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賬務處理
合夥企業會計
第一章合夥企業會計 (partnership accounting)
一、合夥企業的性質
二、合夥企業的初始投資和經營
三、合夥權益的變動
四、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一、合夥企業的性質
(一)合夥企業的特徵
(二)合夥協議
(三)合夥企業會計的特徵
(四)合夥企業的財務報告
(一)合夥企業的特徵
1、易於設立
2、有限經營期
3、互為代理
4、共同享有合夥企業資產和盈利
5、無合夥企業所得稅
(二)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內容:
1、合夥企業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人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的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三)合夥企業會計的特徵
合夥企業獨特的兩個所有者權益科目:
1、
合夥人資本
:用於核算合夥人投入的資本以及分享的經營積累財產;
2、
合夥人提款
:為“合夥人資本”賬戶的備抵賬戶,用於核算合夥人當期從合夥企業提取的資產,和從合夥企業中提出用於個人花費的支出。
Ps:若合夥企業借給合夥人鉅額無擔保款,其償還又受到懷疑,則應將此應收款項直接從相應的“合夥人資本”賬戶中抵消。
(四)合夥企業的財務報告
合夥企業財務報告使用物件:
1、合夥人:需要根據會計資訊來規劃和控制合夥企業的資產和經營活動,據此來做出投資決策。除非合夥協議有相反規定,任一合夥人均可隨時查詢合夥企業的財務報告;
2、債權人:需要閱讀財務報告及時瞭解合夥企業償債能力,以做出相應決策;
3、稅務機構:需透過財務報告稽核合夥企業的利潤,以便稽核並確定每一個合夥人的應納個人所得稅。
二、合夥企業的初始投資和經營
(一)合夥企業的初始投資
(二)合夥企業的增資與減資
(三)合夥人提款
(四)合夥人借貸
(五)合夥人資本變動
(六)合夥企業損益及其分配
(一)合夥企業的初始投資
初始投資三種不同會計處理方法:
1、投資淨額法(net investment approach):處理合夥人初始投資時,每一位合夥人的資本賬戶均按其投入合夥企業的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例1-1)
2、紅利法(bonus approach):投入資本的合計數等於每一位合夥人投入企業的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合計數,但每一位合夥人資本賬戶的入賬金額並不等於其投入企業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p8)
3、商譽法(goodwill approach):合夥企業賬上不僅需要記錄可辨認的淨資產,而且還需要記錄商譽。(p8)
(二)合夥企業的增資與減資
合夥協議中應規定經營過程中關於增資和減資的處理條款:
增資時:借:庫存現金
貸:合夥人資本
減資時:做相反分錄
(三)合夥人提款
合夥企業是以利潤形式支付合夥人報酬,合夥人通常可按周或月從企業利潤中提取適當金額,具體會計分錄:
借:合夥人提款
貸:庫存現金
會計期間結束時,將“合夥人提款”賬戶結轉到“合夥人資本”賬戶。此過渡賬戶的意義在於便於企業財務人員瞭解各合夥人在一定期間內的提款情況。
(四)合夥人借貸
1、合夥人向企業借款:
借:應收合夥人借款—XX
貸:銀行存款:
2、合夥人貸款給企業:
借:庫存現金
貸:應付合夥人貸款—XX
(五)合夥人資本變動
合夥企業的主要財務報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合夥人資本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其中合夥人資本變動表為合夥企業特有。
合夥人資本變動表:反映企業利潤分配前後資本變動情況,比較期初資本餘額與投入資本淨額,便於合夥人制定投資或減資政策。
合夥人資本變動表
(1)借:本年利潤:65500
貸:合夥人資本—王某 393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26200
(2)借:合夥人資本—王某 6000
合夥人資本— 李某 9000
貸:合夥人提款—王某6000
合夥人提款—李某 9000
(六)合夥企業損益及其分配
1、合夥人的工資津貼、利息津貼為合夥企業
損益分配專案
,而不是企業費用。
2、合夥企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原則:
(1)有協議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沒協議約定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3)協商不成的,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3、加權平均資本餘額比例分配法(例1-8)
加權平均資本餘額比例分配法
計算公式:
金額月份投資額=實際投資額*該投資額的流通月數
年加權平均資本餘額=金額月份投資額/12
三、合夥權益的變動
(一)轉讓合夥權
(二)新合夥人入夥
(三)合夥人退夥與去世
(一)轉讓合夥權
當某一合夥人將其合夥權轉讓給第三者時,被轉讓人取得轉讓人在合夥企業中享有的權利,包括對未來淨利潤的分配權、清算時對合夥企業資產的要求權等。
會計賬務處理:
借:合夥人資本——轉讓人
貸:合夥人資本——被轉讓人
(二)新合夥人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形式:
1、第三者直接向現任合夥人購買權益入夥;(例1-9、P32 習題1)
2、第三者直接向合夥企業投資入夥。(例1-10、1-11、1-12)
根據原合夥企業資產是否應重估,產生商譽法(重估)、紅利法(不重估)兩種會計處理方法。
P32 習題1
商譽=(80000/50%)—(80000+40000)
= 40000
損益按6:4分配,C入夥前:
借:商譽 40000
貸:合夥人資本—A 24000
合夥人資本—B 16000
經以上處理,A資本餘額104000,B為56000,再編制C入夥後的分錄:
借:合夥人資本—A 64000
合夥人資本—B 16000
貸:合夥人資本—C 80000
紅利法與商譽法會計處理
1、紅利法(不重估):
若新合夥協議未規定轉讓後資本餘額比例:
