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出爐!僅7券商入列一級交易商名

對於券商業務中的較高級別的風險管理業務——場外期權一級交易商和二級交易商名單今日出爐。

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出爐!僅7券商入列一級交易商名

不出市場所料,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泰證券、中金公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等7家券商入列一級交易商名單,海通證券、申萬宏源、銀河證券、國信證券等9家券商成為了二級交易商。

場外期權交易商名單出爐!僅7券商入列一級交易商名

一級交易商與二級交易商的區別在於,經證監會機構部確認後,一級交易商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開立場內個股對沖交易專用賬戶,直接開展對沖交易。經證券業協會備案,二級交易商透過與一級交易商開展衍生品交易進行個股風險對沖,不得自行或與非一級交易商開展場內個股對沖交易。

與此同時,有1152只個股場外期權業務掛鉤個股標的,交易標的不得超出“名單”。

設一二級交易商,未躋身者不得開展業務

據《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自律管理的通知》,證券公司開展場外期權業務,分為一級交易商和二級交易商,分級標準與券商的年度分類評級掛鉤,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A級以上的證券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認可,可以成為一級交易商;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以上的證券公司,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可以成為二級交易商。

兩類券商在進行相關交易時的可操作空間差距明顯。

一級交易商可以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開立場內個股對沖交易專用賬戶,直接開展對沖交易;

二級交易商僅能與一級交易商進行個股對沖交易,不得自行或與一級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對手開展場內個股對沖交易。

從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的一二級交易商名單顯示,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華泰證券、中金公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等7家券商入列一級交易商名單、海通證券、申萬宏源、銀河證券、國信證券、財通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平安證券、浙商證券等9家券商成為了二級交易商。

而如果沒能躋身這兩類交易商的行列,那麼券商將失去與客戶開展場外期權業務的資格。

交易標的不得超出“名單”

對於場外期權交易標的,《通知》也作出明確規定。交易商可以開展以符合規定條件的個股、股票指數、大宗商品等資產為合約標的的場外期權業務。標的範圍由證券業協會定期評估、調整並透過官方網站公佈,交易將被限定在當期名單的標的之內,不得超出。

從協會公佈的交易標的來看,共有1152只個股入選場外期權業務掛鉤個股標的,包括滬市471只個股和深市的681只個股。

證券業協會要求,證券公司開展場外期權業務掛鉤標的不得超出名單,本期個股標的名單由一級交易商按照《證券公司場外期權業務標的管理須知》中標的篩選標準提供,並負責後續維護管理。

同時,交易商還要關注滬深交易所相關通知,不得新開和展期掛鉤個股標的出現被滬深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釋出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提示、進入終止上市程式的場外期權合約。除個股標的外,場外期權合約可掛鉤由滬深交易所、中證指數公司、深圳證券資訊有限公司公佈的符合證券業協會相關規定的指數標的。

個股標的名單每季度公佈,證券業協會要求,各交易商應結合自身業務定位和風險管理能力,制定相應的包括個股的場外期權業務標的管理辦法,根據上市公司財務、規範運作及標的證券交易等情況,加強對個股標的證券的風險識別,對場外期權掛鉤標的池實行動態管理,並採取相應措施防範業務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名單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

投資者參與有門檻

場外期權是指在滬深交易所之外交易的期權。買方與賣方訂立合約,期權買方有權利在合約有效期限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約定數量的標的股票,期權買方需要為這個權利支付權利金;而期權賣方向買方收取權利金並在買方行權時承擔履行合約條款的義務。

對於場外期權業務的對手方,需是專業機構投資者,並且滿足三個條件:

一是法人參與的,最近一年末淨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金融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具有3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相關投資經驗;

二是資產管理機構代表產品參與的,最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資產規模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具備2年以上金融產品管理經驗;

三是產品參與的,應當為合規設立的非結構化產品,規模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這意味著,個人投資者被拒之門外,機構投資者的准入門檻也有所提高。

目前,最大的場外期權業務對手方是私募機構。

根據協會披露資料,2018年3月場外期權業務新增492。67億元。場外期權合約(名義金額)中,私募基金佔比20。05%,商業銀行佔比44。46%;對比2016年12月的資料,私募基金佔比7。39%,商業銀行佔比66。45%。2018年3月新增場外期權合約(合約筆數)中,私募基金佔比40。16%,商業銀行佔比15。36%;對比2016年12月的資料,私募基金佔比11。27%,商業銀行佔比46。87%。從合約筆數和名義本金來看,私募基金新增合約筆數已經超過商業銀行,佔據第一位,新增合約名義本金基本接近商業銀行。

此前有私募機構利用其機構身份的通道優勢把場外個股期權對自然人投資者進行兜售,導致部分並不具備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參與,規範後這種情況將大幅減少。有私募人士表示,以前個人投資者若想參與場外期權,一般藉助通道來成立私募產品,資金門檻最多也就在1000萬左右。但新規中要求產品總規模不低於5000萬,這將淘汰大批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未來個人投資者走通道的意願將大幅下滑。

證監會此前警示過場外個股期權的風險,主要是針對的是沒有正規金融業務資質,卻向客戶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的平臺。

證監會表示,這些平臺往往使用“高槓杆”“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片面強調甚至誇大個股期權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投資者透過這些平臺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

隨著交易商確定,交易標的名單出爐,一度被暫停新增業務的場外期權業務將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