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推動“老有頤養”先行示範!中國最年輕城市給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

近年來,撲面而來的人口老齡化浪潮,引發老年人及家庭的“集體焦慮”。深圳如何有備養老?

作為中國最年輕城市“有備而老”的地方立法,2021年3月1日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引起了國內養老行業的廣泛關注。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這是深圳在全面推進“老有頤養”先行示範過程中,立足深圳實際,既著眼當下,補短板、強弱項,又著眼未來,建機制、建體系,處處閃耀著融入深圳城市創新發展基因的“深圳智慧”,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背景下,中國最年輕的城市給出的“深圳方案”。

深圳市先行示範區專家庫專家、深圳健康養老學院院長倪赤丹: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智慧”

以法治推動“老有頤養”先行示範!中國最年輕城市給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

倪赤丹

“《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立足於深圳養老服務發展的實際,前瞻設計,構建了深圳高質量、可持續、創新型養老服務體系,以法律為遵循,以要素為支撐,以服務為手段,確立了深圳老齡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法制框架,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出了初步的‘深圳方案’。” 深圳健康養老學院院長倪赤丹說。

倪赤丹表示,《條例》形成了“居家社群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養老服務體系構建的深圳方案,既做到了與國家相關制度的銜接,又立足深圳實際,體現了城市的特色。尤其是以需求滿足為導向、以高質量發展為方向,注重政府、市場、家庭的多元參與,以基本養老服務保住基本的同時,抬高了深圳養老服務體系的“底部”,又迴應深圳多層次服務需求,為社會力量提供個性化、市場化養老服務留出了空間,服務供給的內容更加豐富、結構更加完善,奠定了深圳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在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事業中,西方國家及國內老齡化先發城市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隨著老齡化的加劇,均面臨著養老保險支付難以為繼的發展困局。倪赤丹認為,破解可持續發展困局,深圳具有雄厚的財政基礎和充足的時間視窗。比如《條例》明確未來深圳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向,就是大力發展居家和社群養老服務,這既立足深圳城市土地、空間不足的困境,又迴應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現實需求,《條例》從社群養老服務設施佈局、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居家適老化改造、家庭護老者培訓等方面作了全面的制度建設,集約配置資源,提高照護效率,推動可持續發展。同時,《條例》明確提出遵循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構建以長期護理保險為基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照護保障體系,為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建立了財務基礎。此外,《條例》還明確提出“建立與老年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將一般公共預算中安排的養老服務資金和用於養老服務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統籌用於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並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補助制度和向社會購買養老服務制度”,為多方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2019年,中央賦予深圳建設“老有頤養”先行示範的光榮使命,核心在於要在深圳這樣一個年輕的城市做到“有備而老”,形成及時、綜合、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從‘老有所養’到‘老有頤養’,一字之變需要著眼長遠,立足深圳的機制靈活優勢、科技資源優勢、人才聚集優勢,形成養老服務要素支撐體系。而《條例》以制度引領、標準引領、人才引領、科技引領等要素支撐,確立了‘老有頤養’先行示範的實現路徑。”倪赤丹說。

倪赤丹分析說,《條例》“總則”中明確建立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確立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體制機制,在制度建設引領上先行示範;明確提出“完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鼓勵制定並實施高於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提高養老服務水平,在標準引領上先行示範;明確“統籌推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和引進優秀養老服務人才”,確立了相關激勵措施,在人才要素配置上先行示範;明確提出“推動科技智慧養老產業發展,引導、鼓勵科研機構和企業依託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大資料等新一代技術開展適合老年人的產品和養老服務研發”,確立深圳養老服務“數字治理”的發展方向,在養老服務科技引領上先行示範。

深圳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與兒童福利處處長趙冰:

推動基本養老服務更加便利可及

以法治推動“老有頤養”先行示範!中國最年輕城市給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

趙冰

“《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以需求為導向,明確了基本養老公共服務的內容,構建了保基本、全覆蓋、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迴應了人民群眾對美好老年生活期待,為深圳加快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深圳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與兒童福利處處長趙冰表示,《條例》的出臺、實施,推動了基本養老服務更加便利可及。

趙冰認為,《條例》明晰了政府、市場、社會的職責邊界,也確立了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制度框架。同時,《條例》還提出政府應當建立與老年人口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並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補助制度和向社會購買養老服務制度。“這就是讓現代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從實際出發,解決當下老年人群最關注最迫切的需求,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建立公開合理的價格機制,透過釋出和傳播更權威更透明的資訊,讓老年人獲取全面的基本養老服務資訊,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同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實現經濟發展和增進民生福祉之間的良性互動。

如何更好地落實好《條例》?趙冰建議,要加強多部門協同,加快出臺《基本公共養老服務清單》,確立基本養老服務物件與服務專案。同時,加快佈局養老服務設施,區級落地實施各項具體政策措施;構建街道-社群-小區-家庭全面覆蓋、縱橫協同、便捷高效的“四級養老服務網路”;三是加強對非正式照護的支援,支援家庭承擔養老功能,發揮家庭養老基礎作用,健全老年監護制度,推進家庭照護者培訓計劃、子女護理假、喘息服務、家庭適老化改造等政策措施,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建立獨居、高齡老人巡訪制度,構建家庭養老支援體系,並健全家庭養老綜合支援政策。

深圳市融關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陳科軍:

為“老有頤養”提供最堅實法律保障

以法治推動“老有頤養”先行示範!中國最年輕城市給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

陳科軍

亮點多多,這是深圳市融關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陳科軍對《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的評價。“《條例》在全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所有養老參與方的法定權利與義務,建立和健全了深圳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體系,明確了養老服務機構與入住老年人之間關係的法律性質為‘服務合同關係’等,這些都為深圳養老服務體系的高標準建設、實現‘老有頤養’提供最堅實的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陳科軍認為,條例為全方位的立體養老服務體系的硬體建設提供前所未有的保障,這對於深圳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尤其重要。“養老服務行業的建設,首先應該是服務設施的建設,而服務設施建設的首要問題就是土地供應問題。深圳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而條例為此專門規定土地供應及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問題,非常細緻而又有針對性。”

陳科軍分析說,《條例》從要求制定養老服務設施佈局專項規劃,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到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改變用途,再到要求在劃撥或者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時,需明確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面積、開發投資條件和建設週期,十分全面。同時還對新建或者城市更新專案、建成區現有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設定標準的等各種情形下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此外,《條例》還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從而保障深圳養老服務硬體設施的建設不拖養老服務發展的後腿。

此外,陳科軍建議,應當儘快出臺條例實施細則,明確執法程式和尺度,同時要加強社會監督:“建議民政部門在建立養老服務質量考核制度、評價制度及養老服務信用評價體系時,設立並強化公眾評價分值,促進養老服務機構重視公眾評價,從而提高服務質量,切實保障養老服務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以法治推動“老有頤養”先行示範 中國最年輕城市給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深圳方案”》)

編輯 高原 審讀 韓紹俊 稽核 張雪松 黨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