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號丨男子在夜宵攤過生日 一起聚餐的朋友卻都被拘了

三五好友聚在一起幫男子過生日,可沒想到因言語矛盾與他人大打出手。憑藉快遞小哥提供的關鍵線索,6名參與打架鬥毆的嫌疑人被一鍋端了!10月18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杭州蕭山警方獲悉,目前6人均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警探號丨男子在夜宵攤過生日 一起聚餐的朋友卻都被拘了

10月1日19時許,“快遞小哥”小王在杭州蜀山派出所快遞聯絡群傳送了一段影片,並提供線索稱:在蜀山街道橋頭陳村某夜宵攤發生一起打架鬥毆事件。

接到線索後,值班所領導田豐立即啟動快速反應機制,指令就近警力前往處置,值班民警周金成也迅速趕往現場。

然而,當民輔警趕到時,參與打鬥的人員已先一步四散逃離。由於事發現場剛好處於監控盲區角度,無法直接透過監控鎖定涉事人員。

此時,“快遞小哥”小王用手機記錄那段現場影片就成了關鍵線索,雖然整個影片只有短短的5秒,對於民警的偵查卻已經足夠了。

透過分析研判,民警很快就鎖定了程某等6名參與鬥毆人員,隨即分頭行動,將6人全部傳喚到所接受調查。

經查,事發當晚古某(未參與鬥毆)過生日,在夜宵攤組織好友聚餐,一行人飯後因言語矛盾與程某(男,32歲,湖北人)等人產生糾紛且愈演愈烈。

民警朱家豪、李偉鋮加班加點迅速查明情況,對這起打架鬥毆事件進行從嚴從快查處。

目前,程某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500元,其餘5名參與鬥毆人員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7至10日並處罰款不等。

還在想著一言不合,拳頭說話?接下來民警就幫忙算下打架成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 結夥鬥毆的;(二) 追逐、攔截他人的;(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 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民警提示,打架成本太高,為了爭口氣而把自己送進牢獄或者醫院,還可能影響到你子女未來的前途,這筆賬到底值不值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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