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高驚現“墓景房”,與“先人”隔街相望,就問你慌不慌?

我們知道,對於見過世面的成都購房者來說,什麼江景房、湖景房、山景房、園景房都不算稀奇,甚至擁有度假海景房的也不在少數。

但是你們見過“墓景房”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張女士在春節前購買了一套房子,但是在交了5萬塊錢簽訂購房協議後不久,才發現自己買的竟然是墓景房。這是怎麼回事呢?

視高驚現“墓景房”,與“先人”隔街相望,就問你慌不慌?

推窗即見墓景 時刻與“先人對望”

據四川電視臺新聞頻道報道,2月10號張女士在眉山視高天府理想城營銷中心看了一套房子,並在當天就交了5萬定金,簽了認購協議。

但是幾天後,當她自己開車到房子在建到工地周圍察看時,才發現房子對面竟是一大片墓地。

這就勾起了我們的好奇心,莫非這個張女士是土豪,買房和買菜一樣,籤合同之前都不實地看一眼的嗎?

於是我們驅車幾十公里去一探究竟。

幾經周折,我們在天府理想城騰飛大道側找到了那一片墓地。規模不小,大概有數平方公里,密密麻麻整整齊齊擠滿了墓碑,還用圍牆圍了起來。從圍牆外鎖著的房屋和鐵大門來看,這裡以前像是有專人管理,應該是公墓。但地圖上沒有標註,當時周圍也沒有一個當地人,沒能打聽出到底是什麼性質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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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報道所說,墓地與在建樓盤只隔了一條雙向4車道的馬路,大概只有300米左右的距離,並且沒有高的建築物或其他物體遮擋,站在天府理想城,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壯觀的墓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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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天府理想城業主只要推開窗,就能與馬路對面的“先人們對望”。早晚跟“先人們”打招呼問好,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慄。就這樣的房子,怎麼還會有人買呢?

但這真的不能怪購房者,包括張女士。因為一般人真的很難避開專案設定的層層“陷阱”。

售樓部平移大法

通常專案的售樓部都與樓盤實際位置是挨著的,在售樓部是可以看到專案建設工地的。但是天府理想城卻把售樓部整整平移了3公里,使得售樓部與專案之間有著足足5公里的路線距離。別說看見建設工地,連聲音都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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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關於樓盤的一切,都是靠置業顧問對著沙盤的“講解”和購房者自己的想象。

置業顧問口吐蓮花

置業顧問口吐蓮花的功力,相信大多數人都是見識過的。樓盤旁邊一條臭水溝,他們就敢說是河景房;小區裡插幾根小樹苗,修一個水凼凼,就是開發商重金打造的園林景觀;樓下底商招了兩個超市,就盡享城市繁華了;專案偏僻人氣少,則叫享寧靜生活……

像天府理想城這樣,連專案位置都靠購房者想象的樓盤,更是置業顧問說什麼就是什麼。

於是很多人在置業顧問這一關就敗下陣來,心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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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中介再來個助攻,基本這個客戶就跑不掉了。

渠道人員的助攻

要知道,去眉山視高看房的人,基本都不是自己主動找上去的,而是中介從全省各地拉過去的,甚至是全國各地。

一是因為專案知名度低,很少有人知道;二是因為專案位置比較遠,除本地人以外,看房極為不便;其次專案置業顧問都是不離開售樓部的,守株待兔般等著客戶上門。

這樣想把房子賣出去幾乎不可能。所以這些樓盤基本都會和渠道合作,而且不止一家。這些渠道(就是我們所說的中介)人員之多,你們根本無法想象,就像螞蟻一樣,無孔不入,又無法擺脫。

比如,我們本來想避開中介,直接聯絡置業顧問,於是在某平臺上找了一個置業顧問的電話打過去,但對面接電話的竟然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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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這個人還會不時地問候我

