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樂理——音律漫談

樂音中各音音高的確定方法叫做音律。

音的高度是由發音體每秒振動的次數決定的,物體每秒振動的次數叫做頻率,單位是Hz,比如國際規定的標準音,即鋼琴中的a1,它的頻率是440Hz。就是說,琴箱裡發這個音的琴絃在彈響它時它每秒振動440次。而一根弦每秒振動次數,在弦的張力、直徑、材質、敲擊力彈撥力固定的情況下,由弦的長短決定。

鋼琴採用的是今天全世界普遍採用的十二平均律來確定音高的。這種音律的發明人是明代數學家律學家朱載堉,他值得中國人驕傲和自豪。他用算盤計算將2開十二次方,得到的近似數字是1。05946309。如果將440乘以這個數,連續乘12次,得到的近似數是880。事實是,任何一個音與這個音的二倍之間,都可以透過前面的音乘以1。05946309得出後一個音的方法,得出十一個音,這時共十三個音,任何相鄰兩個音的比值都相等,當然都等於1。05946309。再形象一點,如果把a1這根弦的長度除以1。05946309,連續除以十二次,會得到十二個長度值,這就是琴箱裡a1向右(音高上行)的十二根弦的長度,最後一根就是a2對應的弦。

將2開十二次方,實現了將八度音程十二等分的目的,使得在不同高度上演奏同一旋律變為現實,實現了音樂演奏中移調的自由。這在十七世紀以前是不敢想象的,所以,這很了不起。朱載堉!請您記住!可嘆的是,他的這一成果中國人沒有最先應用。

兩個音的音高關係是半音關係,就是說它們的頻率比值(高比低)為1。05946309,對應弦長的反比也是1。05946309。這是半音關係的數理含義。

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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