平王姻緣指瑕及補佚

張忠獅鈕政鬥鎮墓獸

(三)皇后王政君與東平王姻緣指瑕及補佚

右銘《御史大夫贊》36字

2、物勒名主:

該藏品銘文中“物勒銘名”為“政鬥”,這是執政器名,實為逝後朝廷為張忠銘功之殉葬冥器或祭祀明器。

“物勒銘主”為“張中”,字型為小篆書體。

據藏家自己查閱《史記。卷22。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和《漢書。卷19。百官公卿表第7》,認定為“漢初三傑”之一的“謀聖”張良之第八世孫、漢成帝第三任御史大夫張忠。

史載張忠曾任東平相、少府、御史大夫之職,逝於前23年。

據《中華張氏世系通譜之張揮裔世系表》張忠世系如下:

遠祖 太祖 烈祖 天祖 高祖 曾祖 祖 父 銘主 子

張忠世系:張良——-張不疑——-張典——-張默——-張金——-張乘——-張嵩——張纘——-張忠——-張魚

3、銘文“鬱霜白東”(注48)釋義

鬱霜白東,明示張忠在東部地區尤其是東平國文采飛揚,鬱睦和美,霜操高潔;

隱喻張忠在東平相任上,像羲仲居東方鬱夷一樣,將主要青春年華奉獻於東平國,勤於農事,務於農時,治國有方,照亮了東平國的天空,純潔影響了朝廷和地方、東西兩方及周圍郡縣藩國;

輔佐東平王劉宇,以柔克剛,恩威並施,引導諸侯王及東平國逐漸走向忠孝正道,將一個浪蕩公子改造成為愛讀書的諸侯王;

一反前任東平相王尊的蠻暴作風。

尤其是督導、協助校尉王延世、東郡太守王尊治理黃河決堤洪災,救民九萬七千多人,自然成為東、西兩序學館裡的楷模典範,也成為東部黃泛災區人民的守護神和救星,並且感時念親,吸天地之精華,以報君祖之德。

(1)鬱,一詞多義。

第一,積鬱,勤勞為國。第二,鬱或為鬱夷,泛指東夷。第三,鬱陶,喜形。

或以形容喜而未暢。內心憂悶不樂而外似喜樂之貌。

古人解釋“鬱陶”一詞頗多紛歧,王念孫《廣雅疏 證》參會眾說,指出“鬱陶”兼憂、喜二義,“大抵喜憂不能舒,結而為思 ”,故喜意未暢謂之鬱陶,憂思憤盈亦謂之鬱陶,暑氣蘊隆 亦謂之鬱陶。事雖不同,而同為鬱積之義。

按王說極是。

“憂”、“喜”本 可互相轉化,故“鬱陶”既可訓為“憂思”,又可訓 為“喜樂”。

《爾雅。釋詁》:“鬱陶繇喜也。”按:繇音憂。鬱,憂也;陶,喜也。晉郭璞注:《孟子》曰:“鬱陶思君。”

《禮記》曰:“人喜則思陶,陶斯詠,詠斯猶。”

漢鄭玄 注:“陶,鬱陶也。”

孔穎達 疏:“鬱陶者,心初悅而未暢之意也。”

這裡東平相張忠為何“鬱陶”,即為何“心初悅而未暢”?

原因就在於東平王劉宇冥頑不化,教化難功,前任國相王尊持皇帝璽書見王,差點被殺,後被王尊上書朝廷“削縣罷苑”。

張中離開東平相調任朝廷少府時,則予以恢復,恩威並用,收放有度,終於使東平王有所觸動,逐漸向好。

(2)霜,白露為霜,本指純潔。

借指工作辛勞。這裡形容艱難困苦,玉汝於成。戰國宋玉《九辨》:“皇天平分四時兮,竊獨悲此凜秋。白露既下百草兮,奄離披此梧楸。……秋既先戒以白露兮,冬又申之以嚴霜。……獨悲秋其傷人兮,馮鬱郁其何極!……霜露慘悽而交下兮,心尚幸其弗濟。”

這裡宋玉悲秋,以霜露比喻屈原遭受楚國佞臣的誣陷與迫害,以及被流放所經歷的苦難。這裡指張中任東平相時,教化東平王的艱難程度。

(3)白,原指像霜雪一樣的顏色,本義為五色之一,古代以五色配五方,白色屬西方。

這裡作形容詞或使動詞用,指純白不備,白著、白著、精白。純潔不瑕,純白不備,沒有機心,晶瑩剔透。

引申為明亮,照亮、顯耀、顯揚、顯赫、彰明、純潔、正宗、影響、引導。

秦漢以往曰“純白”,漢代曰“精白”。

正因張忠戇厚忠誠,純白無機心,所以堅決反對東郡太守王尊的“大言謾上。”

這與張忠字“子戇”的性格秉性特徵正相吻合。

《莊子·天地》:“機心存於胸中,則純白不備;純白不備,則神生不定,神合不定者,道之所不載也。”

《荀子。君道》:“夫文王欲立貴道,欲白貴名。”

《荀子·天論》:“禮義不加於國,則功名不白。”

