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中的科學方法(2)

文/羅素

關於我們當前的問題即世界的統一性問題,正如我所認為的那樣,正確的方法已由威廉·詹姆士注指出了:“現在,我們且不去理會用來解釋世界統一性的那些不可言喻或不可理解的方式,並研究,被斷言的‘統一性’,若不再是一條原理,是否可以不只是一個用來描述某個事實的像‘實體’那樣的名稱;所說的事實是指,某些具體而又可證實的聯絡在經驗之流的諸部分中間被發現……我們能輕易想出一些彼此間沒有什麼聯絡的事物。我們可以假定,它們就如此時此刻不同的人所做的夢那樣,存在於不同的時間和空間中。它們可以是很不相同的,在很大程度上無法比較的,相互看起來傻不愣登的,以至於絕不會發生相互衝突與干涉。縱然如此,實際上也可能存在一些完整的宇宙,並且那些宇宙迥然不同於我們的宇宙,以至於我們這些知道自己宇宙的人無法感知它們的存在。然而,我們將想象到它們的不同之處;而且透過那個事實,它們共同形成邏輯學中所謂的‘一個論域’。正如這個例子所表明的,形成一個論域就說明沒有其他型別的聯絡。某些一元論作者看重這一事實,即任何一群混亂的東西都可以僅僅因為被命名而成為一個論域;在我看來,看重這一事實是不可理解的。”

因而,在被經驗到的世界中,我們剩下兩種型別的統一性。其中一種我們可以稱之為認識論的統一性,而之所以這樣稱呼,只是因為我的經驗世界就是一個經驗從全體存在中所挑選出來的東西。另外那一種是試探性的不完全的統一性;當科學法則在科學迄今已征服的那些世界領域中盛行時,這種統一性就顯現出來了。

目前,使其中任何一種統一性普遍化都將是錯誤的。我們經驗到的事物都有一種共同的性質,即為我們所經驗;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我們顯然不能由此推論出任何有意義的東西:從我們所經驗的任何東西都為我們所經驗這個事實推斷一切東西因而都必須被經驗,顯而易見是錯誤的。使第二種型別的統一性普遍化,即使科學法則普遍化,同樣是錯誤的,儘管這種錯誤是無關根本的小事。

哲學中的科學方法(2)

為了解釋這一點,讓我們思考一會兒什麼叫法則支配。在人們時常發生的談論中,好像物理世界受制於不變的法則是一個非常顯著的事實。然而事實上,不容易發現這樣的一個世界如何能不遵守一般法則。如果任取一組空間中的點,那麼對應於這些點,存在一個關於時間的函式,而且這個函式表達了一個走過這些點的粒子所發生的運動:該函式可以被看作這樣的一個粒子的行為所必須服從的一條一般法則。

對宇宙中所有粒子取所有這樣的函式,則理論上將存在某個把它們全都包括進來的公式,而且這個公式可以被認為是時空世界中單一而又最高的法則。因而,物理學中令我們吃驚的不是一般法則的存在,而是它們的極度簡單性。並不是自然的一致性應該讓我們感到吃驚,因為藉助於足夠的分析智慧,我們可以表明任何可構想的自然程序都會表現出一致性。

應該讓我們吃驚的是,這種一致性是足夠簡單的,以至於我們能夠發現它。但是,我們不能正確地使其普遍化的,恰恰是迄今所發現的自然法則所具有的簡單性這一特徵,因為顯而易見,簡單性已經是它們被發現的原因之一部分,而且它因此沒有提供理由來讓我們設想其他尚未發現的法則是同樣簡單的。

哲學中的科學方法(2)

這兩種統一性已經導致的錯誤表明,當在哲學中全面使用人們設想已為科學所取得的一般性結論時,我們應當加以小心。

首先,在使這些超越過去經驗的結論普遍化時,有必要非常仔細地考察是否不存在可以導致下述情況的某種理由:這些結論對所有已被經驗到的東西成立的可能性,比對事物普遍成立的可能性更大。人類所經驗的全部東西,是從全部存在的東西中挑選出來的;而且透過這種挑選而展現出來的任何一般性質,可能是挑選方式所導致的,而非來自經驗從中挑選的全體存在物的一般性質。

第二,科學的最一般結論是確定性程度最低的,而且最容易為隨後的研究所推翻。在把這些結論用作哲學的基礎時,我們犧牲了科學方法最有價值且最顯著的特徵。這種特徵指的是,儘管人們發現科學中幾乎一切東西或遲或早都需要某種更正,然而這種更正幾乎一直沒有觸及或只是輕微修改了從隨後被發現為錯誤的那個前提中推論出來的大部分結論。

哲學中的科學方法(2)

在對當前的科學信念可以作出的利用上,精明的科學家獲得了某種本能;這種本能使科學家在利用這些信念的同時,不會招致完全而又徹底的反駁的危險,而此種危險來自很可能由後來的發現所提出的修改。不幸的是,決定性地把科學概括用作哲學基礎,恰恰是科學的小心本能將會避免的那種使用;因為在通常情況下,假如此種本能以之為基礎的概括沒有必要更正的話,那麼它只會導致真實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