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身上紋:紋身是一種文化?為何成為狠人的代名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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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頭身上紋:紋身是一種文化?為何成為狠人的代名詞?(二)

上期說了紋身只是一種需求,紋身什麼時候成了惡人的標誌呢?這還得從十九世紀的一個馬戲團說起。很多的水手在退休後,由於沒有其他的技能,大部分都會選擇在馬戲團謀生路。他們處於社會上的最底層,他們終日流浪,依靠野蠻滑稽的表演取悅觀眾從而獲得金錢生存下去。觀眾們看到他們身上的紋身,感到十分的新奇,而水手們為了生存,也並不介意向觀眾們展示自己的軀體。

龍頭身上紋:紋身是一種文化?為何成為狠人的代名詞?(二)

土著人

逐漸的紋身變成了富人圈的時尚,同時也是也是野蠻人粗俗的標誌和象徵。在大部分人的服裝下的面板上都能找到一處或大或小的紋身。在1936年,大概有十分之一的美國人都有紋身,紋身成為了一種時尚。也就是在這個時期,媒體上出現了關於紋身的負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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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人

當時的一些評論家提出,紋身野蠻粗俗,雖然一部分的文章言過其實,是為了提高閱讀量,但是大部分的閱讀者是沒有紋身的,在閱讀了批判紋身的文章後,產生了對紋身的反感。人們之所以討厭紋身,跟個人的宗教信仰有很大的關係。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紋身是一種侮辱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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