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濤的沉浮人生

黃海濤的沉浮人生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個刑罰與執行變更的刑事裁定,對罪犯黃海濤減去有期徒刑5個月。

這一裁定之所以引起我注意,是因為涉及的罪犯黃海濤不是“一般人”。

黃海濤,出生於1962年,1985年大學畢業進了央視,在1996年、2000年央視春晚中擔任語言節目導演,1998年任《綜藝大觀》製片人,是1999年央視春晚總導演之一。

黃海濤有個弟弟叫黃海波,曾經在鳳凰衛視主持的《時事辯論會》《皇牌大放送》等節目。

不過,雖然黃海濤和黃海波兄弟倆在廣播電視領域小有成就,但與其父輩相比則大為遜色。

黃海濤的父親是已故著名演員黃宗洛。黃宗洛有個哥哥叫黃宗江,有個姐姐叫黃宗英,都是已故的文藝界名流。

黃海濤的沉浮人生

2012年黃宗洛病逝,差不多半個北京娛樂圈的明星都去參加了告別儀式。當時黃海波手捧父親遺像,黃海濤肅立身旁,相關照片被多家媒體轉載,顯示出非同尋常的關注度。

那天的主角當然是86歲駕鶴西去的黃宗洛,還有諸多前去悼念的影視明星,黃海濤並不太引人注目。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僅僅兩年之後,黃海濤就曝出涉嫌受賄被抓的醜聞,讓這個“名門望族”遭遇重大變故。

黃海波“落馬”於當年檢察機關在央視掀起的反腐風暴,時任CCTV電視劇頻道副總監。在當年央視的這起備受關注的“腐敗窩案”中,芮成剛因經常出鏡而最為引人注目。但我從後來法院的判決中發現,黃海濤判得比芮成剛要重得多,說明黃海濤的犯罪情節更為嚴重。

芮成剛被判6年半,去年已經刑滿釋放。而黃海濤判了10年有期徒刑,目前在吉林監獄服刑。

法院對黃海濤受賄案的的判決內容有兩項:一、被告人黃海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黃海濤贓款人民幣580萬元、金條三根依法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黃海濤的受賄所得。

據判決書記載,黃海濤受賄所得為“994萬元人民幣、美元15萬元、金條3根(100克/根)”,刑事判決書將美元15萬元摺合人民幣93。9075萬元。最終認定黃海濤受賄所得為人民幣1087。9075萬元、金條3根(100克/根)。

法庭宣判後,將扣押在案的黃海濤贓款人民幣580萬元、金條三根依法沒收。將這些扣押財物從黃海濤被認定的受賄所得中扣除之後,黃海濤仍有507。9075萬元的受賄所得需要繼續追繳,此外,判決中還有100萬元的財產要依法沒收。

據後來法院對外發布的執行裁定書記載,判決生效後,黃海濤的前妻代為繳納了100萬元的沒收款項,但黃海濤仍有507。9075萬元的受賄所得沒有追繳到位,法院因此查封了其名下的兩套房產。

期間,黃海濤的女兒作為案外人、其前妻作為女兒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曾經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理由是其中一套被查封的房產系黃宗洛購買後贈與案外人的,與黃海濤受賄一案無關,請求解除查封。但黃海濤女兒的這一執行異議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刑事判決書已明確案涉房屋系黃海濤購買,案外人主張該房屋系案外人所有的主張不屬執行異議審查範圍,應透過審判監督程式處理。

眼看法院為追繳黃海濤507。9075萬元的受賄所得,將要評估拍賣所查封的房產,黃海濤的前妻再次出面,於2018年7月17日代黃海濤繳納了人民幣507。9075萬元。

至此,黃海濤受賄案所確定的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的執行內容全部執行完畢。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對黃海濤兩處房產的查封。

應該說,黃海濤所受財產刑的執行到位,為他後來的減刑創造了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說,黃海濤真的應該感謝他的前妻。

據吉林市中院近日對外公佈的那份裁定書記載,法院經審理查明:罪犯黃海濤在服刑期間,獲表揚5次,能夠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已繳納全部財產性判項,確有悔改表現。 法院據此裁定對黃海濤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刑期自201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執行2年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1年半。判處有期徒刑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9個月有期徒刑。

從黃海濤的刑期執行情況來看,他已經服刑7年,超過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表現良好,應該還有再次獲得減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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