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妻子癱瘓,小舅子觸電身亡,為何“殘疾”丈夫被判死刑?

2009年6月4日,江蘇徐州市某醫院,送來一位“特殊”的病人。

看清她的症狀後,所有醫生都感覺十分棘手。

2009年,妻子癱瘓,小舅子觸電身亡,為何“殘疾”丈夫被判死刑?

在病人的腦側,插著一根鐵釘,鐵釘長約十公分,全部沒入病人的腦袋,狠狠釘在她的腦幹上。

無法想象,這位病人到底遭遇了什麼,才會受如此嚴重的傷。

據悉。病人名叫張金鳳,今年21歲,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便要在如花的年齡凋零。

如此嚴重的傷,誰無法保證,張金鳳一定能活著走下手術檯。

她到底遭遇了什麼,為什麼長達十公分的鐵釘,會全部釘入她的腦幹?

真的如其丈夫所說,這是一場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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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張金鳳送到醫院的,是她的丈夫姜立春。

根據姜立春表述,事發當天上午,他正在房間中睡覺,突然聽到身旁傳來巨大的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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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趕緊爬起來檢視,發現妻子正躺在地上,一顆釘子狠狠地釘在她的腦袋上,此時已經陷入昏迷,旁邊還有幾塊散落的西瓜皮。

見到妻子受傷嚴重,姜立春來不及多思考,趕緊將妻子送進了醫院。

事後,經過他的分析,妻子的傷應該是個意外。

張金鳳從客廳走進臥室,不小心踩到地下的西瓜皮,然後摔倒在地,頭不小心磕在放蚊香的鐵釘上,所以才受到如此嚴重的傷。

這種說法,無論如何也無法讓張金鳳的父母接受。

他們認為,如果女兒跌倒,出於自我保護,也應該是肩膀先著地,十公分的釘子,不可能整根扎入腦幹中,這很明顯是有人故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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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後醫生給出的結論,更是讓張金鳳的父母直接報警,將該案列為刑事事件。

病床上,張金鳳頭上的傷讓人感覺觸目驚心。

她的腦袋上,並非只有一個釘子孔,而是兩個。

在鐵釘被拔出來之後,醫生才發現,在釘子孔的旁邊,還有一個稍微淺一些的釘子孔。

按理來說,即使是張金鳳不小心摔倒在地,頭上也只會出現一個釘子孔。

除非是有人將張金鳳擒制,拿大錘將鐵釘釘入她的腦袋,第一次嘗試失敗後,又進行了第二輪操作。

如此,張金鳳腦袋上的傷才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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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醫生分析的是真的,這已經超出了意外的範疇,明顯屬於故意殺人未遂。

因此,張金鳳的父母得到訊息後,立刻便報了警。

警方趕到現場,立刻對案件展開調查。

根據姜立春的講述,事發時,現場只有他和妻子兩個人,但當時他正在睡覺,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如此看來,姜立春的嫌疑最大。

“我女婿?不可能,他可是個瘸子!”

張金鳳等父母聽完警方分析後,連連擺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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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事發前一年,姜立春曾經和張金鳳一起駕車外出,結果出了車禍,姜立春受了很嚴重的傷。

雖然經過治療,挽回了一條生命。

但姜立春的腿也就此殘疾,失去了行動能力,只能靠輪椅為生。

一個殘疾人,又怎麼可能掄起大錘,把釘子扎進妻子的腦袋呢?未免太聳人聽聞。

因此,警方立刻排除了姜立春的作案嫌疑,開始向其他方向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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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瞭解到,在事發時,姜立春的小叔子也和父親一起,因此立刻對小叔子展開調查。

結果調查後發現,事發當時,小叔子正在網咖上網,網咖監控可以證明,根本沒有作案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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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小偷入室搶劫,然後臨時起意?”

張金鳳身邊的人都被排除了嫌疑,警方開始懷疑,是否是入室搶劫。

但是在調查之後,這一說法也被推翻了。

姜立春家中的門窗都完好無損,財物也沒有丟失,附近的監控攝像頭也沒有發現可疑人物。

因此,最後的線索也中斷了。

難道真的如丈夫姜立春所說,張金鳳得傷是因為意外,但他腦袋上的兩個釘子孔又該如何解釋呢?

本來,該案件非常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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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只需要等待張金鳳的傷治好,從昏迷中醒來,就可以從對方口中得知案件的真相。

可惜的是,張金鳳受傷太過嚴重。

雖然經過手術後,挽回了一條生命,但腦幹受傷嚴重,已經失去說話和部分肢體活動能力。

如今的張金鳳,已經成了一個廢人。

看著這樣的女兒,父母心中百感交集,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前後不到兩年時間,災難會接二連三地發生在他們一家人身上。

就在兩年前,張金鳳的弟弟張金龍,一個人在家用電飯煲煮飯時,不慎觸電身亡。

法醫趕到現場,對案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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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發現,是電飯煲的保險絲被燒斷,導致漏電,張金龍的去世完全是個意外。

還沒有從兒子去世的悲痛中完全走出來,如今女兒又遭此橫禍,讓他們一家人未來該如何生活呢?

