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規必考知識點—地役權

說起“地役權”,學習過一建法規的小夥伴們對它一定很熟悉,因為它幾乎是一建法規每年的必考知識點,後面,我會把2011年到2019年關於“地役權”的考題一一給大家列出來,方便大家參考。

一建法規必考知識點—地役權

既然這個知識點這麼重要,那麼我們就先一起認識一下什麼是地役權?“地役權”顧名思義就是利用或者使用土地為自己提供方便或者帶來利潤的意思,“役”漢語中就有使用、利用的意思。說完字面意思,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官方給地役權的定義是什麼呢?地役權是指為使用自己的不動產的便利或者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很明顯,地役權按照性質劃分的屬於用益物權的一種。

一建考試中地役權有三個基本考點,第一個就是上面所說的地役權的定義,第二個靠地則是關於地役權的設立。用什麼方式設立?什麼時候設立?首先地役權的設立要以書面形式設立,其次地役權要在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個考點也是最重要的一個考點,關於地役權的變動,教材的原文比較晦澀難懂,這裡舉個例子方便大家理解,A和B簽訂了一份地役權合同,合同中約定A一次性給予B10萬元要求B在以後的10年中房子高度不允許超過10m,以免影響自己欣賞遠方的風景,但在2年後,A便把房子賣給了老王,那麼老王這個時候也同時享有地役權,可以繼續要求B在以後的8年時間裡房子高度不允許超過10米,以免影響自己欣賞風景。在這裡A是需役地方,B則是供役地方,老王則是受讓人,轉換成教材上的意思就是需一定發生變動時,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另外一方面,如果在合同期限內B(供役地方)將房子賣給了老李,此時的地役權合同還有效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先看地役權是否進行了登記,如果A與B進行了地役權登記,那麼地役權合同繼續生效,如果沒有進行地役權登記,那麼老李就可以隨便將房子加高,不再受地役權合同的約束。教材上稱之為供役地變動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地役權的三個考點就介紹完了,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關於“地役權”的歷年考題吧(答案在文末)

一建法規必考知識點—地役權

建設單位需要使用相鄰企業的場地開闢道路就近運輸建築材料。經雙方訂立合同,約定建設單位向該企業支付用地費用,該企業向建設單位提供場地。在此合同中,建設單位擁有的權利是( )。(2011年)

A。相鄰權

B。地役權

C。土地出租權

D。建設用地使用權

某建設單位為方便施工現場運輸,借用專案相鄰單位道路通行,雙方約定建設單位每月支付20000元費用,據此,建設單位享有的權利是( )。(2012年)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地役權

C。相鄰權

D。宅基地使用權

甲公司與乙公司的院落相鄰,甲為方便自己車輛進出,遂與乙約定:甲借用乙院內道路通行,期限20 年,甲一次性支付給乙50 萬元補償費。雙方簽訂合同並辦理了地役權登記。2 年後,甲擬定了下列方案,其中符合《物權法》 規定的是( )。(2013年)

A 。甲擬將全部房產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丙,自由保留地役權

B 。甲擬單獨將地役權轉讓給了丁物業公司

C 。甲擬將房產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和地役權一併轉讓給丙

D 。甲擬將房產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丙,而將地役權轉讓給丁

甲從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與乙書面約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開闢一條道路供甲通行,但沒有進行登記。關於該約定性質和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有()。 (2014年)

A.該約定屬於有關相鄰關係的約定

B.該約定屬於土地承包合同

C.該約定屬於地役權合同

D.沒有進行登記不影響改約定的合同效力

E.如果甲將其承包的土地轉移給他人,受讓人有權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甲在乙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設立地役權並辦理了登記,乙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讓給丙,關於各方權利的說法,正確的是()。(2015年)

A。甲的地役權因辦理登記而設立

B。乙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經甲同意

C。土地所有權人設立地役權不必經乙同意

D。甲的地役權對丙具有約束力

關於地役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2017年)

A。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 B。地役權合同應包括解決爭議的方法

C。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簽訂時設立 D。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E。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甲、乙兩單位相鄰,甲需經過乙的廠區道路出入,甲乙之間約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費用。該約定中甲享有的權力是( )。(2018年)

A。土地承包經營權 B。地役權 C。土地使用權 D。土地所有權

參考答案:B,B,C,CDE,D,AD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