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世間真的沒有真相

近期在看熱播的電視劇—《底線》。

國慶兩天,看了二十一集。

該劇將近年來社會面發生的或重大、或敏感、或引發重大輿情的案件串聯起來,以寫實的手法展現,看後讓人震驚、震撼。當中,再穿插一些生活中常見小案件,比如校園欺凌、離婚、職場性騷擾等小案件,對觀眾起到普法作用。

原本以為,這世間,是陰陽對立的二元世界,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特別是法律、法理意義上的問題,錯就是錯,對就是對,更應該如此。比如我們常常唸叨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用,也更不容許討論。

但是看了《底線》之後,你會發現,不是。這世間之事,沒有那麼絕對,更不是二元對立,可能是三元,四元,更多的是多元。

事情的真相是什麼,不是取決於事情的本身,而是取決於你觀察的視角。

或者,乾脆一點兒說,事情的本質,原本就沒有真相。

聊城於歡辱母殺人案。一審無期,二審五年,當年引發輿情重大。

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殺人償命。

站在法官的角度:從法律條文中找到依據,依法判案。

站在吃瓜群眾的角度:百人百舌,萬人萬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要不,當年也不會引發這麼大的輿情。

站在於歡的角度,在法庭上,於歡的一句話,對所有的人,進行了靈魂拷問:如果,在你們的面前,你們的母親受到了那樣侮辱,你們會怎麼辦??

記得,當年有部電視劇,叫《法不容情》。電視劇的情節,主要內容,早就忘了,單單從字面上來看這四個字:法不容情。

再次站在於歡的角度看這四個字,這法律,合適嗎?

還有,吳謝宇弒母案。江歌案。

這些,大案要案,引起人們的關注的同時,也更應該讓我們反思:事情的真相是什麼?這事兒,到底有沒有真相?

校園欺凌案。是不是隻有打、罵才算是校園欺凌?不是,原來,威脅,孤立,也算。那問題來了,什麼程度上的言語,才算是威脅,孤立?

離婚案的本質是夫妻感情破裂。感情破裂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

生活在這個紛擾的世間,可能我們每一個人,對發生的事情,特別是發生在我們自身上的事情,需求的是一個真相。如果,這真相有的話,那也無非是站在自己的視角看到的,已然不是事情的真相。

我們都需要光,需要光明。

可光是七色的。但也僅僅,是我們透過稜鏡看到的七色。

光有波粒二象性。量子糾纏。

金剛經裡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當作如是觀。