看著這樣的一家人,警方內心也十分不忍。

但無奈兇手十分狡猾,縱使警方使勁渾身解數,也抓不到一點線索,案情陷入僵局。

就在警方一籌莫展之際,姜立春接到了一個電話,讓案件很快便有了新進展。

一天,姜立春來醫院看張金鳳,突然接到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讓他去領30萬元的保險金。

“30萬元保險金?什麼時候的事,我們怎麼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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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姜立春和保險公司的交流,張金鳳的父母立刻提起警惕,有些疑惑地問道。

“這、這不是怕金鳳出意外嗎?所以給他買了份保險,也好有份保障不是!”

面對父母的詢問,姜立春顯得十分慌張,說話都開始變得結巴。

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扔下一句話,趕緊跑出了病房。

他的這一不尋常舉動,立刻引起張金鳳父母的懷疑。

他們立刻通知警方,將該線索提交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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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後得知,在事發前兩個月,姜立春給妻子張金鳳買過一份“人身意外險”。

這讓警方感到非常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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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保險,一般都是經常乘坐飛機,或者從事高危行業的工人才會購買。

一旦出事,將會獲得鉅額賠償。

張金鳳又不是高危從業人員,其丈夫為什麼要給她買“人生意外險”呢?

而且剛剛買了兩個月,張金鳳就在家中出了“意外”,這是否有些太巧合了些?

於是,警方順著這個線索,繼續查了下去。

果不其然,順藤摸瓜下,警方又找到一個線索,是關於張金鳳的弟弟張金龍的。

據悉,在2007年,張金龍曾因為意外觸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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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一個月,張金龍父母也曾經在姜立春的建議下,從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

受益人則是張金龍父母,保金也是30萬。

但是張金龍出事後,姜立春卻從保險公司拿回55萬,父母問題,姜立春則表示。

“我跟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有關係,他多給了我25萬!”

當時,父母還誇姜立春有能耐,於是給了他20萬。

現在看來,兩個案件中的細節出奇一致,張金龍和張金鳳身上發生的事,可能並不只是“意外”那麼簡單。

隨後,警方立刻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電飯煲展開實驗,看看能不能人為導致其漏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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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反覆試驗後,警方最終得出結論。

只需要一根銅絲,就可以在三四分鐘的時間內,讓一個完好的電飯煲漏電,殺人於無形中。

這也就是說,張金龍的死,也許並不是意外,姜立春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警方怎麼也想不明白,一個身患殘疾的人,怎麼可能如此輕鬆殘害兩名完全健康的人。

看來想要弄清楚這一切,還是要從姜立春身上下手。

警方立刻通知姜立春,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姜立春卻以在北京看病為由,拒絕了警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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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警方核實到,就在前不久,姜立春還在本市的一家網咖上網,怎麼可能出現在北京。

如果不是心虛,姜立春又何必撒謊?

因此,警方將姜立春列為重大嫌疑犯,並對其展開搜捕。

在調查監控時,警方發現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只見雙腿“癱瘓”的姜立春,在網咖上網的時候,竟然從輪椅上站了起來。

蹦蹦跳跳的,絲毫看不出任何殘疾人的樣子。

這也就是說,姜立春的殘疾完全是他裝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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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恐怕是想透過車禍之手,擺脫自己身上的嫌疑,達到神不知鬼不覺的地步。

而他的確也做到了,如果不是保險公司的電話,警方到現在恐怕還被矇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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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證明,紙是包不住火的。

縱使姜立春再如何狡猾,終歸是有老馬失前蹄的時候,只要露出馬腳,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就在警方對姜立春展開全國拘捕時,在母親的悉心照料下,張金鳳的語言能力總算恢復了一些。

張金鳳告訴警方,攻擊他的,正是姜立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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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她從姜立春的手中接過兩片消炎藥,吞下之後,便開始不省人事。

之後,姜立春找了一把鐵錘,開始把釘子往自己腦袋裡釘,一次失敗後,他又換了個位置。

所作所為,讓警方聽了都忍不住脊背發寒。

“好狠心的人,竟然對自己的妻子做出這樣的事情!”

確定兇手,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

在全城搜捕下,姜立春很快便抓捕歸案,在法庭上,他絲毫沒有悔改之心,反而面帶微笑。

在被法官判處死刑後,姜立春臉上的微笑越發濃郁起來,彷彿被審判的不是他,而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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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判決之後,姜立春又提起了上訴,但全部被法官駁回,終審維持原判。

2013年,姜立春被押赴刑場,隨著一聲槍響,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縱觀整個事件,全部因貪婪而生。

無論是殺死自己的弟弟,還是將釘子釘進妻子的腦袋裡,全都是為了一個“利”字。

很難想象,“錢”在姜立春的眼中,到底有多重要,值得他將愛情、親情全部踩在腳下。

沒有了這些,人跟一具行屍走肉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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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具行屍走肉,即使擁有再多的錢,也失去了繼續生活下去的意義。

只可惜這一點,姜立春永遠也體會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