《荀子。榮辱》:“是故窮則不隱,通則大明,身死而名彌白。”

譯文:所以君子窮困時名聲也不會被埋沒,而通達時名聲就會十分顯赫,死了以後名聲會更加輝煌。《漢書。卷79。馮奉世傳第49》:“威功白著,為世使表。”

師古曰:“白著謂顯明也。表猶首。”

另,白,也指白行、白選、白決、建白,白見,即推舉、挑選、主持、決斷、建議等,以表白自己的言行,並被皇帝所召見或認可採納。這裡指張忠任東平相,主持東平國事。

《漢書。卷1。高祖紀第1》:“上令周昌選趙壯士可令將者,白見四人。”

師古曰:“白於天子而召見也。”

屈原《九章。惜往日》:“願陳情以白行兮,得罪過之不意。”

《漢書。卷99。王莽傳第69》:“(王)莽與(劉)歆俱為黃門郎,重之,白太后。”

《資治通鑑。漢紀。孝元皇帝》:“(蕭)望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散騎、諫大夫劉更生(劉向)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遣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帝即位多疾,以(石)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事無大小,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望之等患苦許、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為……經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

(4)東,亦為多義詞。

第一,東本指東部地區,春秋時指楚國東部的鐘離巢州來等地。或東方之國,上古指齊魯東夷、徐夷、淮夷等國。東夷包括漢代之東郡、山東、東向、東部、東國、東土、東平國。

秦漢時以都城長安附近的崤山或華山為界,以東地區稱山東或東向,即東部。

齊國,則稱東土。東平國,則是張忠任國相之地,輔佐東平王劉宇,教化向善從學。《國語。吳語》:“昔楚靈王不君……逾諸夏而圖東國。”韋昭注:“東國,徐夷吳越。”

《史記。卷75。孟嘗君列傳第15》:“其攻秦也,欲王之令楚王割東國以與齊,而秦出楚懷王以為和。”

張守節正義:“東國,齊徐夷。”司馬遷《報任安書》:“

東從上來。” 《史記。卷75。孟嘗君列傳第15》:“其攻秦也,欲王之令楚王割東國以與齊。”

《正義》東國,齊、徐夷。

《史記。卷60。三王世家第30》:“皇帝(漢武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封於東土,世為漢藩輔。”

《文選。陸機<演連珠>》:“是以三卿世及,東國多衰弊之政;五侯並軌,西京有陵夷之運。”

李善注:“東國,謂魯也。”

第二,東,也是東宮、東後、東第、東朝等簡稱。這裡專東平國簡稱。

東宮指太子或王太后所居之宮;東後有時也指諸侯國及諸侯王。

這裡指東平太后及東平王劉宇。

張忠所任少府之前,就是在東平國任東平相,由於教化、引導東平王劉宇向善學經,而受到漢成帝的重視和提拔。

《史記。卷118。淮南王傳第58》:“王坐東宮,召伍被與謀。”

《史記。卷107。魏其傳第47》:“上然之,賜魏其食,曰:‘東朝廷 辨之。’魏其東朝,盛推灌夫之善。”

《集解》治淳曰:“東朝,太后朝。”

《史記。卷28。封禪書第6》:“遂覲東後。東後者,諸侯也。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

4、王相和諧,園葉歡場。

在前任東平相王尊時期,由於王尊以簡單、粗暴方式對待東平王,結果遭到東平王劉宇母子的共同反抗,將王尊攆出了東平國。張忠到任後,吸取王尊教訓,採取以柔克剛的教化方式,終於使東平國在前30年恢復前幾年所罷縣域,並引導他向善求書,朝廷上下,一派歡喜祥和景象,受到漢成帝詔書的表彰:“朕甚嘉焉”。

(三)史書佐證。

張忠曾於前30-29年任東平相(注49),輔佐東平思王劉宇,悔罪復縣,向善求書。

《漢書》中亦有所紀載,還將張忠形容為“仁人”。

1、《漢書。卷19。百官公卿表第7》:“(前33-前31年)河南太守召信臣為少府,二年徙。(前31-30年)右扶風溫順為少府,二年坐買公田與近臣下獄論。(前30—前29年)東平相鉅鹿張忠子戇為少府。……十一月壬戌,少府張忠為御史大夫。”

2、清代嚴可均輯錄《全漢文卷46》:“張忠,忠一作中,字子戇,鉅鹿人,為東平相。建始末(前29年)為少府,代尹忠為御史大夫。陽朔初卒官。”

3、《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宇慚懼,因使者頓首謝死罪,願灑心自改。詔書又敕傅相曰:‘夫人之性皆有五常,及其少長,耳目牽於耆欲,故五常銷而邪心作,情亂其性,利勝其義,而不失厥家者,未之有也。今王富於春秋,氣力勇武,獲師傅之教淺,加以少所聞見,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遊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

4、《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後年(前29年)來朝(此時張中任御史大夫),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謹度,以防危失,而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

《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厄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諸益於經術者,不愛於王。’”對奏,天子(漢成帝)如鳳言,遂不與。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雲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