借:合夥人資本—王某 250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25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50000
若約定王、李、趙資本餘額分別為25%、25%、50%:
借:合夥人資本—王某 300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20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50000
2、商譽法(需重估):
若新合夥協議未規定轉讓後資本餘額比例:
會計分錄同紅利法
若約定王、李、趙資本餘額分別為25%、25%、50%:
借:商譽 10000
貸:合夥人資本—王某 5000
合夥人資本—趙某 5000
借:合夥人資本—王某 300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20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50000
直接向合夥企業投資入夥
1、取得資本權益的賬面價值=投入資產價值(1-10)
2、取得資本權益的賬面價值<投入資產價值
例1-11:紅利法:借:庫存現金 60000
貸:合夥人資本—王某 3250
合夥人資本—李某 3250
合夥人資本—趙某 53500
商譽法:借:商譽 26000
貸:合夥人資本—王某 130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13000
借:庫存現金 60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60000
直接向合夥企業投資入夥
3、取得資本權益的賬面價值>投入資產價值
例1-12:紅利法:借:庫存現金 24000
合夥人資本—王某 5000
合夥人資本—李某 5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34000
商譽法:借:庫存現金 24000
商譽 15000
貸:合夥人資本—趙某 39000
重點提示:
1、新合夥人得到資本權益的賬面價值<投資金額時,新合夥企業的總價值以新合夥人的投資來確定,如例1-11;
2、新合夥人得到資本權益的賬面價值>投資金額時,新合夥企業的總價值以原合夥企業的資本額來確定,如例1-12。
(三)合夥人退夥與去世
1、超額付款給退夥人(例1-13、P32習題2)
原因:(1)某些合夥企業資產價值被低估,或未能在賬面上反映;
(2)退夥人具有特殊才能和聲望,為企業贏得較好信譽;
(3)其他合夥人急於讓某退夥人離開企業。
2、付款額低於資本餘額(例1-13)
原因:(1)某些合夥企業資產價值被高估;
(2)退夥人急於推出企業而情願付出一定的代價。
3、合夥人去世
P32習題2
商譽法:1、部分資產確認重估:即只重估B所享有份額
借:商譽 2 借:合夥人資本—B 12
貸:合夥人資本—B 2 貸:庫存現金 12
2、全部資產確認重估:
借:商譽 6 借:合夥人資產—B 12
貸:合夥人資本—A 3 貸:庫存現金 12
—B 2
—C 1
紅利法:借:合夥人資本—A 1。5
—B 10
—C 0。5
貸:庫存現金 12
四、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一)清算程式
(二)安全清償
(三)現金分配計劃
(一)清算程式
1、一般合夥清算涉及將非現金資產轉換為現金、確認損益及清算期間的清算費用、清償債務、最後按合夥人資本賬戶餘額將現金分配給各合夥人四項工作。
2、上述清算過程的三個假設:
(1)合夥企業具有償債能力;
(2)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淨資產均具有權益,即無合夥人貸款餘額;
(3)已將所有資產轉換為現金,可直接將現金分配給合夥人。
3、清算過程中的會計處理:
(1)簡單合夥企業清算(例1-14)
(2)合夥人資本餘額為借方餘額(例1-15)
例1-14
清償順序:
1、清償債務:40000
2、清償王某貸款:10000
3、按資本賬戶餘額分配給王某:8900
按資本賬戶餘額分配給李某:28100
分配總額:87000
會計分錄:
1、借:庫存現金 25000
合夥人資本—王 3500
合夥人資本—李 1500
貸:存貨 30000
2、借:庫存現金 30000
合夥人資本—王 7000
合夥人資本—李 3000
貸:固定資產(淨) 40000
3、借:庫存現金 22000
合夥人資本—王 5600
合夥人資本—李 2400
貸:應收賬款(淨) 30000
4、借:應付賬款 40000
貸:庫存現金 40000
5、借:應付合夥人貸款—王 10000
貸:庫存現金 10000
6、借:合夥人資本—王 8900
合夥人資本—李 28100
貸:庫存現金 37000
合夥人資本餘額為借方餘額
1、清算過程中,當合夥人資本賬戶成為借方餘額時,表明該合夥人對資本賬戶為貸方餘額的合夥人欠有一筆負債,他們應拿出個人財產償還對合夥企業的負債;若無個人資產,損失將按相應損益比例分配給其他合夥人。
2、當合夥人資本賬戶為借方餘額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一筆貸款時,該貸款應與資本賬戶的借方餘額相抵消,直至該資本賬戶的借方餘額為0。
(二)安全清償
1、基本思路:企業清算過程中,當所有債務清償以後,所有非現金資產全部變現之前,將企業已有的一些現金在確保不至於超額的前提下,安全地分配給各合夥人。
2、前提假設:
(1)所有合夥人本身無償債能力;
(2)所有非現金資產均有可能損失;
(3)分配之後德資金足夠支付剩餘清算費用、未記錄負債及一般或有事項。
3、安全清償表的編制
(三)現金分配計劃
1、基本思路:在現金逐次分配的過程中,根據各合夥人可負擔資產變現損失能力的強弱為序,安排現金分配順序,即負擔損失能力強的合夥人先於弱的合夥人分配現金。
2、基本程式:
(1)計算各合夥人可負擔資產變現損失的能力;
(2)編制抵消計劃;
(3)重複上述兩步驟,直至各合夥人的資本都抵消完全。
本章小結
合夥企業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業主共同投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合夥企業完全憑各個合夥人的自願而建立。
合夥企業會計與獨資企業會計相似
合夥人的投資,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非現金資產;合夥企業損益分配,應由合夥人在合夥協議中自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