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正反”兩方面

正反和反正的意思一樣嗎

三、關於“正反”兩方面

“正反“兩方面猶如物理學中的”動與靜“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如關於”動靜“的

兩人騎著腳踏車在同一路面上運動,若兩人手拉手以同樣的速度運動。

我們可以說兩人是運動的,也可以說兩人是靜止的。因為當兩人以對方為參照物時是靜止的,以地面為參照物時是運動的。

再如,喧鬧的教室裡同學們在談笑著,當老師突然進來時,室內頓時安靜了下來。假如此時還有兩個同學再說笑時,他們的聲音被每個人聽的很清楚,我們也可以說,教室依然是安靜的,因為相對於老師來之前教室的喧鬧程度減弱了很多(絕大部分被減弱了),這時他們的聲音起了襯托作用,即我們再後面常說的以動襯靜。

所以在這裡我們可以總結道:

“對於教室裡安靜(靜)與熱鬧(動)的判定,以老師進來前說話者的數目為總和我們定義為N,當老師進來後說話者說話者的數目我們定義為x,此時我們可以規定:

當x>=1\2時教室依然是熱鬧的(動);

當x<1\2時教室是安靜的(靜)。

我們為什麼會這樣規定呢?因為“正反”是相對的,即沒有絕對的正也沒有絕對的反,這由太極圖可知,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對於何時為陰何時為陽太極圖也告訴了我們。

以S形曲線為中(儒家提倡的中庸之道就是以它為“中”的),當一方面超過中了,它就變成了此方面的對立面。縱然它成了它的對立面,但對立面中仍有這方面的蹤影。

這也告訴我們萬事萬物沒有絕對的。正如生物界雌中有雄,雄中有雌;測量界,沒有絕對的測量值;物理界,沒有絕對的答案。————

所以對於正反兩方面的判定只要一方面大於總方面的一半時,這方面就是主要方面,另一方面即為襯托它的次要方面。正如前面舉的動與靜的例子。當動大於或等於總方面的一半時,教室是動的,反之則為靜的。

說到這裡,我們再舉個例子。

三、關於“正反”兩方面

如圖,直線AB,OC垂直AB,角AOE為60度,角AOD為150度。我們讓一個人從A點到B點。

當此人從A點走到O點時,若此人沿OD方向走動時,此時我們心裡只是稍微有些波動,當一會就平息了。因為我們知道,OD方向也是到B點的方向,我們會認為他到了D點,離B點就不遠了。

若此人沿OC方向行進時,我們心裡會驚了一下,因為若沿OC方向,他就永遠到不了B點了,因為OC垂直於AB,越向C點走,離B點就越遠。

若此人沿OE方向走,我們會大吃一驚,之後肯定會責罵他:

“你怎麼又回來了?”

因為越向OE方向走就越離B點越遠。來OA就越近。

所以,說了那麼多,就說明這個道理,正反兩方面是相對的,但我們會有一個絕對的把握。

這裡我們給一個公式,另X為一方面,-X為X的對立面。N為作用的總方面。

當X>=1\2N時,為X;

X<1/2N時,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