而到了天府理想城售樓部,目之所及,也多是渠道人員,比購房者和置業顧問人數的總和還多,每一組客戶身邊至少跟了2個便衣渠道人員。他們和置業顧問一唱一和,基本當場就能把客戶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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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客戶提出要去樓盤現場去看時,中介會立刻殷勤地說“走嘛,我開車帶你們去。”置業顧問也會順水推舟地說“讓他們帶你去”。

往往這時候客戶只能接受,因為畢竟樓盤距售樓部有5公里,要是客戶沒開車根本沒法去,即使開了車,自己去也不一定找得到。

如此一來,方向盤掌握在中介手裡,帶客戶看什麼不看什麼自然就是中介說了算。

開發商的障眼法

退一萬步說,假如真的有人不要中介陪同,自己去現場看,也大機率不會發現“墓景”。

首先,無論是開發商的宣傳,還是置業顧問、中介的講解,都不可能主動提到墓景房等不利因素(至於為什麼可以不提,後面我們會說到);其次,無論是地圖上,還是其他任何地方,也沒有任何關於這一片墓地的資訊。加之成都幾乎沒有過墓景房的先例,所以購房者根本不可能想到這是一個墓景房。

之後當然是開發商的“刻意”為之,讓購房者看不到它。

開發商特意做了實體樣板間,做出一副不怕購房者去專案現場的架勢。但是專案明明在靠近騰飛大道一側,樣板間入口卻設在了騰飛大道背後的清水路上。這樣,從售樓部到專案上,就不會經過能看到墓地的道路。而樣板間與墓地間隔著無法穿越的工地,也不可能看到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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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專門去找它,也都差點找不著。因為導航直接把我們帶到樣板間入口處,即清水路一側。我們在附近轉悠了好久,甚至把車開進了不知名小路,開上了小山坡,就差開進工地了,還是沒能找到,即使當時墓地就在我們對面。

後來不死心的我們,步行尾隨工地大貨車,穿過工地,鑽過圍擋,才終於在一處圍擋的缺口處看到了那一大片墓地,才知道原來和天府理想城的距離近在咫尺。

視高驚現“墓景房”,與“先人”隔街相望,就問你慌不慌?

從已經破爛褪色的圍擋可以看出,一早開發商就刻意把它擋了起來。因為最近道路滑坡,在進行搶修,施工人員把圍擋撤了下來,“墓景房”才被張女士和我們發現。

視高驚現“墓景房”,與“先人”隔街相望,就問你慌不慌?

施工人員正在進行道路搶修

一路下來,只想說,開發商的套路實在太深,購房者太難了!不過更難的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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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投訴無門

事後,張女士找到帶她看房的中介要求退還5萬塊錢定金,但中介表示他沒有退款許可權,而且他根本不知道專案附近有墓地一事,然後把責任推給了開發商。

而到了開發商那裡,張女士的退款要求直接遭到了拒絕,並稱墓地在專案紅線範圍以外,他們沒有做出相關說明和告知的義務。

在房地產行業,“紅線”是指開發商能夠進行開發使用的土地範圍線,也就是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

我們查閱關於“墓景房”的相關案例時發現,

以“墓地位於紅線外,並無約定和法定的披露義務”為由進行抗辯,是開發商的一貫做法,而且屢試不爽。

儘管法律規定,開發商應當依法按約告知購房人,在其所購商品房交付後正常使用時存在的不利影響因素。

但不利因素告知範圍,包括其所購房屋及房屋周邊、房屋所在專案及專案周邊存在的,實質性影響購房人購房意願或影響其出價水平的,並且是開發商知悉或應當知悉的情形。

這個“房屋周邊”的概念太模糊,難以界定。

加之,最高人民法院於2003年6月釋出的《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

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

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也就是說,目前法律只有對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即上文中“紅線”)的糾紛有明確法律規定。至於紅線範圍外的糾紛處理,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

所以張女士的退款請求,很難獲得法律的支援。她現在只能要麼接受,要麼承擔違約責任。

我們也只能提醒購房者,買房是人生大事,一定要謹慎!

雖然這一次是因為“墓景房”到的視高,但無意中有被視高的房價驚到,下一期打算專門說說視高的房價和購買建議,大家耐心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